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目經大成》~ 卷之一 (35)
卷之一 (35)
1. 增易景岳補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熱、固、因八陣小引
當固不固,溪流有時而涸,不當固而固,曲突終始然薪也。故錄固方,以固不固。
因方之制,因其相因為病,而可因藥而治也。如疔疽之毒可拔也,獨不可施之瘡痍。蛇口之患可解也,一定可愈其蜂尾。湯火糜爛肌膚,瘢可沒也,刀槍仍效。木石損傷肌骨,斷可續也,跌打無分。陽明之升麻,未有不走太陽、少陽,少陽之柴胡,未有不入太陽、陽明,觀仲景麻黃湯可得其意。
夫麻黃性極峻利,太陽經陰邪在表,寒毒既深,非此不達,設與之治,陽明、少陽亦寒無不散。第恐性力太過,反傷元氣,又不若升麻、柴胡,故復有二方之制。非謂某經必須某藥,萬不可移易者也。由此推之,凡病之相因者皆可相因而藥,此陣之不必有也。而曰方以立法,法以制宜,無因那得有悟,此陣之不可無也。
以不無之方,備必宜有之陣,而治因其所因之病,是病為因,藥宜為因也。因固可自為政殿於八陣,允服輿情。
白話文:
當需要鞏固的時候卻不鞏固,就像溪流有時會乾涸;不該鞏固的時候卻去鞏固,就像煙囪彎曲卻一直不停的添柴一樣,反而會帶來問題。因此記錄這些鞏固的藥方,用來處理那些不該不鞏固的情況。
至於藥方的制定,是因為疾病之間會互相影響,所以可以根據疾病的相互關係來用藥治療。例如疔瘡的毒可以拔除,但這種方法卻不適用於一般的瘡瘍;蛇咬的毒可以解,卻不一定能治好蜂螫的傷;被湯火燙爛的肌膚,疤痕可以消退,但刀槍造成的傷口仍能有效治療;木石造成的損傷,即使骨頭斷裂也可以接續,跌打損傷的治療方式也不會有區別。陽明經的升麻,沒有不走到太陽、少陽經的,少陽經的柴胡,也沒有不進入太陽、陽明經的,觀察張仲景的麻黃湯就可以明白這個道理。
麻黃的藥性非常強烈,當太陽經的陰邪在體表,寒毒很深時,不用麻黃就無法到達病處,如果用它來治療,陽明、少陽經的寒邪也能一起散去。只是擔心藥性太過猛烈,反而會傷害元氣,不如升麻、柴胡溫和,所以才會有另外兩種藥方的制定。並不是說某個經絡就必須用某種藥,絕對不能改變。由此推論,凡是疾病之間互相影響的,也可以根據這種關係來用藥,這就是「因」的道理,所以說此陣看似不必存在。但是如果說藥方是用來建立治療原則,而原則是用來適應病情變化,沒有「因」又怎麼能有所領悟,這就說明此陣又是不可或缺的。
用那些不能缺少的藥方,來準備那些必須存在的陣勢,用來治療因為互相影響而產生的疾病,這樣看來,疾病是原因,而用藥也是原因。由於「因」可以自成系統,成為這八陣的核心,也能符合大眾的期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