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佩琴

《類證治裁》~ 卷之四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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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4)

1. 癇症脈候

脈浮滑洪數為風癇,細弦微緩為虛癇。浮為陽癇,沉為陰癇。虛弦為驚,沉數為實熱。沉實弦急及虛散者,皆不治。細緩者,雖久劇可治,又目瞪如呆者,不治。

白話文:

脈象如果呈現浮、滑、洪、數的狀態,屬於風癇;脈象細、弦、微、緩的狀態,屬於虛癇。脈浮是陽癇,脈沉是陰癇。脈虛而弦是驚癇,脈沉而數是實熱。脈象呈現沉實、弦急,或是虛散的,都難以治療。脈象如果細緩,即使病程長且嚴重,還是可以治療。另外,如果眼睛呆滯無神,也難以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