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佩琴

《類證治裁》~ 卷之三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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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(4)

1. 病愈後禁忌

凡噎膈反胃,得藥而愈者,不可便與粥飯,惟以真人參(五錢)、陳皮(二錢)、老黃米(一兩)。作湯細啜,旬日後方可食粥,倉廩未固,便進米穀,常致不救。又一年之內,切忌房欲,犯之必舊症復發而死。

白話文:

凡是患有食道阻塞、胃脹嘔吐等疾病,經過藥物治療而痊癒的人,不可以馬上吃粥吃飯,只能用人參(五錢)、陳皮(二錢)、老黃米(一兩)煮成湯,慢慢地喝,十天之後才可以吃粥。如果身體還沒完全恢復就立刻吃米飯穀物,常常會導致無法救治的後果。另外,一年之內,絕對要禁慾,如果犯了禁忌,必定會讓舊病復發而死亡。

2. 噎膈反胃脈候

緊而滑者吐逆,小弱而澀者反胃。噎膈反胃,脈浮緩者生,沉澀者死。沉澀而小,為血不足;大而弱,為氣不足。

白話文:

脈象如果呈現又緊又滑的狀態,表示會有嘔吐或想吐的現象;脈象如果呈現細小、虛弱又阻塞不順暢的狀態,表示會有反胃的現象。噎膈、反胃這類疾病,如果脈象呈現浮在上且和緩的狀態,表示病情尚可治癒;如果脈象呈現沉在下且阻塞不順暢的狀態,表示病情危險。脈象沉在下又阻塞不順暢且細小的,表示是體內血虛不足;脈象大但虛弱無力的,表示是體內氣虛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