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目經大成》~ 卷之一 (15)
卷之一 (15)
1. 小兒紋驗
紫熱淡紅寒,青驚黑惡殘,疳傷元且赤,脾倦碧如斕。鮮活長無害,粗牢短欠安,魚骨珠蛇等,多事不須看。
小兒五歲以下脈診不定,惟看虎口食指紋色。第一節為風關,紋粗大而推移不甚動盪,病作;第二節為氣關,紋如之,病深;第三節為命關,再爾,病篤。色紫為熱,色紅傷寒,淺紅血虛,色青驚風,色赤元疳積,色嫣紅而暗淡,脾氣不榮,兼碧色必有濕痰,色黑中惡,或否多危。色鮮明而形質短細,無疾。
五歲以上則依大人診法。如身熱脈亂,汗出不食,食則吐,此為變蒸,不在病例。其連珠、懸針、來蛇、去蛇、魚刺、水字,即或間有此紋,亦天稟之異,未必別有所屬。幼幼者幸毋為是說自惑,因而惑人。
脈之理微,惟微,故耐人思議。思苦言長,元且鑿矣。乃畫定指面,印於他人皮膚,安能切中肯綮。庭鏡以象參意,似為情理兩妥,機清神靜。凡有得於心,未必應諸手,得於手不能宣諸筆墨者,皆可領會,夫亦何微不顯。至若發明雜症,固與目經無涉,但囿於脈義,欲祛其疑,不得不爾。學者從此悟入,省卻許多精力,且所全生命不少。
白話文:
小孩的虎口食指紋路,紫色代表體內有熱,淡紅色代表體內虛寒,青色代表受到驚嚇,黑色代表病情惡化且嚴重。紋路如果呈現深紅,代表可能有疳積,紅色暗淡且無光澤,代表脾胃虛弱,如果帶有碧綠色,代表體內有濕痰。紋路如果鮮明活潑且線條細長,通常沒有什麼疾病;反之,如果紋路粗糙短而紮實,代表身體狀況不佳。至於像是魚骨、珠子、蛇等紋路,通常不用過度解讀。
五歲以下的小孩,把脈診斷並不太準確,所以主要觀察虎口食指上的紋路顏色。指紋的第一節叫做風關,如果紋路粗大而且不怎麼移動,代表疾病正在發展;第二節叫做氣關,如果紋路也是這樣,代表疾病已經深入;第三節叫做命關,如果紋路還是這樣,代表病情已經非常嚴重。紋路顏色如果是紫色,代表體內有熱;紅色代表是受寒;淺紅色代表血虛;青色代表受到驚嚇;紅色代表可能是疳積;鮮紅色暗淡代表脾氣虛弱;兼有碧色代表體內有濕痰;黑色代表病情惡化,或是其他危險狀況。紋路顏色如果鮮明而且細長,通常是沒有疾病的。
五歲以上的小孩,就跟大人一樣用把脈的方式診斷。如果身體發熱、脈象紊亂、出汗、不想吃東西,吃了就吐,這通常是變蒸現象,並不是生病。如果出現像是連珠、懸針、蛇形、魚刺、水字等紋路,可能只是天生體質的差異,不代表有什麼疾病。希望照顧小孩的人不要被這些說法迷惑,更不要因此誤導別人。
脈象的道理非常微妙,所以才耐人尋味。如果思慮過多反而會變得複雜。把指紋畫在紙上,再印在別人皮膚上,這樣怎麼可能準確地判斷病情?就好像用鏡子來揣摩想法,雖然看起來合理,卻無法真正掌握病況。真正診斷需要的是內心清靜,用心體會,許多感受是難以用言語文字表達的,但都可以領悟。至於診斷複雜疾病,雖然與指紋觀察無關,但因為受到脈象的限制,為了消除疑慮,不得不這樣做。希望學習醫術的人能夠從這些話中領悟,這樣可以節省很多精力,並且可以保全更多人的生命。
2. 增易景岳補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熱、固、因八陣小引
補方之制,補其虛也。凡氣虛者,宜補其上,人參、黃耆等是也。精虛者,宜補其下,地黃、枸杞等是也。陽虛多寒,補而兼暖,附、桂、乾薑之屬。陰虛多熱,補而兼清,天、麥門冬、芍藥、生地之屬。有氣因精而虛,當補精化氣,而辛燥之品非所宜。精因氣而虛,當補氣以生精,而清涼之類萬毋用。
又有陽失陰離、水衰火泛,須互相調燮。故善補陽者,必於陽中求陰,陽得陰助則生化無窮。善補陰者,必於陰中求陽,陰得陽升而泉源不竭。總而言之,以精氣分陰陽,則陰陽不可離,以寒熱分陰陽,則陰陽不容紊。知緩知急,知趨知避,則不惟用補,而八方之制皆可得而貫通矣。
和方之制,和其不和者也。蓋病兼虛者,補而和,兼滯者行而和,兼寒者溫和,兼熱者涼和。和之為義大矣,大難詳說,略指其當和與否。如陰虛於下,腰痠目暗,和以滋益,忌四苓、通草、石斛諸湯而滲。陰虛於上,目赤乾咳,和以清潤,忌半夏、蒼朮、細辛等物而燥。陽虛於上,瞼浮膈飽,和以補,枳殼、厚朴、木香、檳榔禁用。
陽虛於下,精奪視惑,和以固,黃柏、知母、梔仁、澤瀉勿投。大便常泄意,水穀混融,以牛膝、車前、木通、牽牛載利載滑,謬矣,當和以微熱。表邪雖解,謂汗過陽衰,以五味子、酸棗仁、黃耆、白朮且斂且收,早矣,當和以緩散。氣結實而迷悶,和以膠以膏,及甘膩食饌,恐滯而作痛,經閉久而發熱,和以二冬、二地,或黃芩、黃連,愈凝而不行。諸動者不宜再動,如胞紫睛紅及崩衄,血動也。
瞼黶弦爛及痰嗽,濕動也。脹滿喘急,氣動也。遺精盜汗,神動也。血動惡辛香,濕動惡寒苦,氣動惡滯膩,神動惡散滑。凡性味之不醇,皆所當慎,其剛暴者盡在不言而喻也。諸靜者不宜再靜,如沉遲濡小,脈靜也。神昏氣怯,陽靜也。肌體清冷,表靜也。口腹畏寒,里靜也。
脈靜喜補益,陽靜喜升生,表靜喜溫暖,里靜喜辛熱。凡品質之陰柔,皆所不欲,其苦寒者又在不問可知也。是故陽主動,以動濟動,火上添油,不焦爛乎。陰主靜,以靜益靜,雪上加霜,不戰慄乎。火在上,升而益熾。水在下,降而遂亡矣。已上所論,未必盡皆中節,然大旨悉寓於斯,不能當局主和,何醫之云。
寒方之制,為除熱也。據古方書,咸謂黃連清心,黃芩清肺,石斛、芍藥清脾,龍膽草清肝,黃柏清腎。今之學者皆從此,是亦膠柱法也。夫寒物均能瀉熱,豈有瀉此而不瀉彼者。但當分其輕清重濁,性力微甚,與陰陽上下之熱,相宜則善矣。如輕清者宜於上,枯芩、石斛、連翹、花粉之屬是也。
重濁者宜於下,梔子、黃柏、龍膽草、滑石之屬是也。性力之厚者能清大熱,石膏、黃連、蘆薈、苦參、山豆根之屬。性力之緩者能清微熱,元參、貝母、桔梗、地骨皮之屬。大黃、硝石輩,去實郁之熱。木通、澤瀉等,去癃閉之熱,兼攻而用。二冬、二地、梨漿、藕汁,去陰燥之熱。
黃耆、白朮、人參、炙草,去陽虛之熱,兼補而用。方書之分經投藥,意正在此,然未及發明其旨耳。外如東垣升陽散火,此以表邪生熱者設,不得與於斯論。
熱方之制,為除寒也。寒之為病,有外來,有自生。如風邪犯於肌表,生冷傷於脾胃,陰寒中於臟腑,謂之外來,由來者漸,形見者微。都無所感,莫測其因,謂之自生。高明之士,能以二陽為根本,常憂其衰敗,無妄侵伐,則自來之寒與外來之寒皆在術中。是固有熱方之備,以散兼熱者,散寒邪也,以行兼熱者,行寒滯也。
以補兼熱者,補虛寒也。按症選方,間有不相投者,或未知宜忌耳。如乾薑能溫中,亦能散表,嘔泄無汗者宜之,多汗者忌。肉桂能行血,善達四肢,血滯多痛者宜之,失血者忌。吳茱萸暖下元,腹痛氣凝者極妙,然莫妙於南沉。肉豆蔻溫脾腎,飧泄滑利者最奇,終不奇於硫磺。
胡椒溫胃和中,其類近於蓽茇。丁香止嘔行氣,其暖近乎砂仁。故紙性降善閉,能納氣定喘,止滯濁泄瀉,氣短而怯者忌用。附子性走不守,能救急回陽,無處不到,非甘與潤劑相濟,太猛。再則氣虛症用香竄,見血症用辛味,皆不利之概也。雖然以熱治寒,陰陽相制,不嫌純一。
若真寒者,略涉清涼便覺相妨,且宜急早圖,維以望挽回。必待勢不得已,盡熱投之,恐陰氣直中,元陽潛脫,死灰不可復燃矣。比醫每以假熱為真火,並前論俱不講究,沒字之碑利如匕首,不知殺人多少。
攻方之制,攻其實也。凡攻氣者攻其聚,攻血者攻其瘀,攻積者攻其堅,攻痰者攻其急。火邪正盛,攻之未及,可以再進。攻之果當,不必雜補,蓋雜補便相牽制。再進則火勢乃衰。若病在陽攻陰,在陰攻陽,在表攻裡,在腑攻臟,虛則實攻,真作假攻,此自撤藩屏,引賊入寇,謂之妄攻。妄攻者必先脫元,元脫不悟,死無日矣。
是故攻之一字,仁人所深忌,正恐其成之難,而敗之易耳。至如虛中有實,實中有虛,此又當酌其權宜,不在攻上則古。
散方之制,散表邪也。如麻黃、羌活,峻散者也。菊花、紫蘇,平散者也。細辛、桂枝、生薑,溫散者也。防風、荊芥、薄荷,涼散者也。蒼朮、獨活能走經,去濕而散。橘紅、前胡能清氣化痰而散。凡邪淺者忌峻,熱多者忌溫,氣弱寒怯者忌涼平。熱渴煩躁,寒熱往來,喜柴胡、甘葛,而嘔吐泄瀉者忌。
寒邪在上,宜附子、芎藭,而內熱炎升者忌。如此之類,進退無常,要在運用者轉變入彀耳。若夫以平兼清,自成溫散,以平兼暖,亦可溫經。宜溫者散之以熱,宜涼者散之以寒,當於各陣求之,不可刻舟於此。
固方之制,固其泄也。如久咳為喘,氣泄於上者,宜固肺。久遺成淋,精脫於下者,宜固腎。小水不禁固其膀胱,大便不禁固其腸胃。汗泄不止於皮毛固之,血泄不住於榮衛固之。淚流須固乙癸,眵流須固土金。因寒而泄者以熱固,因熱而泄者以寒固。然虛者可固,實者不可固,久者可固,暴者不可固。
當固不固,溪流有時而涸,不當固而固,曲突終始然薪也。故錄固方,以固不固。
因方之制,因其相因為病,而可因藥而治也。如疔疽之毒可拔也,獨不可施之瘡痍。蛇口之患可解也,一定可愈其蜂尾。湯火糜爛肌膚,瘢可沒也,刀槍仍效。木石損傷肌骨,斷可續也,跌打無分。陽明之升麻,未有不走太陽、少陽,少陽之柴胡,未有不入太陽、陽明,觀仲景麻黃湯可得其意。
夫麻黃性極峻利,太陽經陰邪在表,寒毒既深,非此不達,設與之治,陽明、少陽亦寒無不散。第恐性力太過,反傷元氣,又不若升麻、柴胡,故復有二方之制。非謂某經必須某藥,萬不可移易者也。由此推之,凡病之相因者皆可相因而藥,此陣之不必有也。而曰方以立法,法以制宜,無因那得有悟,此陣之不可無也。
以不無之方,備必宜有之陣,而治因其所因之病,是病為因,藥宜為因也。因固可自為政殿於八陣,允服輿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