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之千

《周慎齋遺書》~ 卷三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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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3)

1.

實虛相雜損元陽,攻補兼施細酌量,先理脾家為切要,氣行無滯補何妨。兼治之法,攻補並行。氣血兩虛,四君、四物,如挾痰,兼二陳。若過用涼藥,又傷飲食,致損脾胃,或吐或瀉,或腹痛,或胸脅滿悶。怒氣挾食傷肝,皆損中氣,雖兼內外勞傷,頭痛發熱,務以調理脾胃為先。

白話文:

虛實交雜夾雜,損傷元氣,攻補兼施要精細衡量。首先調理脾胃最為重要,氣運行暢通沒有滯留,補益又何妨。兼治的方法,攻補並行。氣血兩虛,四君子湯、四物湯,如果夾雜有痰濕,再加二陳湯。如果過度使用寒涼藥物,又傷及飲食,導致脾胃受損,可能出現嘔吐或腹瀉,或腹痛,或胸脅滿悶。怒氣挾帶食物傷害肝臟,都會損傷中氣,即使兼有內外勞傷,頭痛發熱,也務必要以調理脾胃為先。

凡治吐瀉腹痛滿悶等證,先用溫補,加香砂辛熱之味,使諸證平復,而脾氣運行,再用純補之藥,以俟汗解而愈。古云:氣滯物傷,補益兼行消導,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凡是治療嘔吐、腹瀉、腹痛、腹脹悶痛等症狀,先使用溫熱補益的藥物,加入香砂辛熱的藥味,使各種症狀平復,而使脾氣運行,再使用純補的藥物,以等待汗液排出而痊癒。古人說:氣滯物傷,補益兼行消導,這就是這個道理。

2.

傷寒表實汗為難,火數如逢發等間,(王胥山曰:火數,謂七日及十四日之期,病證多於此候轉機也。未至其期,強發其汗,汗或不出,或雖有汗而病仍不解,若至其期,用藥中的,應手取效矣。發等間,言發汗之不難也。炳章按:余見近時,市醫多有持此論者,余常笑之不意,乃原本於此,夫風寒中人,急於星火當其,初起用藥驅之使出,則邪去而正不傷,最要法也。遲疑逗留坐視其傳經,則變症蜂起,雖欲乘火數而發其汗,庸有冀平。

白話文:

傷寒表實證難以發汗,七日和十四日是關鍵轉機的日子,(王胥山說:火數,是指七日及十四日之期,病證多於此候轉機也。未至其期,強發其汗,汗或不出,或雖有汗而病仍不解,若至其期,用藥中的,應手取效矣。發等間,言發汗之不難也。)炳章按:我見近年很多醫生都奉行這個說法,我常常笑他們沒想到,這個說法竟然出自這裡,如果風寒進入人體,就要趕快用藥把邪氣驅除,這樣邪氣退卻而正氣才能不受損,這是最好的方法。如果遲疑不決,坐視邪氣傳遍全身,各種變症就會接踵而來,即使想要利用關鍵日子發汗,恐怕也很難見效了。

)歷代明醫無此訣,於今說破妙機關。外感有餘之證,必身熱頭疼,惡寒無汗,乃表實之故。雖言表實者,理宜發汗,然服發汗藥而汗不出,不宜再發其汗,候逢火數,其汗必出,或作戰而汗,亦有不戰而汗者。若戰汗時,藥宜用溫補以一助之,要使正氣勝其邪,邪汗出而愈。

白話文:

歷代有名的中醫都沒有這個治療方法,現在我說出這個妙計。外感有餘的病症,一定會發燒頭痛,怕冷不出汗,這是因為表證實的緣故。雖然說表證實,道理上應該發汗,但是服了發汗藥也不出汗,就不宜再讓他發汗,等到遇到激發發汗的因素,汗自然會出,或者作戰而發汗,也有人不作戰就自然出汗。如果在作戰出汗時,藥物應該用溫補的來幫助發汗,使正氣勝過邪氣,邪汗一出,病就好了。

如火數未至,將藥強發,雖汗亦非自然之汗,不免反傷其氣,其病反甚於前。歷代明醫,不立此法,是亦不傳之妙訣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發汗藥的藥性還沒有達到,卻強行使用發汗藥讓患者出汗,即便出了汗,那也不是自然而然發出的汗,反而會損傷正氣,病情會比之前更加嚴重。歷朝歷代的名醫都不會採用這種方法,這也是不外傳的妙訣。

有汗當止,無汗當候。或兼吐瀉,亦當調理中宮,或虛實相兼,攻補互用。(錢本於驗字條下有此數句,蓋亦慎齋之言,而草廬本不載,今改附錄候字條下,稍低一字,以別於草廬本。)

白話文:

如果出汗了,就應該止汗(治療出汗的症狀);不出汗,就應該觀察等待。如果同時有嘔吐腹瀉的情況,也應該調理中焦脾胃。如果身體虛實夾雜,就需要攻補兼用。(這個注釋出自錢本在「驗」字條下的補充,可能是慎齋的言論,草廬本沒有記載,現今改為附錄在「候」字條下,比草廬本低一字,以示區別。)

3.

臨證隨機立見高,宜攻宜守辨分毫,心存專主人司命,仇奪乾坤造化標。經云:精氣奪則虛。又云:奪血者無汗(汗即血所化也。)奪之為言,重虛之謂也。精氣奪,奪血者,宜守之,毋再傷其精氣血。又經云:土鬱奪之。奪之即攻之謂也,言土鬱者,宜攻下之,令無壅窒也。

白話文:

在診治疾病、用藥時,要根據具體情況而靈活運用,該攻就攻,該守就守,仔細辨別。心裡只想着保護好病人的生命,用藥功效高低,就如同奪去了宇宙造化的力量。

經典說:「精氣被奪,就會虛弱。」又說:「血被奪,就沒有汗(汗是由血轉化而來的)。」「奪」這個字,是指重虛的意思。精氣被奪、血被奪,應該保護住,不要再損傷他們的精氣血。

經典又說:「土鬱塞奪之。」「奪之」就是「攻之」的意思,說的是土鬱塞的人,應該攻下之,讓他們沒有壅塞窒息。

宜守宜攻,辨得分明,自無虛虛實實之禍矣。(王胥山曰:病有危急,而虛實介於疑似之間,治之苟失其宜,虛虛實實,死亡不旋踵矣。惟深於理法者辨之明而察之,審宜守宜攻,確然不惑,獨排群議而急救之,所謂奪者,乃奪之死也而置之生,奪之危地而置之安也。

白話文:

他在引用經典的過程中,主要是把經典作為攻守兩方的引子,並沒有很好的對應「奪」字的精妙含義。因為精氣被奪走就會虛血,血被奪走就沒有氣了,這兩個「奪」字應該解釋為「失」,「土鬱奪之」,這裡的「奪」字應該是指奪走並去除。仔細玩味詩的寓意,再仔細推敲經文的內容,這些分合的含義應該可以自己領悟到。

其引經文,不過取以為攻守二途作一引子,於奪字元機不甚緊對,蓋精氣奪則虛血,血奪者無氣,二奪字當作失字解,土鬱奪之,此奪字當是奪而去之之義,玩詩意,細繹經文,其離合當自得之。)

4.

惡寒戰慄非寒證,陽亢精微積熱深,莫使毫釐謬千里,總須著意箇中尋。惡寒之證,有陽亢而見陰證者,此假寒真實熱也。若真寒之證,其脈為遲,為微為弱,氣虛欲脫,足冷厥逆,自汗自利,此急宜溫補之,真寒證也。若熱極而惡寒者,脈必有力,宜用承氣湯下之,寒因熱用之法,可施也。

白話文:

畏寒發抖不能判斷是寒證,在精微方面身體陽氣過剩熱量累積,所以不要讓一點點的錯誤引導出千里的差錯,總是要用心尋找出原因。畏寒的症狀,有身體陽氣過剩而出現陰症的,這是假寒證而實為熱症。如果是真正的寒證,脈搏會緩慢、微弱和無力,氣虛到幾乎脫離的情況,雙腳冰冷且逆冷,不由自主的流汗和腹瀉,這急需溫補的,這是真正的寒證。如果是熱到極點而畏寒的,脈搏一定有力,應該使用承氣湯來瀉下,用寒性藥物來治療因熱引起的疾病的方法,可以使用。

5.

惡熱因非熱,元虛氣自傷,莫教從實治,須用補虛方。惡熱之證,有元氣受傷,邪火獨盛而惡熱者,所謂火與元氣不兩立也。溫補真元,其火自退。蓋此是陽虛火動,而非真熱之病也。真熱之病,脈多洪大有力,身熱譫語,大便燥結,口渴無汗。(錢本於此下有「得井水探之不逆亟當重下無疑」十三字。

白話文:

惡熱的原因不是真正的熱,而是元氣虛弱,元氣自身受到傷害所致,不要用清熱的治療方法,應該用補虛的方劑。惡熱的症狀中,有些是元氣受傷,邪火獨盛而導致惡熱的,所謂「火與元氣不能同時存在」。溫補真元,邪火自然會退去。這實際上是陽虛火動,而不是真正的熱性疾病。真正的熱性疾病,脈搏大多洪大有力,身體發熱說胡話,大便乾燥結塊,口渴無汗。(錢本在這裡下面有「取井水探之不倒立,應該立刻嚴厲地用瀉下法治療,不用懷疑。」這十三字。)

張東扶曰:大便燥結,口渴無汗,陽虛火動者亦有之,當合上二句參看,方得真情實據耳。)若元氣受傷而惡熱,雖有便燥口渴外象,而脈大無力,宜人參、麥冬、五味、山藥、杞子、肉桂、細辛、生地、甘草、白芍、歸身之類治之。

白話文:

張東扶說:大便乾燥結塊,口渴無汗,這也可能是陽虛火旺引起的。要結合上面兩句話來分析,才能得到真實的病情和證據。如果元氣受損而畏熱,雖然有便祕、口渴的外在表現,但脈搏又大又無力,應該用人參、麥冬、五味子、山藥、枸杞、肉桂、細辛、生地、甘草、白芍、當歸等藥物來治療。

6.

陰盛陽衰氣薄,喜溫惡冷通情,醫能識破箇中情,起死回生有應。經云:氣血者,喜溫暖而惡寒涼。蓋溫暖之味,得生長之性,多補。寒涼之味,行消殺之氣,多瀉也。且萬物生於土,土爰稼穡,稼穡作甘,甘則能補脾胃,為後天氣血之原。治病而能用甘溫以補土,則效多。

白話文:

身體虛寒,怕冷喜暖,容易生病。懂醫術的人能察覺這其中的原因,能救治病人,讓他們起死回生。古籍記載,氣血喜溫暖,不喜寒冷,因為溫暖的食物能滋養身體,寒涼的食物則會損耗身體。萬物生長於土,土生五穀,五穀味甘,能補益脾胃,而脾胃是後天氣血的根本。治療疾病時,用甘溫的食物來補益脾胃,療效就會顯著。

但行補之法,宜先輕後重,不及可加,太過則反劇矣。(詳觀近時氣化漸衰薄。人身一小天地也,自然相應。凡百病證,多宜溫補,少宜涼散,陰盛陽衰之理,靜驗已久。本此治疾,見效甚多,此實心得之妙也。錢本於此條內多此數行,而草廬本無之,蓋亦慎齋平昔之言,而門人所記錄者,今附錄於後。)

白話文:

在採用補益的方法時,應該由輕微逐漸增加到重度,不足可以增加,過度則反而會加重病情。(詳盡觀察近來節氣漸漸衰微,人體是一個小天地,自然會相應影響。各種病症,大多適合溫補,少適合清涼疏散,陰盛陽衰的道理,經過長時間的靜態觀察驗證。基於此原則來治療疾病,見效很多,這確實是深切領悟到的妙法。錢氏的治法本於此條在內增加這幾行,而草廬原版沒有,大概是慎齋平時所說的,而門人所記下來的,現在附錄在後面。)

7.

實病因由汗不宣,脈應證對法當權,休將忽略輕生命,訣有言傳出自然。瀉者,瀉其有餘。有餘者,邪氣實也。瀉實之法,有汗、吐、下三法,病在上者,或寒,或食,或痰,並宜吐之。邪在表者汗之,邪在裡者下之,此皆有餘之證,當及時施治,不可因循。蓋補瀉二字,寒熱從之,醫中之秘,的在於斯。

白話文:

疾病的發生,往往是由於汗液不能正常宣洩所引起的。治療時,脈象應該與證狀相符合,方能對症下藥。切不可忽視病情,輕視生命,古人留下傳世的醫術,自然有其道理。瀉法,是針對有餘的病證而言。有餘的病證,是指邪氣實盛的病症。治療實證的方法,有汗法、吐法、瀉法三種。如果邪氣在上焦,或是寒邪、或是飲食積滯、或是痰飲,都應該採用吐法治療。如果邪氣在體表,則應採用汗法治療;如果邪氣在體內,則應採用瀉法治療。以上這些都是有餘的病證,都應及時診治,不可拖延。補瀉二字,是醫學中的關鍵所在,寒熱從之,是醫學中的祕訣。

瀉法先緩而後急,不及可再攻,太過恐難復舊。然亦不可確然竟以攻下為長策。蓋商鞅治國之法,原非治平之正道也。(有餘之證宜霸,不宜王法,當下不可因循而失,或不當下而下之,禍不旋踵。又云:補則補其不足,瀉則瀉其有餘,脈有虛實,證以明之。錢本有此一段,而草廬本無之,今附錄於後。

白話文:

瀉下法的使用,一開始要緩和,然後再逐漸加大,如果覺得藥力不夠,可以再服藥,如果藥力太強,恐怕難以恢復原狀。但是也不能一味地認為攻下是最好的策略。商鞅治理國家的方法,本來就不是治平的正道。(有餘的證狀應該用霸道的方法來治療,不宜用王道的方法來治療,應該立即治療,不能因循守舊而錯失良機,或者不該治療而治療,禍患將接踵而來。又說:補就補不足的地方,瀉就瀉有餘的地方,脈有虛實,證據可以證明。錢本有這一段,而草廬本沒有,現在附錄在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