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佩琴

《類證治裁》~ 卷之四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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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5)

1. 瘧症論治

蓋陽虛則惡寒,陰虛則發熱。凡傷寒後,及大病後、產後勞怯等症,俱有寒熱往來,或一日一二發,俱宜作虛治。以瘧之寒熱有定時,雜症之寒熱無定時為辨。論中治法有未備者,參觀後論。

白話文:

瘧疾的治療,主要在於辨別虛實。陽氣虛弱的人會怕冷,陰氣虛弱的人則會發熱。凡是傷寒痊癒後,或大病初癒、產後體虛等情況,都會出現寒熱交替的症狀,可能一天發作一兩次,這些都應該從補虛的角度治療。瘧疾的寒熱發作時間固定,而其他雜症的寒熱發作時間則不固定,這是區分瘧疾和其他疾病的重要依據。文中治療方法如有不足之處,可參考後面的論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