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科匯纂》~ (11)
(11)
1. 辨生死
《醫宗金鑒》曰∶十不治症∶一顛仆損傷入於肺者;一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;一左腋下內者;一腸傷斷者;一小腹下傷內者;一傷破陰子者;一老人左股壓碎者;一癥候繁多者;一血出盡者;一脈不實重者。
《可法良規》雲∶若元氣虛怯,邪氣滋盛,潰爛延上必死;不潰而色黯者,亦死。手足受病,色黑者多死;手足節髀損去者不死。故傷損骨斷筋皮尚連者,急剪去之;若肉被傷欲去尚連者,亦剪之;不爾,潰及好肉,怯弱之人多致不救。如手足與指損去一節,不死可治;惟去其半節,留其半節,或骨斷筋皮相連者,最為難治。
陳氏《決疑秘法》雲∶頂門破而骨未入內者可治,骨陷入者不治。腦骨傷損在硬處者可若在太陽穴及骨縫軟處不可治。頭骨陷入內,未甚者可治,囟門出者死。兩目俱傷者可治,鼻骨山根傷者可治,斷者死。耳後受傷入內者不治。氣出不收,眼開者不治,閉者可治。氣管傷者死。
食管全斷者不治,未全斷者可治。男人兩乳受傷,急救可治;女人兩乳傷重者必爛不治。胸膛紅腫青色未裹心者可治,紅既裹心者不治。胸腹受傷出黃水、黑水、血者,十不治一。若正心口青色者,七日死;調醫三日後,轉黃色者可救,不轉者必死。食飽受傷,三日不死者可救。
兩脅有傷,血入五臟者難治。腸出,不臭者可治,臭者死;腸未斷者可治,斷者不治。腸出,色紫黑者不治,色不變者急治可愈。夾脊斷者不治,腰歪傷重而自笑者不治,傷輕雖笑可治。小腹受傷吐屎,眼直視者不治;傷輕眼未直視,雖吐屎無害也,可治。孕婦小腹受傷,犯胎者不治。
孕婦腰傷,其胎必下,不可救。小肚受傷,不分男女皆不治。陰囊有子可救,若腎子受傷,入小腹者不治。陰囊破開,腎子懸系者可治,若腎子傷碎者不治。尾閭骨斷者不治。兩手受傷,脈骨斷者不治。兩足腿骨斷者難治。脈大而緩,即四至亦不治。魚際骨有脈者可救。諸骨受鐵器傷,五日外流黃水通內者不治。
如跌撲及破傷風,頭目青黑,額汗不流,眼小目瞪,身汗如油,謂之四逆,均屬不治。
按趙除瑛秘本,有驗症五法,可取以為初學之津梁,故附於末∶
一看兩眼,眼白有血筋,腹內必有瘀血,筋多瘀多,筋少瘀少,兩眼活動有神易治,兩神難治;二看指甲,以我指按其指甲,放指即還原血色者易治,少頃後還原者難治,紫黑色者不治;三看陽物不縮可治,縮者不治;四看腳趾甲紅活者易治,色黃者難治,看與指甲同;五看腳底紅活者易治,色黃者難治。
《金鑒》雲∶凡傷天窗穴,與眉角腦後,臂里跳脈,髀內陰股,兩乳上下,心下鳩尾,臟六腑之俞者皆死,腦後出髓而不能語,目睛直視,喉中沸聲,口急唾出,兩手妄舉者亦死訣曰∶金傷諸損眼暈青,定主身亡難救命,若見氣喘與呃塞,且看一七內中應。
白話文:
辨生死
《醫宗金鑒》說:有十種情況是無法治癒的:
- 跌倒撞擊導致肺部受損。
- 肩膀內側或耳朵後方受傷,傷勢深入體內。
- 左腋下內部受傷。
- 腸子斷裂。
- 小腹下方內部受傷。
- 陰囊或睪丸受損。
- 年老的人左邊大腿骨壓碎。
- 病情複雜繁多。
- 失血過多。
- 脈搏虛弱無力。
《可法良規》說:如果患者元氣虛弱,邪氣旺盛,傷口潰爛向上蔓延必定死亡;如果沒有潰爛但顏色黯淡,也是死亡的徵兆。手腳生病,顏色變黑的多半會死;手腳關節或股骨被移除,不會死亡。所以,如果受傷導致骨頭斷裂但筋皮仍連著,要趕快剪掉;如果傷到肉,想要切除但還連著,也要剪掉,否則會潰爛到好的肉,身體虛弱的人大多無法救治。如果手腳或手指頭損壞一節,不會死可以治療;只有切除一半留一半,或是骨頭斷裂但筋皮相連的情況最難治療。
陳氏《決疑秘法》說:頭頂破裂但骨頭沒有凹陷進去可以治療,骨頭凹陷進去就無法治療。腦骨受傷,在堅硬的地方還好,如果在太陽穴或骨縫等柔軟的地方就無法治療。頭骨凹陷進去,不是很嚴重可以治療,囟門突出就死亡。兩眼都受傷可以治療,鼻骨或山根受傷可以治療,但斷裂就死亡。耳朵後面受傷,傷勢深入體內就無法治療。呼吸散亂無法收回,眼睛睜開就無法治療,閉著可以治療。氣管受傷就會死亡。
食道完全斷裂無法治療,沒有完全斷裂可以治療。男人兩側乳房受傷,及時搶救可以治療;女人兩側乳房受傷嚴重,必定潰爛無法治療。胸膛紅腫發青,沒有包覆到心臟可以治療,一旦包覆到心臟就無法治療。胸腹受傷流出黃色、黑色液體或血,十有八九無法治療。如果心口正下方呈現青色,七天內會死亡;如果經過醫師診治三天後,轉為黃色可以救治,沒有轉為黃色的必定死亡。吃飽飯後受傷,三天沒有死亡就可以救治。
兩脅受傷,血流到五臟難以治療。腸子跑出來,沒有臭味可以治療,有臭味就死亡;腸子沒有斷裂可以治療,斷裂就無法治療。腸子跑出來,顏色紫黑無法治療,顏色沒有變化趕快治療可以痊癒。脊椎骨斷裂無法治療,腰部扭傷嚴重卻自己發笑無法治療,傷勢輕微就算笑了也可以治療。小腹受傷吐出糞便,眼睛直視就無法治療;傷勢輕微眼睛沒有直視,就算吐糞便也沒有關係,可以治療。孕婦小腹受傷,傷及胎兒就無法治療。
孕婦腰部受傷,胎兒必定會流產,無法救治。小腹受傷,不論男女都無法治療。陰囊有睪丸可以救治,如果睪丸受傷進入小腹就無法治療。陰囊破裂,睪丸懸掛在外可以治療,如果睪丸破裂就無法治療。尾椎骨斷裂無法治療。兩手受傷,脈搏骨頭都斷裂就無法治療。兩腿骨頭斷裂難以治療。脈搏大而緩慢,即使每分鐘四次跳動也無法治療。魚際骨有脈搏可以救治。所有骨頭被鐵器所傷,五天後流出黃水,並且通到體內就無法治療。
如果跌倒或感染破傷風,頭部眼睛呈現青黑色,額頭沒有汗,眼睛縮小瞪著,身上汗如油,稱之為四逆,都屬於無法治療。
根據趙除瑛的秘本,有五種驗證方法,可以作為初學者學習的參考,因此附在最後:
- 看眼睛:眼白有血絲,腹內必定有瘀血,血絲多瘀血多,血絲少瘀血少,兩眼活動有神容易治療,兩眼無神難以治療。
- 看指甲:用手指按壓患者指甲,放開手指後指甲立即恢復血色容易治療,過一會兒才恢復血色難以治療,紫黑色無法治療。
- 看陽具:陽具不縮回可以治療,縮回無法治療。
- 看腳趾甲:腳趾甲紅潤有活力容易治療,顏色發黃難以治療,和看指甲的方法相同。
- 看腳底:腳底紅潤有活力容易治療,顏色發黃難以治療。
《金鑒》說:凡是傷到天窗穴(耳朵上方)、眉角、腦後、手臂內側脈搏跳動處、大腿內側陰股、兩乳上下、心下鳩尾、以及所有內臟的俞穴,都會死亡。腦後流出腦髓,無法說話,眼睛直視,喉嚨發出沸騰的聲音,口中不斷吐出唾液,兩手胡亂揮舞也是死亡的徵兆。訣竅說:金屬造成的傷導致眼睛暈眩發青,必定死亡難以救治,如果看到喘氣或呃逆,就看一到七天內的情況如何。
2. 用藥總論
耀山曰∶傷科血病,四物(湯)為君,失亡補益,瘀滯攻行。蓋聞內蓄不散,治分三部∶
犀角地黃(湯),中必桃仁承氣(湯),瘀在下者,抵當(湯)通利。外感有邪,醫隨四季∶春用五積(散)、香蘇(飲)、夏以五苓(散)、香薷(飲),秋擬(藿香)正氣(散),冬則雙解(散)。且如損傷發熱,須別陰陽,陰虛者當歸補血(湯),陽衰者(四)君子(湯)、(加)附(子)、(生)薑。挾表體疼,虛實宜詳,形實者疏風敗毒(散),氣弱者羌活乳香(湯)。
初患之時,審症擇方,瘀凝昏憒者花蕊石(散),痰迷心悶者蘇合香(丸),血瘀泛註者蔥熨法,亡血過多者聖愈湯,煩躁而不眠者加味歸脾(湯),眩暈而嘔脹者六君子湯。三、五日間,變症多端,喘咳者參蘇二味(參蘇飲)、十味(參蘇飲),口渴者竹葉石膏(湯)、(竹葉)黃 (湯),血熱發躁仍用(當歸)補血(湯),氣虛下陷(補中)益氣(湯)升提,胃火作嘔(加)梔芩清胃(散),寒涼克伐六君(子湯)補脾。
過此之後,更宜調理,嘔吐黑汁兮百合(散加味)、芎歸(湯),肝火熾盛兮(加味)逍遙(散)加劑,血蘊內嘔兮四物(湯加)柴(胡黃)芩,元氣虛脫兮人參獨(參湯)味。或以筋骨作痛,肝腎之傷,六味地黃(丸);肌肉作痛,榮衛之滯,復元通氣(散)。火盛而痛,(小)柴胡(湯、加)梔(子、黃)連;濕痰為祟,二陳(湯)加味。
頭痛兮(當歸)補血(湯)、安神(湯)、(補中)益氣(湯);胸痛兮四君(子湯)、四物(湯)、歸脾(湯)。然腰痛者,瘀留血瀝,破血(散)、舒筋(散),虛者四物(湯),實者桃仁(承氣湯)。而陰疼者,白津便淋,小柴胡(湯)應;肝經鬱火,加(山)、梔(黃)連、(生)軍。
即如脅肋脹疼,分其通塞,不通者瘀聚,撤消活血(湯);便通者肝火,(小)柴胡(湯)、梔(子)、青(皮)。下後腹痛,察其陰陽,陽傷者惡寒,十全(大)補(湯)濟;陰傷者發熱,四物(湯)、(加白)術、(人)參。若夫秘結者潤腸(丸)、導滯(湯),血虛便秘者玉燭(散)調和,作瀉者清暑(益氣湯)、清燥(湯),腎衰脾泄者破故(紙)、肉果。青腫不潰皆虛弱,外熨內托;新肉不生因虧乏,峻加溫補。
至於破傷風分表裡,發痙又辨柔剛,柔飲白朮(湯)而剛則葛根(湯),表服(羌活)防風(湯)而里用(大小)芎黃(湯),羌麻(湯)療表裡之和劑,玉真(散)醫是症之總方。始終秘訣,養血理傷。短句義難盡悉,當於長篇究詳。
傷損論曰∶去傷損必須求其源,看其病之輕重,審其損之淺深。凡人一身之間,自頂至有斫傷、打傷、跌傷及諸刃傷者皆有之。凡此數證,各有其說,有當先表裡而後服損藥者,為醫者當循其理治之。然醫者意也,不知意者,非良醫也。或者稟性愚昧,不能觀其證之輕重,明其損之淺深,未經表裡,先服損藥,誤人多矣。
有因此痰涎上攻,有因此大小臟腑閉結,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。所謂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,信哉。
劉宗濃曰∶打撲金刃損傷,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,外受有形之物所傷,乃血肉筋骨受非如六淫七情為病,有在氣、在血之分也。所以損傷一證,專從血論,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或為亡血過多之症。蓋打撲墜墮,皮不破而內損者,必有瘀血;若金刃傷皮出血,或致亡血過多,二者不可同法而治。有瘀血者,宜攻利之,若亡血者,兼補而行之。
又察其所傷,有上下、輕重、淺深之異,經絡氣血多少之殊,唯宜先逐瘀血,通經絡,和血止痛,然後調氣養血,補益胃氣,無不效也。
《證治準繩》用藥訣雲∶凡樹木壓或自高處顛下者,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臟,必有惡血,專怕噁心,先用清心藥、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服之,臨服時加童子小便入藥內立效。如專用通利大小腸,恐作隘塞,利害之甚。要先清心而後通利,自然無昏悶煩躁,無惡血污心等患,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,或二十五味藥加減用之。
凡跌撲傷、刀石傷、諸般傷至重者,先服清心藥,次服童子小便,再服去血藥。或被傷未結,打從瘡口出者;或結在內,用藥打入大腸,實時瀉出者;或結在外,用藥打散者;或歸上膈,打從口中吐出者;則用薑湯、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,薄荷湯亦可。
凡打撲傷損,折骨出臼者,便宜用何首烏散服之。若發熱體實之人,用疏風敗血散。若寒體弱之人,用五積交加散。後用黃、白、紅、黑四種末子及活血丹、補損丹等藥調理。
凡折骨出臼者,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,只宜疏風順氣,和血定痛,補損而凡打撲砍磕,從高跌墜,瘀血攻心,不能言語者,用獨聖散及破血藥,下去瘀血,即能言語,次宜臨證詳治之。
凡打撲跌墮,傷於脅下,瘀痛不可忍者,先用破血藥及獨聖散,次以復元活血湯調理。
凡打撲跌墮,損破皮肉,紫黑色者,先用破血藥,次用獨聖散,又次用清上瘀血湯、消下破血湯。
凡打撲損傷,嘔吐惡血汁者,先用獨聖散,次用百合散,又次用生料四物湯加硬骨牛乳根,加減調理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,破皮損肉,血出去多,頭目眩暈者,先用川當歸、大川芎煎水服用白芍藥、熟地黃、續斷、防風、荊芥、羌獨活、南星煎水,加童便和服則可,不可用酒。
如血出少,內有瘀血者,以生料四物湯一半,獨聖散一半,煎水服。未破皮肉者,加酒和服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,成破傷風,痛不可忍,牙關緊急,角弓反張者,用生南星、防風等分為末,米泔調塗患處。又用熱酒、童便各半調,連進三服即蘇,次用疏風敗毒散調治之。
凡刀斧斫磕傷,破陰囊皮者,先服獨聖散,次服止痛藥。內有瘀血者,用破血藥。
凡刀斧傷破肚皮腸出者,先用清心藥加童便和服,及用獨聖散,次用止痛藥。如血出過先用當歸、川芎,水煎服;次加白芍藥、熟地黃、羌活、獨活、防風、荊芥、白芷、續斷,水煎,調乳香、沒藥末和服之。
凡傷損藥中,不可缺乳香、沒藥,此藥極能散血止痛。
凡跌磕閃肭脫臼者,不可使用自然銅,久後方可用之。折骨者宜使用之,若不折骨不碎不可用,修合諸損藥皆要去之。用自然銅必用火煉,然新出火者,其火毒與金毒相煽,夾香熱藥毒,雖有接骨之功,其燥散之禍甚於刀劍,戒之!
凡墮傷內有瘀血者,腹脹滿而痛,或胸脅滿,宜用破血藥、清心藥以通利之,自然而愈。痛不止者,用獨聖散服之效驗。如更不止者,用止痛藥服之大效。
凡刀刃所傷,從高跌墜,皮肉破損,出血過多,此宜止痛兼補為先,宜當歸補血湯。若不破損者,宜作瘀血停積治之,先以獨聖散,次以破血藥,隨證加減。續後痛不止者,用止痛藥調理。
凡損傷,妙在補氣血,俗工不知,惟要速效,多用自然銅,恐成痼疾也。初傷只用蘇木,黃連降火,白朮和中,童便煎服。在下者可下瘀血,但先須補托。在上者宜飲韭汁,或和粥吃。切不可飲冷水,血見寒則凝,但一絲血入心即死。
凡老人墮馬,腰痛不可轉側者,先用蘇木、人參、黃 、川芎、當歸、陳皮、甘草煎服,次以前藥調下紅、黑、黃、白四末子及活血丹、補損丹調理。
凡杖打閃肭疼痛,皆滯血證,宜破血藥下之。痛不可忍,則傷血故也,宜清心藥。更不止,用獨聖散。
凡損傷,大小便不通,未可便服損藥,蓋損藥性熱,又用酒服,澀秘愈甚。看患人虛實者用破血藥加木通,尚未通,加芒硝;虛者以四物湯加枳殼、麻仁、桃仁滑腸之類;虛人不可下者,四物湯加穿山甲。
凡服損藥,不可吃冷物、魚、牛肉,若吃牛肉,痛不可治,瘟豬肉、母豬肉尤不可吃,凡損藥內用酒者,不問紅白,只忌灰酒,且重傷不可使用酒,恐反發氣,或作腹脹胸滿,切記切記!
凡損藥其性必熱,能生氣血以接骨也,更忌用火炙。如敷藥不效,服藥亦不效。
凡損傷不可服草藥,服之所生之骨必大,不得入臼,要相兼君臣藥服則可,加溫補氣血藥同煎更妙。
凡打傷在兩脅、兩胸、兩肚、兩肋,卻用通氣通血清心藥。又看病患虛實不同,虛者通藥須兼補藥放緩,且用貼藥在前,通藥在後。
凡用通藥反不通者,後用順氣藥,腹肚全無膨脹,服而得安,此為不乾血作,乃是氣閉。如腹肚果有血作,一通便下,亦須以順氣兼之,庶胸膈肚腹不致緊悶,氣順後卻用損藥。
凡人醉卧跌床下,胛背疼痛,不可屈伸,用損藥不效,服黑豆酒數日愈,豆能下氣,所凡小兒跌凳腳上,用蘿蔔子煎服愈,亦順氣也。
凡損傷,整時先用熱酒磨草烏服一、二盞方整。整時氣絕,用蘇合香丸須蘇;未蘇以黑豆、防風、甘草、黃連水煎冷服,或苡草擂水服,不可用鹽解之。若吐,加生薑汁。
上皆專科用藥之法,人有虛實,不可一律而施。即如末條,整時先服草烏酒,整而氣絕以蘇合香丸走竄之劑,未蘇,又以冷藥灌之。若施之氣虛之人,慘於加刃矣。惟薛氏法,量證施治,專於內補,可以遵用,學人宜審焉。
耀山曰∶內治既明,外敷宜晰。皮開肉綻兮封口(藥),血流不止兮止血(藥)。脈筋斷兮香(散),骨 脫兮(跌打)膏藥貼。萬靈(膏)、接骨(膏),治骨節之碎折;消腫(膏)、抑陽(散),治身體之腫凸。堅硬不消,須用回陽(膏);肌肉不生,還須太乙(膏)。
若逢腦殼破損,混元(膏)、定痛(膏);如遇眼目青腫,(生)地黃(散)可滅。顴腮損傷者含以蓽茇(散),嘴唇破碎者塗以截血(膏)。蒺藜固齒(散),療跌磕之鬥齒;雞(子)皮含護,醫咬割之斷舌。鼻傷者以塞鼻(丹),耳落者以耳綴(法)。咽喉自刎破,忙將線縫合;雜以雞絨毛,外撣花乳石(散)。
腹破腸出者,縫以麻縷、桑皮;囊開丸脫者,貼以(喜子)壁錢、(金毛)狗脊。箭刺入肉,鼠腦、(象)牙屑;破傷風患,蔥熨(法)須熱。杖瘡臀黑,切忌寒涼敷 ;夾棒踵傷,法要破瘀活血。百症千方,概難盡說;謬敘俚言數句,聊為初學子訣。
《證治準繩》雲∶凡腦骨損傷,皮不破者,用退腫膏敷貼。若皮破肉損者。先用封口藥撣之,外以散血膏貼之。若皮破血流者,用止血藥撣之。
凡面目傷青黑色,用一紫散敷,或紫金膏貼。傷重者,用補肉膏敷貼。
凡兩鼻孔跌磕,傷開孔竅者,用封口藥撣傷處,外以散血膏貼之退腫。
凡耳斫跌打落,或上脫下粘,或下脫上粘,內用封口藥撣,外用退腫膏敷貼。
凡唇口,刀斧斫磕跌墮等傷,破皮傷肉者,先用桑白皮縫合,卻以封口藥塗敷;次以散敷貼,牽住所封之藥,不令開落。或用雞子黃油塗,次以金毛狗脊毛,薄撣於外,仍以封口藥塗抹之,次日以茶清洗凈,撣末藥,一日換一次,至八日剪去線,又撣末藥。
凡腮頰顴,刀斧斫磕,跌墮等傷,破皮肉者,用封口藥填瘡口,外以散血膏敷貼。或跌磕損傷,未破皮肉者,用補肉膏敷貼。
凡戲耍誤割斷舌頭,未全斷者,用封口藥敷,一日換二、三次,七、八日全安。
凡齒牙被人打跌砍磕落者,只用補肌散撣之。
凡牙斷跌磕斫傷,牙齒未動者,用芙蓉膏末撣。如齒動者,用蒺藜根燒存性為末,常揩搽之即牢。
凡割喉者,以絲線先縫內喉管,後縫外頸皮,用封口藥塗敷,外以散血膏敷貼。
凡手指跌撲打碎者,用雞子黃油潤,次撣封口藥末,外以散血膏敷貼。若咬傷者,用澤蘭散敷之。
凡胸脯骨有拳槌傷,外有腫,內有痛,外用定痛膏敷貼,內服破血利藥。
凡肚皮裂開,用麻縷為線,或捶桑白皮為線,以花蕊石散敷線,須從裡面縫,外麵皮不可縫,留以撣藥,用封口藥塗,或補肌散以雞子清調敷。
凡陰囊被人扯脫者,用雞子黃油塗,以金毛狗脊毛薄攤於上,次撣封口藥,又用散血膏凡陰囊處有青黑紫色腫者,用補肉膏敷貼,或用定痛膏加赤芍、草烏、良薑、肉桂各少許打和,用韭汁搗爛,同藥敷貼。如無韭汁,蔥汁亦可。仍服利小便藥。
凡骨碎斷或未碎斷但皮破肉損者,先用補肌散填滿瘡口,次用散血膏敷貼。如骨折者,要接骨膏敷貼夾縛。或皮破骨斷者,用補肉膏敷貼。
凡筋斷者,用楓香以金沸草搗取汁調塗,次用理傷膏敷貼。
凡用夾,須攤藥於紙上平,兩頭要帶薄搭頭,搭得不濃不礙肉。平坦者,無高低不均之患。若四岸高低不均,此上便有空缺不著肉處,即生泡。切記之。
凡敷貼接骨等膏藥,仍疼痛不止者,可加乳香、沒藥、楓香、白芷、肉桂、南星、獨活等味,各量加些於藥中敷貼,其肉溫暖,疼痛即住。如刀斧傷者,去肉桂、南星、獨活。
凡刀斧傷者,看輕重用藥。如輕者,只用補肌散撣;重者,宜用封口藥撣,緊縛住;如傷最重者,外用散血膏敷貼。
凡被杖打腫痛而未破者,先用棱針挑出黑血,若已破者不須出血,只用撒地金錢、山薄荷、地薄荷、生地黃、豬 嚀葉、澤蘭葉、血見愁,搗爛敷貼。
凡治刀斧金刃打撲,從高跌墮,皮肉破損而傷重者,中間用封口藥撣破處,或補肌散亦其四邊用截血膏箍住,使新血不來潮,此秘傳之妙訣也。凡用敷貼等草藥,皆要臨時生採新鮮者用之有效。如出遠路、討不便者,可為末用,然終不及生採者為勝。如無草藥討處,就用君臣藥接縛之。
愚按∶草藥皆本草所載,故並錄無遺。倘於窮鄉僻壤,亦可選而用之,其效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