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侶山堂類辯》~ 卷上 (8)
卷上 (8)
1. 《針經》論
《靈樞》古名《針經》,《隋書·經籍志》謂之《九靈》,唐·王冰改為《靈樞》,蓋亦有所本也。其中論臟腑陰陽,雌雄配合,精神氣血,生死原流,營衛之經行出入,經脈之終始循環,三陰三陽有血氣之多少,手經足經分尺寸之短長;五臟五行之氣外合皮肉筋骨,四方四時之令內通肺腎心肝;十二經脈合地之十二經水,十一臟腑應天之六律五音;天地日月配形身之上下,人與天地參也;生長收藏隨寒暑之往來,而人亦應之。
脈隨呼吸,應周天之二十八宿;營隨衛轉,合晝夜之百刻陰陽,十二經中,分是動所生之病證;五臟脈法,有緩、急、滑、澀之提綱;論五臟神,內舍五情五志;分五形人,外具五色五音;察面王即知臟腑之凶吉,審形氣便知壽命之短長。論氣之陰陽清濁,有順有逆;味之酸、辛、甘、苦,有忌有宜。
論內傷之病,分別陰陽喜怒;外感之疾,各有部署形層。百病之起,有寒、熱、虛、實;湯液之法,有補、瀉、溫、涼。其間義理精微,不能盡述。苟非生知睿聖,焉能洞察隔垣?誠三才之原始,實醫學之上乘,後世視為《針經》而忽之!醫者能明正氣之生始出入,而後知邪病之虛實淺深,舍根本之大道,而反循末務,設遇盤根錯節,靡不意亂心迷,若能潛心此經,自然出類拔萃。
白話文:
《靈樞》這本書,古時候叫做《針經》,《隋書·經籍志》裡稱它為《九靈》。唐朝的王冰把它改名為《靈樞》,這也是有依據的。
書中闡述了臟腑的陰陽、雌雄配合,以及精神、氣血、生死的根源,營衛之氣的運行出入,經脈的起始和循環。說明了三陰三陽經脈中血氣的多少,手經和足經在長度上的差異;五臟五行的氣,對應外在的皮肉筋骨,四方四時的規律與內部的肺腎心肝相通;十二經脈與大地的十二條河流對應,十一臟腑與天的六律五音相應;天地日月與人體的上下相對應,人與天地是相參合的;生長收藏的變化隨著寒暑的交替而來,人也會跟著產生變化。
脈搏的跳動隨著呼吸,對應著天空周天二十八星宿的運行;營氣隨著衛氣運行,符合晝夜一百刻的陰陽變化。十二經脈中,分別論述了因氣血運行失常所產生的病症;五臟脈搏的診法,有緩、急、滑、澀等綱領;論述五臟的神氣,內在寄託著五種情緒和意志;區分五種體型的人,外在表現出五種顏色和聲音;觀察臉色就能了解臟腑的健康狀況,審視形體和氣色就能知道壽命的長短。論述氣的陰陽清濁,有順也有逆;論述味道的酸、辛、甘、苦,有適合的也有禁忌的。
書中論述內傷疾病,分別陰陽喜怒的影響;論述外感疾病,各有發病部位和淺深層次。各種疾病的產生,有寒、熱、虛、實的不同;湯藥的治療方法,有補、瀉、溫、涼的區別。其中的道理精深微妙,無法一一詳述。如果不是天生就聰明睿智的人,怎麼能看透這深奧的道理?這確實是探討天地人原始關係的著作,是醫學的最高境界。後世的人把它當作一般的《針經》而忽略了!
醫生如果能夠明白人體正氣產生的起始、出入,才能知道邪氣的虛實深淺。如果捨棄這個根本的大道,反而去追求末節,一旦遇到複雜棘手的疾病,就會心煩意亂,迷失方向。如果能潛心研究這本經典,自然會出類拔萃。
2. 傷寒書論
世傳《傷寒論》,乃斷簡殘編,藉王叔和編次。聿稽仲景生於東漢,叔和西晉時人,相去止百餘歲,不遭秦火之劫,奚為斷殘乎?第經義淵微,鮮有通其義者,故輒坻《傷寒論》為非全書,聾瞽來學,實仲景罪人也。今世之醫,有終身目不識者,獨執陶氏《六書》,以為枕中鴻寶。
夷考陶氏,剽南陽唾餘,分別門類,將經中語氣,皆為斷截。若學者熟讀全書,細心體會,其中義理,如神龍出沒,首尾相顧,一字一句,條分縷析,鱗甲森然,得其蘊奧,自有精華滋味,非比塵垢糠粃。(以上多系王肯堂語。)
白話文:
世間流傳的《傷寒論》,是經過刪減和殘缺不全的,藉由王叔和整理編排。考察張仲景生於東漢,王叔和是西晉時代的人,兩者相隔不過一百多年,又沒有經歷過秦朝焚書的災難,為什麼會變成殘缺不全呢?主要是因為經典的道理深奧微妙,很少有人能通曉它的含義,所以就隨意認為《傷寒論》不是完整的書,那些不明白的人來學習,實在是辜負了張仲景。現在世上的醫生,有的甚至終其一生都不認識《傷寒論》,只抱著陶弘景的《六書》,當成是珍寶。
仔細考察陶弘景的著作,發現他是抄襲張仲景的剩餘之作,分別歸類,將經文中的語氣,都加以截斷。如果學習的人能熟讀整部《傷寒論》,細心體會其中的道理,就會發現其中的義理,就像神龍出沒一般,首尾呼應,一字一句,條理分明,就像鱗片和盔甲一樣整齊,能夠掌握它的精髓,自然會發現其中有精華和真味,而不是像塵土和糠秕一樣毫無價值。(以上多是王肯堂所說的話。)
3. 《金匱要略》論
所謂要者,得其綱領也。知其要者,一以貫十,十以貫百,可千可萬,一言而終;不知其要,流散無窮。此之謂也。內如婦人妊娠章云:懷身七月,太陰當養不養,此心氣實,當瀉勞宮。類而推之,則知八月有手陽明之當養不養矣。十月之中,各分主養之臟腑,而各有當養不養之患,若止以七月論之,是舉一隅而不以三隅反也。學者潛心此書,得其要而引伸之,天下之理,其庶幾乎!
白話文:
所謂的「要」,指的是掌握住事物的綱領。懂得這個綱領的人,能夠用一個道理貫通十個道理,用十個道理貫通一百個道理,甚至可以貫通千個、萬個道理,用一句話就能總結說明;不懂得這個綱領的人,就會像散亂的流水一樣,無窮無盡。這就是所謂「要」的意義。
舉例來說,就像婦人妊娠篇中說的:「懷孕七個月時,太陰經應該要調養卻沒有調養,這時會造成心氣過於旺盛,應該要瀉勞宮穴。」像這樣類推下去,就知道懷孕八個月時,手陽明經也應該要調養卻沒有調養。在懷孕的十個月中,每個月份都有各自主要負責調養的臟腑,也各自有應該調養卻沒有調養的毛病。如果只用懷孕七個月的情況來討論,那就是只舉出一個例子,卻沒有從這個例子去推論其他的狀況。學習的人如果能夠專心研究這本書,掌握其中的綱領並且加以引申,那麼天下的道理,大概就能夠理解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