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之千

《周慎齋遺書》~ 卷八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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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 (13)

1. 自下

又遺精一證,其初起時有所思想而致。當以清心為主,清肝火為輔,補腎水為佐,澀藥可無用也。既久之後,腎水必虧必燥,便當以補腎補肝為主,清肝火次之,清心火又次之,而兼用澀藥,仍不必以澀藥為君也。若大泄不禁,玉門不閉,或當暫以澀藥為君,而兼用重補肝腎之味,稍佐清火之品,亦理之所宜然,又必兼用升提之藥,庶乎周到而可奏功於俄頃也。

此所論遺證,蓋指多欲及腎虛一流說,其有因濕熱痰等因致此者,則又不得概以腎燥施治。

白話文:

關於遺精這個問題,剛開始的時候,通常是因為有某些想法而導致的。這個時候,應該以清心為主,清除肝火為輔助,補充腎水為輔佐,收澀的藥物可以不用。如果時間久了,腎水一定會虧損且變得乾燥,這時就應該以補腎、補肝為主,清除肝火為其次,清除心火再次之,並且可以同時使用收澀的藥物,但仍然不應該以收澀藥物為主。

如果遺精的情況非常嚴重,精液大量洩出無法控制,或者精關不緊,這時可以暫時以收澀的藥物為主,同時搭配大量補益肝腎的藥物,稍微輔助一些清除火氣的藥物,這也是合理的處理方式。另外,還必須搭配提升陽氣的藥物,這樣才能夠周全,並且在短時間內見效。

這裡所討論的遺精,主要是指因為慾望過多以及腎虛所引起的。如果遺精是因為濕熱、痰等原因導致的,就不能一概用治療腎燥的方法來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