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針秘傳》~ 十四、或問 (2)
十四、或問 (2)
1. 十四、或問
蓋謂左轉從子,能外行諸陽,右轉從午,能內行諸陰,其說於經亦有據乎?曰:此皆臆說。《內經》、《難經》所不載,不惟悖其經旨,而所說亦自相矛盾者多矣。彼謂陽日陽時陽經穴開,故甲子日甲戌時甲膽竅陰井開,此固然矣。丙子時屬於乙丑日辰,乃陰日陽時也,而謂丙小腸前谷滎穴開,其與陽日陽時之說,合乎否乎?舉此一端,其餘可推類而知,其自相矛盾不待言矣。經言榮衛之氣,五十度大會於手太陰。
終古不改其常度,此謂陽日氣先血後,陰日血先氣後,其亂經旨也大矣,豈可為法於天下後世哉!
或曰:針灸家動謂各有秘法,不輕示人,信乎?曰:傳世所傳十四法、十六法,如青龍擺尾云云,可謂已盡之矣。舍此謂更有神秘,吾未之信也。況此等法,證之於經,則有悖於經,質之於理,則有違於理,彼以為神,我以為詭,彼以為秘,我以為妄。此編雖亦羅列諸法於前,因既為世俗之所通行,固不可不知其法。
且外間所傳者,往往名是而實非,予故為之考證其說,歸於至當,免其以訛傳訛,且可與《內》、《難》諸法,考究異同,俾能實驗於針下。如果精研經旨,深明古法,則於近世之所謂秘密,雖全棄而不可用也。
或曰:諸家針科書所載,某穴針幾分,留幾呼,灸幾壯,出於經歟否歟?曰:此多出於後世,於經並無考也。經曰:病有浮沉,刺有淺深。淺深不得,反為大賊。過之則內傷,不及則生外壅。古人治法,惟視病之浮沉,而為刺之淺深,豈以定穴分寸為拘哉!又謂某穴宜留幾呼,悻理尤甚。經曰:刺實須其虛者,留針,陰氣隆至(針下寒),乃去針也。
經氣已至,慎守勿失。又曰:刺之而氣不至,無問其數,刺之而氣至,乃去之,勿復針。針各有所宜,各不同形,各任其所為。刺之要,氣至而有效,效之信,若風之吹雲,明乎若見蒼天。豈留呼而可為定準耶?經又云:靜以久留,以氣至為故,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。是古人用針,惟以氣至為期,而不以呼之多少為候。
若依留呼之說,氣至則可,氣若不至,亦依呼數而去針,徒使破皮損肉,有何益於病哉。故曰:凡刺之害,中而不去則精泄,不中而去則致氣,精泄則病甚而恇,致氣則生為癰疽也。又謂某穴宜灸幾壯,亦非至言,惟當視其穴俞肉之厚薄,病之輕重,而為灸之多少大小則可耳,不必守其成規。所言某穴針幾分,灸幾壯,謂病宜針某穴,則宜入幾分,病宜灸某穴,則宜灸幾壯。
針則不灸,灸則不針。不知其說者,既針復灸,既灸復針,為害不淺。
或曰:《內經》明言足陽明者,五臟六腑之海也,其脈大血多氣甚熱壯。刺此者,不深不散,不留不瀉也。足陽明刺深六分,留十呼;足太陽深五分,留七呼;足少陽深四分,留五呼;足太陰深三分,留四呼;足少陰深二分,留三呼,足厥陰深一分,留二呼。手之陰陽,其受氣之道近,其氣之來疾,其刺深者,皆無過二分,其留皆無過一呼,灸之亦然。灸而過此者,得惡火則骨枯脈澀;刺而過此者,則脫氣,此皆古法也。
白話文:
十四、或問
關於左旋從子時,能使陽氣外行;右旋從午時,能使陰氣內行,這種說法在經文中是否有依據呢? 這純屬臆測,《內經》、《難經》中並未記載。不僅違背經旨,而且其說法本身也多有矛盾。比如說,陽日陽時陽經穴位才會開啟,所以甲子日甲戌時,膽經的陰井穴才會開,這點沒錯。但丙子時屬於乙丑日,是陰日陽時,卻說丙小腸的前谷穴(滎穴)會開,這與陽日陽時之說是否相符呢?僅舉此一例,其餘可類推而知,其自相矛盾是不言而喻的。經文中說榮衛之氣,在手太陰經脈五十度之處會合,自古以來都不會改變,這就是說陽日氣先於血,陰日血先於氣。他們的說法嚴重違背經旨,怎可作為後世醫家的法度呢!
有人說:針灸家各有秘法,不輕易示人,是真的嗎? 那些流傳下來的十四法、十六法,例如青龍擺尾等等,已經算很完整了。除了這些,說還有更神秘的療法,我可不相信。況且這些方法,拿經文來驗證,就與經文相悖;從道理上講,也違背常理。他們認為是神妙,我認為是詭詐;他們認為是秘訣,我認為是妄言。本書雖然也列舉了一些方法,但因為這些方法在民間已經通行,所以不能不知道。
而且民間流傳的針灸方法,往往名不符實,所以我才考證這些說法,使之符合正理,避免以訛傳訛,並且可以與《內經》、《難經》中的方法相互考究異同,以便在實際操作中驗證。如果能深入研習經旨,透徹理解古法,那麼對於近世所謂的秘密方法,即使全部拋棄也不用擔心。
有人說:各家針灸書籍記載的,某穴位針刺幾分,留針幾呼,灸幾壯,這些是出自經文嗎? 這些大多是後世人編寫的,經文中並沒有記載。經文中說:疾病有表裡深淺之分,針刺也有淺深之別。針刺深淺不得法,反而會造成嚴重危害。過深則傷及內臟,過淺則導致外邪壅塞。古人治療,只根據疾病的表裡深淺來決定針刺的深淺,怎麼能用固定的穴位寸數來限制呢?又說某穴位要留針幾呼,更是沒有道理。經文中說:針刺實證需要在虛處下針,留針直到陰氣(針下寒涼感)達到極盛時才拔針。
經氣到達後,要謹慎守護,不可錯失。又說:針刺而氣感不到,不管留針多久,針刺而氣感到了,就立刻拔針,不要再刺了。針刺各有其適宜之處,各有不同形態,各有其作用。針刺的要訣,是氣感到了就有療效,療效的確實性,像風吹雲一樣明瞭,像看見蒼天一樣清晰。怎麼可以用留針時間來作為固定的標準呢?經文還說:靜止地久留針,是為了達到氣感,不是根據呼吸的次數多少就拔針。所以古人用針,只以氣感為準,而不以呼吸的次數多少為依據。
如果按照留針呼吸次數的說法,氣感到了就可以,如果氣感不到,也根據呼吸次數拔針,只會徒勞地損傷皮膚肌肉,對疾病有什麼益處呢?所以說:凡是針刺的危害,針刺到穴位而不拔針,則會耗損精氣;沒有刺到穴位就拔針,則會導致氣滯。耗損精氣則病情加重而畏懼,氣滯則會生長癰疽。又說某穴位要灸幾壯,也不是絕對的,只應根據穴位所在皮膚肌肉的厚薄,疾病的輕重,來決定灸的多少大小就可以了,不必拘泥於成規。有人說某穴位針刺幾分,灸幾壯,意思是說,如果病症適合針刺某穴位,就應該針刺幾分深;如果病症適合灸某穴位,就應該灸幾壯。
針刺就不灸,灸就不針。不懂這個道理的人,又針又灸,這樣危害很大。
有人說:《內經》明確地說足陽明經是五臟六腑之海,它的脈大、血多、氣盛、熱壯。針刺這個經脈,如果不深則不能散,不留則不能瀉。足陽明經刺深六分,留針十呼;足太陽經刺深五分,留針七呼;足少陽經刺深四分,留針五呼;足太陰經刺深三分,留針四呼;足少陰經刺深二分,留針三呼;足厥陰經刺深一分,留針二呼;手三陰三陽經脈,因為受氣的通道比較近,氣的傳導也很快,針刺的深度都不超過二分,留針時間都不超過一呼,灸法也是如此。灸法超過這個限度,就會導致惡性熱毒,骨枯脈澀;針刺超過這個限度,就會耗損元氣,這些都是古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