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佩琴

《類證治裁》~ 卷之三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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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7)

1. 積聚脈候

右脅有積氣,肺脈結,結甚則積甚,結微則積微。(《難經》)五積為陰,沉伏附骨,六聚沉結,痼則沉伏。(《脈訣》)脈弦緊為積,弦緊而微細者癥也。積聚癥瘕之脈皆弦緊。在心下,即寸脈弦緊;在胃脘,即關脈弦緊;在臍下,即尺脈弦緊。積脈堅強者生,虛弱者死。

沉而有力為積,沉緊為寒積,弦而牢為積聚,弦而伏腹有癥,不可轉,不治。(《脈經》)癥瘕脈多弦,弦細為癥,弦急為瘕。(《回春》)郁脈沉澀,積脈弦堅。

白話文:

右邊脅肋有氣積聚,如果肺脈呈現結脈,結脈的情況嚴重,積聚的情況就嚴重,結脈的情況輕微,積聚的情況就輕微。五積屬於陰證,脈象會沉伏貼近骨頭,六聚的脈象會沉而結實,如果病情頑固,脈象就會更加沉伏。脈象呈現弦而緊是積,如果弦緊的脈象還很細微,那就是癥。積、聚、癥、瘕這些病症的脈象都是弦緊的。如果病位在心下,寸脈就會弦緊;如果病位在胃脘,關脈就會弦緊;如果病位在臍下,尺脈就會弦緊。積的脈象如果堅強有力,就容易存活,如果虛弱無力,就比較危險。

脈象沉而有力是積,沉而緊是寒積,弦而牢固是積聚,弦而伏脈且腹部有癥塊,無法轉動,這是無法醫治的。癥瘕的脈象大多是弦脈,弦而細是癥,弦而急是瘕。鬱滯的脈象是沉而澀,積的脈象是弦而堅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