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蒙筌》~ 總論 (5)
總論 (5)
1. 七情
有單行者,不與諸藥共劑,而獨能攻補也,如方書所載獨參湯、獨桔湯之類是爾。有相須者,二藥相宜,可兼用之也。有相使者,能為使卒,引達諸經也。此二者不必同類,如和羹調食,魚肉、蔥豉各有宜,合共相宜發足爾。有相惡者,彼有毒而我惡之也。有相畏者,我有能而彼畏之也。
此二者不深為害,蓋我雖惡彼,彼無忿心,彼之畏我,我能制伏。如牛黃惡龍骨,而龍骨得牛黃更良;黃耆畏防風,而黃耆得防風其功愈大之類是爾。有相反者,兩相仇隙,必不可使和合也。如畫家用雌黃胡粉相近便自黯,妒粉得雌則黑黃,雌得粉亦變之類是爾。有相殺者,中彼藥毒,用此即能殺除也。
如中蛇虺毒,必用雄黃;中雄黃毒,必用防己之類是爾。凡此七情共劑可否,一覽即瞭然也。或云藥有五味,以通五臟。肝藏魂而有怒,一也;肺藏魄而有憂,二也;心藏神而有喜,三也;脾藏意與智而有思,五也;腎藏精與志而有恐,七也。五味以治五臟,通有七情也。
白話文:
藥物的單獨使用,可以不和其他藥物一起調配,就能夠單獨發揮攻邪或補益的功效,就像醫書上記載的獨參湯、獨桔湯這類的方子就是這樣。有些藥物是互相協同的,兩種藥物互相配合,可以一起使用。有些藥物則有引導作用,能像使者一樣,引導藥效到達各個經絡。這兩種情況的藥物不一定要是同一種類的,就像煮湯調味一樣,魚肉、蔥、豆豉各有不同的作用,但加在一起就能讓味道更好。有些藥物是互相厭惡的,一方有毒,另一方就會排斥它。有些藥物是互相畏懼的,一方有能力,另一方就會害怕它。
這兩種情況的藥物搭配在一起,不會有太大的傷害,因為我雖然厭惡它,它也不會因此生氣;它雖然害怕我,但我可以控制它。就像牛黃厭惡龍骨,但龍骨配上牛黃效果反而更好;黃耆畏懼防風,但黃耆配上防風,功效反而更強大,就是這樣的道理。有些藥物是互相對抗的,兩者之間有仇恨,一定不能讓它們一起使用。就像畫家用的雌黃和胡粉,靠太近就會變暗淡,胡粉遇到雌黃會變黑黃,雌黃遇到胡粉也會變色,就是這樣的道理。有些藥物是互相殺滅的,中了某種藥的毒,用另一種藥就能解毒。
就像中了蛇毒,一定要用雄黃;中了雄黃的毒,一定要用防己,就是這樣的道理。總而言之,藥物這七種配伍關係,是否可以一起使用,只要看過一遍就能清楚明白了。還有一種說法是,藥物有五種味道,用來調和五臟。肝臟儲藏魂,對應的情緒是怒,這是一;肺臟儲藏魄,對應的情緒是憂,這是二;心臟儲藏神,對應的情緒是喜,這是三;脾臟儲藏意與智,對應的情緒是思,這是五;腎臟儲藏精與志,對應的情緒是恐,這是七。五種味道的藥物可以治療五臟,同時也能夠影響人的七種情緒。
2. 七方
大;君一、臣二、佐九,制之大也。其用有二:一則病有兼證,邪氣不專,不可以一二味治之,宜此大方之類是也。二則治腎、肝在下而遠者,宜分兩多而頓服之是也。
小:君一、臣二、佐四,制之小也。其用有二:一則病無兼證,邪氣專一,不可以多味治之,宜此小方之類是也。二則治心、肺在上而近者,宜分兩少而頻服之是也。
緩:治主當緩,補上治上,制以緩。凡表裡汗下,皆有所當緩。緩則氣味薄,薄者則頻而少服也。
其用有五:有甘以緩之為緩方者,蓋糖、蜜、棗、葵、甘草之類,取其戀膈故也。有丸以緩之為緩方者,蓋丸比湯、散藥力行遲故也。有品味群眾之緩方者,蓋藥味眾多,各不能騁其性也。有無毒治病之緩方者,蓋藥無毒,則攻自緩也。有氣味薄之緩方者,蓋氣藥味薄,則常補上;比至其下,藥力已衰。此補上治上之法也。
急:治客當急,補下治下,制以急。凡表裡汗下,皆有所當急,急則氣味厚,厚者則頓而多服也。
其用有四:有熱盛攻下之急方者,謂熱燥、前後閉結、譫忘狂越,宜急攻下之類是也。有風淫疏滌之急方者,謂中風口噤不省人事,宜急疏滌之類是也。有藥毒治病之急方者,蓋藥有毒,攻擊自速,服後上湧下瀉,奪其病之大勢者是也。有氣味厚之急方者,蓋藥氣味厚,則直趨下而力不衰。此補下治下之法也。
奇:君一、臣二,奇之制也。近者奇之,下者奇之。凡陽分者,皆為之奇也。其用有二:有藥味單行之奇方者,謂獨參湯之類是也。有病近宜用奇方者,謂君一、臣二,君二、臣三。數合於陽也,故宜下之,不宜汗也。(王安導曰:奇方力寡而微,凡下宜奇者,謂下本易行,故宜之。偶則藥毒,內攻太過也。)
偶:君二、臣四,偶之制也。遠者偶之,汗者偶之。凡在陰分者,皆為之偶也。
其用有三:有兩味相配之偶方者,謂沉附湯之類是也。有兩方相合之偶方者,謂胃苓湯之類是也。有病遠而宜用偶方者,謂君二、臣四,君四、臣六。數合於陰也,故宜汗之,不宜下也。(王安導曰:偶方力齊而大,凡汗宜偶者,謂汗或難出,故宜之。奇則藥氣外發,不足也。)
奇與偶有味之奇偶,有數之奇偶,並當察之,則不失其寒溫矣。天之陽分為奇,假令升麻湯,升而不降也,亦謂之奇,以其在天之分也。汗從九地之下,假令自地而昇天,非苦無以至地,非溫無以至天,故用苦溫之劑,從九地之下,發至九天之上,故為之偶。
地之陰分為偶,假令調胃承氣湯,降而不升也,亦謂之偶,以其在地之分也。
下從九天之上,假令自天而降地,非辛無以至天,非涼無以至地,故用辛涼之劑,從九天之上,引至地之下,故為之奇。
復:奇之不去,復以偶;偶之不去,復以奇,故曰復。復者,再也,重也。潔
古云:十補一瀉,數瀉一補,所以使不失通塞之道也。
其用有二:有二、三方相合之為複方者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之類是也。有分兩勻同之為複方者,如胃風湯,各等分之類是也。又曰重複之復,二三方相合而用也。反復之復,謂奇之不去,則偶之是也。
白話文:
七種處方原則
大方:以一位藥材為主藥,兩位藥材為輔助藥,九位藥材為佐藥,這是大方的配置原則。大方的使用有兩種情況:一是病情複雜,多種邪氣夾雜,不能用一兩種藥物治療,需要使用大方這類處方。二是治療腎、肝等位置較低且離身體較遠的臟腑疾病,適合藥量多且一次性服用。
小方:以一位藥材為主藥,兩位藥材為輔助藥,四位藥材為佐藥,這是小方的配置原則。小方的使用有兩種情況:一是病情單純,邪氣專一,不宜使用多種藥物治療,適合使用小方這類處方。二是治療心、肺等位置較高且離身體較近的臟腑疾病,適合藥量少且多次服用。
緩方:治療病情應當緩慢,補益上部的疾病應當使用緩方。凡是發汗、攻下等方法,都有需要緩慢進行的情況。緩慢的藥性是氣味較淡,藥效溫和,所以適合頻繁且少量服用。
緩方的使用有五種情況:一是使用甘味藥材來緩解藥性,如糖、蜂蜜、棗、葵、甘草等,這些藥材的特性是能減緩藥性。二是使用丸劑來緩解藥性,因為丸劑比起湯劑和散劑,藥力作用較慢。三是使用多種藥材組成的處方來緩解藥性,因為藥材種類多,各自的藥性無法充分發揮。四是使用無毒藥材來治療疾病,因為藥材無毒,藥效自然較為緩和。五是使用氣味較淡的藥材,氣味淡的藥材通常作用在上部,到達下部時藥力已衰減。這是補益上部、治療上部疾病的方法。
急方:治療病情應當迅速,補益下部的疾病應當使用急方。凡是發汗、攻下等方法,都有需要迅速進行的情況。迅速的藥性是氣味較濃,藥效強烈,所以適合一次性大量服用。
急方的使用有四種情況:一是針對熱盛引起的攻下,如高熱、便秘、神志不清等,應當迅速攻下。二是針對風邪引起的疏通,如中風口噤、昏迷不醒等,應當迅速疏通。三是使用有毒藥材來治療疾病,因為有毒藥材藥效迅速,服用後會引起上吐下瀉,快速解除病情。四是使用氣味濃厚的藥材,氣味濃厚的藥材會直接作用於下部,藥效不減。這是補益下部、治療下部疾病的方法。
奇方:以一位藥材為主藥,兩位藥材為輔助藥,這是奇方的配置原則。奇方適用於病情較近或作用於下部的疾病。凡是屬於陽性的疾病,都適用奇方。奇方的使用有兩種情況:一是使用單味藥材的處方,如獨參湯。二是治療病情較近的疾病,主藥一位,輔藥二位,或是主藥二位,輔藥三位,符合陽數的原則,所以適合攻下,不適合發汗。(王安導說:奇方的藥力較弱,凡是需要攻下的情況,是因為攻下比較容易,所以適合使用奇方。偶爾使用毒性較強的藥物,反而會過度損傷身體。)
偶方:以兩位藥材為主藥,四位藥材為輔助藥,這是偶方的配置原則。偶方適用於病情較遠或需要發汗的疾病。凡是屬於陰性的疾病,都適用偶方。偶方的使用有三種情況:一是使用兩味藥材配伍的處方,如沉附湯。二是使用兩個處方合併的處方,如胃苓湯。三是治療病情較遠的疾病,主藥二位,輔藥四位,或是主藥四位,輔藥六位,符合陰數的原則,所以適合發汗,不適合攻下。(王安導說:偶方的藥力較強且均勻,凡是需要發汗的情況,是因為發汗比較困難,所以適合使用偶方。使用奇方則藥力不足。)
奇方與偶方,有藥材味道上的奇偶,也有藥材數量上的奇偶,都應當仔細觀察,這樣才能掌握藥性的寒熱。天的陽性部分屬於奇數,例如升麻湯,升而不降,也稱為奇方,因為它作用於天的部分。汗液從地下升發,如同從地底升到天上,非苦味藥材不能到達地下,非溫熱藥材不能到達天上,所以要用苦溫的藥物,從地下發散到天上,這稱為偶。
地的陰性部分屬於偶數,例如調胃承氣湯,降而不升,也稱為偶方,因為它作用於地的部分。攻下是從天而降到地,非辛味藥材不能到達天上,非涼性藥材不能到達地下,所以要用辛涼的藥物,從天上引導到地下,這稱為奇。
複方:如果使用奇方沒有效果,就改用偶方;如果使用偶方沒有效果,就改用奇方,這就叫做複。複的意思是再次、重複。
古代說:十分補益要搭配一分瀉下,數次瀉下要搭配一次補益,這樣才能保持身體的通暢平衡。
複方的使用有兩種情況:一是將兩個或三個處方合併使用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。二是使用藥材分量相同的處方,如胃風湯,各種藥材等分。另外,「複」還有重複的意思,指兩個或三個處方合併使用;也指反覆的意思,指如果使用奇方沒有效果就改用偶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