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佩琴

《類證治裁》~ 卷之二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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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4)

1. 汗症脈候

寸微尺緊,虛損多汗。肺脈軟而散者,病灌汗。平人脈虛微細者,盜汗出。自汗在寸,盜汗在尺。脈盛汗出,病不衰者,死。汗出而脈脫者,不治。

白話文:

寸脈微弱,尺脈緊繃,多為虛損導致的多汗。肺脈軟弱而散亂的,是屬於汗液大量流失的病症。平常人脈象虛弱細微的,容易出盜汗。自汗多在寸脈反映,盜汗多在尺脈反映。脈象強盛而持續出汗,病情不見好轉的,預後不良。汗出過多導致脈象虛脫的,無法治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