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審視瑤函》~ 卷一 (3)
卷一 (3)
1. 鉤割針烙宜戒慎論
原夫鉤割針烙之法,肇自華佗,今人效之,不識病症之輕重,不辨部位之當否。盲醫瞎治,妄加痛楚於人,此等亂為,貽誤病人罪莫大焉。今予將部位病症之當否,鉤割針烙之所宜者,請備言之,以為後學規矩準繩,庶無妄治之愆,或於臨症,諒有小補云。夫鉤,鉤起也,割,割去也,針非砭針之針,乃針撥瞳神之針,烙即熨烙之烙。
白話文:
鉤割針烙的方法,是源自華佗,現在的人們效仿他,卻不認識病症的輕重,也不辨別部位的適合與否。盲目的醫生瞎治,胡亂地給人增加痛苦,這種亂作為,貽誤病人,罪行極大。現在我要把部位病症的適合與否,鉤割針烙所適合的,一一說明,作為後人學習的規矩和準則,免得發生胡亂治療的過失,或者在臨症時,也能有點幫助。鉤,就是鉤起來;割,就是割下去;針,不是砭針的針,而是針撥瞳神的針;烙,就是熨烙的烙。
此四者,猶夫刑之殺戮凶強,剪除橫逆之法也,要在審察明而詳奪定,然後加刑,先滅巨魁,以及從惡,則情真罪當,而良善無枉屈侵擾之害,強暴無激變作亂之禍。若論治法,實開泄鬱滯,滌除瘀積之一法也。惟要症候明而部分當,始可施治,先伐標而後治本,則氣血寧,而精膏無耗澀枯傷之患,輪廓無誤失損害之過。如鉤先須認定何處皮肉,筋脈浮淺,可鉤不可鉤,酌量治之,即手力,亦隨病之輕重行之。
白話文:
這四種方法,就像刑罰用來殺死兇惡、剪除橫逆的法律一樣,關鍵是要審慎查看,仔細判斷,然後再執行刑罰,首先除掉首惡,再懲罰從犯,這樣才能使情理真切、罪有應得,而良善的人不會受到冤屈和侵擾,暴強的人也不會被激起變亂作惡。如果討論治療方法,這實際上是疏通鬱滯,清除瘀積的一種方法。只有症候明顯,部位正確,才能施治,先治標再治本,那麼氣血就會平和,精氣也不會因耗損而枯澀受傷,身體的輪廓也不會受到損害。就像鉤針治療一樣,必須先確定皮肉筋脈在哪裡浮淺,可以鉤,不可以鉤,酌情治療,手法也要根據病情輕重而定。
如針,必須內障,即症候可針,必俟年月已足,血氣已定者,方可針之,庶無差謬,不可妄為,使病人受無辜之痛楚,致同道之恥笑。針後當照病用藥,內治其本,或補或瀉,或溫或涼,各隨症之所宜。若只治其標,不治其本,則氣不定,不久復為患矣。
白話文:
就像針灸,必須要等到病情確診後,才能針灸。而且要等到年月已足,血氣已定後,才能針灸,這樣纔可以避免差錯。不能妄下針灸,讓病人承受不必要的痛苦,並且讓同道之人恥笑。針灸後,要根據病症使用藥物,內治其根本病因,可以補益、瀉火、溫暖、清涼,都要根據病症之所宜。如果只治療疾病的表症,不治療疾病的根源,那麼氣血就會不穩定,不久之後又會復發。
如割,在氣血肉三輪者可割,而大眥一塊紅肉,乃血之英,心之華,決不可割,誤割則目盲,若神在此而傷之,必死,有割傷因而惹風,及元氣虛弱之人,煩燥濕盛者,必為潰爛,為漏,為目枯。凡障如攀睛胬肉、雞冠蜆肉、魚子石榴、赤脈虯筋、胞肉黏輪等症,可割。若在風輪之淺者,誤割之,則珠破而目損。
白話文:
如果要動手術,在氣、血、肉三輪(風輪、血輪、肉輪)上可以動刀,而大眥那一塊紅肉,是血之精華,心之華,絕對不可動刀,誤動刀就會導致眼睛失明,如果神識(精神)在此而受到傷害,必然死亡,有割傷因而引發風病,以及元氣虛弱的人,容易煩躁、濕氣旺盛的人,必定會潰爛、漏水,眼睛枯萎。凡是眼疾,如攀睛胬肉、雞冠蜆肉、魚子石榴、赤脈虯筋、胞肉黏輪等症狀,可以割治。如果在風輪的淺處動刀,誤傷了,就會破壞眼珠而損傷眼睛。
至於烙,只能治殘風潰眩,瘡爛濕熱,重而久不愈者,輕者亦不必烙,服藥自愈。若紅障血分之病,割之必用烙以斷之,否則不久復生。若在氣分白珠,不可用烙。若在烏珠,針烙皆不可犯,不惟珠破,亦且甚痛。凡烏珠有惡障厚蔽者,鉤割亦宜淺,淺割外邊赤絲瘀肉,其內貼珠翳障,只宜緩緩點藥服藥,耐心治之,久而自消,不可性急而取快也。
白話文:
至於烙這種治療方法,只能治療殘餘的風疾、眩暈、瘡爛、濕熱,而且病情嚴重、長時間無法治癒的才需要用。病情較輕的,不需要烙,吃藥就可以治好。如果是紅色的障礙物阻隔了血氣的運行,必須用刮除的方法和烙來切斷它,否則不久就會復發。如果障礙物在氣分的白珠部位,不能用烙。如果障礙物在烏珠部位,針灸和烙都不能使用。否則,不僅珠子會破裂,而且會很痛。凡是烏珠有厚厚的障礙物遮蔽的,刮除也要淺,淺淺地刮掉外邊的紅絲瘀肉,裡面貼著珠子的翳障,只宜慢慢地塗藥、服藥,耐心地治療,久而久之自然會消失,不可性急而求快。
若鐮割風毒流毒瘀血等症,當以活法審視,不可拘於一定,必須口傳親授,臨症親見,非筆下之可形容。大抵鉤割針烙之治,功效最速,雖有撥亂反正之功,乃乘險救危之法,亦不得已而用之,全在心細而膽大,必症候明而部分當。又兼服藥內治,方為兩盡其美,若只治外症而不治內,雖有今日之功,恐為後日之害也。
業斯道者,甚無忽焉。
白話文:
對於鐮割風、毒流毒瘀血等疾病,應該通過活法來審視,不能拘泥於一定的治療方法,一定要通過口傳親授,在臨牀親自見證,不是筆下能夠寫得出來的。
總體來說,鉤割針烙之治的效果最快,雖然有撥亂反正的功效,但它是乘險救危的方法,不得已而用之,關鍵在於心細而膽大,必須症候明確,部位適當。同時配合服藥內治,才能兩全其美。如果只治療外症而不治療內症,雖然有當下的療效,但恐怕會留下後患。
2. 棄邪歸正論
治病猶治亂破敵,綜理無錯,攻守得宜,少失機權,變症先矣。夫有諸中然後形諸外,病既發者,必有形色部位之可驗,始知何臟何腑,某經某絡,所患虛實輕重,然後對症醫治,則綜理清而攻守當矣。夫何變症之有?今人治目,不知形症部分,輒亂投藥,每受其害,間有僥倖而愈,則往往引以為例,蒙害者甚多,亦不能盡具,略舉數節,以為後戒。
白話文:
治療疾病就像治理亂局或徵戰沙場,必須綜合考慮各種因素,無一錯漏,攻守得當,纔不會錯失良機,應變及時。疾病的產生是內部因素作用於外部的結果,當疾病發作時,必然會在身體上表現出一定的症狀,如形狀、顏色部位等。通過這些症狀,就可以判斷出是哪個臟腑、哪條經絡出了問題,以及疾病的虛實、輕重程度。然後根據症狀對症下藥,治療就會有條理而攻守得當。可是,為什麼會有變症呢?如今有些人治療眼病,卻不瞭解眼病的具體症狀,就胡亂用藥,結果往往遭受其害。即使偶爾有僥倖治癒的,也常常被人當作榜樣,結果害人不淺,這些例子真是舉不勝舉。以下僅舉幾例,作為後人的戒鑒。
且如人之患目者,皆曰服菊花洗心散、龍膽四物湯、三黃湯、明目流氣飲、羊肝丸、補陰丸之類,不見效,則反歸怨於藥,殊不知病不對藥,非藥之過耳。有以黃連湯、薄荷湯、泥漿、井水、雞子清、水晶、金銀等物,取其涼氣,以之熨洗,爽快一時,反致血凝,變症日增,亦不知悟,及疾成而始悔。有人飲燒酒,食辛辣,烘火向日,謬云以熱攻熱。
白話文:
就像眼疾患者,都知道要服用菊花洗心散、龍膽四物湯、三黃湯、明目流氣飲、羊肝丸、補陰丸等藥物,但若不見成效,就會反過來責怪藥物沒有用,殊不知是疾病本身與藥物不對口,並非藥物的錯。有些人使用黃連湯、薄荷湯、泥漿、井水、雞蛋清、水晶、金銀等物,因為這些物品具有涼氣,所以會用來熨洗,雖然可以使眼睛感到一時舒爽,但反而會導致血凝,症狀日漸加重,卻不知道反省,等到病情嚴重了才開始後悔。還有人喝烈酒、吃辛辣食物、烘火、曬太陽,卻誤以為用熱可以攻熱。
若爾人者,譬如浮蝣泛火,乃火將熄之時,被其一激而散,偶爾僥倖,遂以為常,比比誇以示人。籲!倘遇炎熾之病,是齎敵以糧,授賊以刃也,此理之甚明,而人何不悟,可謂愚矣!有以舌餂目而珠破,不知其害者,不知舌乃心之苗,為心火之用,且又腥膻燥炙,無不皆嘗,以之餂輕清脆嫩之目,焉得不傷破哉?或曰:古人餂目而復明,非餂之功乎。豈知古之餂目,不過一二人而已,此實偶然巧合所致,豈可以此為例。
白話文:
然而,人體中氣血有表裡虛實遠近的差異,男女老少緩急的病狀也不同,藥物有寒熱溫涼,君臣佐使,補瀉逆從反正的不同治療方法,必須驗證症狀並辨別臟腑經絡,觀察遠近並判斷寒熱虛實,正確認清症狀,才能清楚理解疾病的根源,然後才能投以藥物,讓內外攻伐補瀉,各得其宜,這樣醫者纔不會犯下傷害病人的過錯,病人也不會遭受損害眼睛的疾病,病者必須加上清心寡慾,耐心地接受治療,那麼又有什麼眼睛的疾病不能治癒呢!
又有信巫祝,而明燈向日,摘草掄絲,謂之劫眼,決無此理,《外臺秘要》亦無此法。屢有痕擪水傷,俱由此致。蓋努力強掙勞瞻,以耗弱之精華,而敵赫赫之陽光,安得無損?間有客熱天行,銀星微火自退之症,偶然幸愈者,則以為巫祝之靈,愈信鬼神而棄醫,彼此誇援為例,而愚者遂以此為信,因成痼疾,而悔之遲矣。籲!士大夫尚蒙其蔽,又況愚人乎。
或有因將草汁點洗,誤中其毒者,有將毒草,貼於曲池、合谷、太陽等穴,而致目珠損凸者,有刮指甲金玉骨血等屑,點目而擦破其珠者,如此妄治,皆愚人自取其禍。若醫者為之,則不才之甚者也。
又有庸醫圖利,證尚不明,濫治人疾,或不當點而強點,不當熨割而強熨割之,當開導而失於開導,至於用藥,當補者而反瀉,當瀉者而反補,寒其寒而熱其熱,損不足而益有餘,凡此皆醫害之也。故人有信巫而不信醫者,決不可強之醫,此下愚之甚者,雖強之醫,而終無全功,反為所鄙。大抵目病,由肝腎之本虛,而後標病始發於目,未有本實而標病者。
然人有氣血表裡,虛實遠近,男婦老幼緩急之異病,藥有寒熱溫涼,君臣佐使,補瀉逆從反正之異治,要驗症而辨其臟腑經絡,察遠近而審其寒熱虛實,認症的當,病真理明,然後投之以藥,則內外攻伐補瀉,各得其宜,庶醫無害人之過,人無損目之痗,病者必加之以清心寡慾,耐久醫治,又何目病之不除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