翟良

《經絡匯編》~ 原始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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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 (2)

1. 原始

一月足厥陰肝脈養,二月足少陽膽脈養,三月手厥陰心包絡脈養,四月手少陽三焦脈養,五月足太陰脾脈養,六月足陽明胃脈養,七月手太陰肺脈養,八月手陽明大腸脈養,九月足少陰腎脈養,十月足太陽膀胱脈養,諸陰陽各養兒三十日,惟手太陽小腸,與手少陰心脈,二脈不養者。以其下主月水,上為乳汁故也。

若孕婦病而胎不安,就子所養月分,詳其氣血多寡,察其有餘不足而調之。

白話文:

[原始]

一月養肝,二月養膽,三月養心包絡,四月養三焦,五月養脾,六月養胃,七月養肺,八月養大腸,九月養腎,十月養膀胱。每個臟腑經絡都養護三十天,只有小腸經與心經不需特別養護,因為它們分別主導月經和乳汁的生成。

如果孕婦生病,胎兒不穩定,就要根據懷孕月份所對應的臟腑經絡,仔細觀察孕婦的氣血盛衰情況,再進行調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