李冠仙

《知醫必辨》~ 論初診用藥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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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初診用藥 (2)

1. 論初診用藥

病人之臟腑,豈堪破爛、枯焦乎?若夫用下,更宜慎之又慎。六淫之邪,如風寒便閉,腹痛拒按,熱邪傳裡,神糊譫語,可以用下,然非瘟疫,亦下不可早。至暑濕亦可用下乎?戴北山《瘟疫明辨》,較勝於吳又可《瘟疫論》。

然其書止辨氣一條,謂瘟疫必作屍氣,不作腐氣,可見時邪、瘟疫之分,而其餘所論,則皆時邪也,何不云時邪明辨,而曰《瘟疫明辨》耶?其最誤人者,謂下法至少用三劑,多則有一、二十次者。

人之腸胃無血肉,不得已而用下,未嘗不傷氣血,下至一、二十次,豈不邪正俱亡耶?戴北山究治何人,具有成效,並無醫案,而為此妄言,其害不更勝於吳氏耶?今之醫者,輕率用下,往往以此為辭。現有鄉醫某姓,在城懸壺,好用下法,屢次誤事,每以下遲下少為說。

予親見李氏子出麻,被其再下而死,而猶執戴氏之說以為辨,豈不深可痛恨哉!予此篇真可謂之明辨,我後人宜細玩之,切忌之,毋負老人苦心也。

白話文:

論初診用藥

病人的臟腑嬌嫩,怎能承受破壞和損傷呢?如果要使用瀉下藥,更要謹慎再謹慎。外邪入侵,例如風寒導致便秘、腹痛拒按,熱邪深入內裡,神志不清、胡言亂語,可以使用瀉下藥;但如果不是瘟疫,也不能過早使用瀉下藥。至於暑濕,是否也能使用瀉下藥呢?戴北山的《瘟疫明辨》比吳又可的《瘟疫論》更勝一籌。

但是他的書只辨析了瘟疫的氣機一道,認為瘟疫必定產生屍氣,不會產生腐敗之氣,這可以看出他區分了時邪和瘟疫,而他書中其他論述,都屬於時邪的範疇,為何不稱作《時邪明辨》,而稱作《瘟疫明辨》呢?他最誤人的地方,在於認為瀉下法至少要用三劑,多則要用十幾二十次。

人的腸胃沒有豐富的血肉,不得已而用瀉下藥,也難免會傷及氣血,如果瀉下十幾二十次,豈不是邪氣正氣都一起消亡了嗎?戴北山究竟治療了哪些病人,取得了什麼效果,並沒有醫案佐證,卻妄下此論,他的危害豈不是比吳又可更大嗎?現在的醫生,輕率地使用瀉下藥,往往以此為藉口。現有一位姓某的鄉下醫生,在城裡行醫,常用瀉下法,多次造成醫療事故,每次都以瀉下太遲或瀉下太少為藉口。

我親眼見到李某的兒子患麻疹,被這位醫生用瀉下藥治療後死亡,他還堅持戴氏的說法來辯解,這豈不是令人痛恨至極!我寫這篇文章,真正可以稱之為「明辨」,後人應該仔細研讀,引以為戒,不要辜負前輩的苦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