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機

《外科理例》~ 卷五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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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2)

1. 背疽一百十六

焮痛。或不痛。及麻木者。邪氣盛也。隔蒜灸之。痛者灸至不痛。不痛者灸至痛。毒隨火而散。再不痛者。須明灸(不隔蒜灸。)之。或用黃連解毒散之類。

右關脈弱而肌肉遲生者。宜健脾胃。

頭痛拘急乃表症。先服人參敗毒散一二劑。如焮痛。用金銀花散。或槐花酒。神效托裡散。

焮痛腫硬。脈實者。以清涼飲。仙方活命飲。苦參丸。

腫硬木悶。疼痛發熱。煩躁飲冷。便秘脈沉實者。內疏黃連湯。或清涼飲。大便已利。欲得作膿。用仙方活命飲。托裡散。蠟礬丸。外用神異膏。

飲食少思。或不甘美。用六君子湯加藿香。連進三五劑。更用雄黃解毒散洗患處。每日用烏金膏塗瘡口處。候有瘡口。即用紙作捻。醮烏金膏紝入瘡內。若有膿為脂膜間隔不出而作脹痛者。宜用針引之。腐肉堵塞者去之。若瘀肉腐動。用豬蹄湯洗。如膿稠或痛。飲食如常。瘀肉自腐。

用消毒與托裡藥相兼服之。仍用前二膏塗貼。若腐肉已離好肉。宜速去之。如膿不稠不稀。微有疼痛。飲食不甘。瘀肉腐遲。更用桑柴灸之。亦用托裡藥。若瘀肉不腐。或膿清稀。不焮痛者。急服大補之劑。亦用桑柴灸之。以補接陽氣。解散郁毒。

大抵氣血壯實。或毒輕少者。可假藥力。或自腐潰。怯弱之人。熱毒中膈。內外不通。不行針灸。藥無全功。然此症若膿已成。宜急開之。否則重者潰通臟腑。腐爛筋骨。輕者延潰良肉。難於收功。因而不斂者多矣。

一人患此痛甚。服消毒藥愈熾。予為隔蒜灸之而止。與仙方活命飲二劑頓退。以托裡藥潰而愈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婦發熱。煩躁飲冷。與黃連解毒湯四劑少愈。更與托裡消毒散始潰。與托裡藥而斂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已愈。惟一眼番出胬肉如菌。三月不愈。乃傷風寒也。以生豬油調藜蘆末塗之即愈。亦有胬出三寸許者。烏梅塗之亦效。但緩硫黃亦可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年逾五十。患已五日。焮腫大痛。赤暈尺余。重如負石。勢熾。當峻攻。察其脈又不宜。遂先砭赤處。出黑血碗許。腫痛背重皆去。更敷神效散。及服仙方活命飲二劑。瘡口及砭處出黑水而消。(此憑症也。)

大抵瘡毒勢甚。若用攻劑。怯弱之人必損元氣。因而變症者多矣。

一人焮腫作痛。脈浮數。與內托復煎散二劑少退。與仙方活命飲四劑痛止而潰。再與托裡藥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人毒勢熾甚。痛不可忍。諸藥不應。以仙方活命飲二劑。諸症悉退。又二劑而潰。以金銀花散六劑而愈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厚味氣鬱。形實性重。年近六十背疽。醫與他藥皆不行。惟飲香附末甚快。自腫至潰。始終只此一味而安。然此等體實而又病實。蓋千百而一見也。每思香附。經不言補。惟不老湯乃言有益於老人。用片子薑黃、甘草、香附三味。以不老為名。且引鐵甕先生與劉君為證。

夫豈無其故哉。蓋於行中有補之理耳。天之所以為天健而有常。因其不息。所以生生無窮。正如蕪蔚活血行氣。有補陰之妙。故名益母。胎產所恃者氣血也。胎前無滯。產後無虛。以其行中有補也。夏枯草治瘰癧亦然。(此因情性而治。)

一人感冒後發痓。不醒人事。磨死膂肉三寸許一塊。此膀胱經必有濕熱。其脈果數。予謂死肉最毒。宜速去之。否則延害良肉。多致不救。取之。果不知痛。因痓不止。疑為去肉所觸。予曰非也。由風熱未已。彼不聽。另用乳沒之劑。愈盛。復請治。予以怯風消毒敷貼。飲以怯風涼血化痰降火之劑而愈。

按此因脈因症而處治也。

一通府發背十餘日。勢危脈大。先飲槐花酒二服殺其勢。退。再飲敗毒散二劑。更飲托裡藥數劑。漸潰。又用桑柴燃灸患處。每日灸良久。仍貼膏藥。灸至數次。膿潰腐脫。以托裡藥加白朮、陳皮。月餘而愈。

按此先發後補。當時必有所見也。惜乎脈症不甚辨。

一縣尹發背六七日。滿背腫痛。勢甚危。隔蒜灸百壯。飲槐花酒二碗即睡覺。用托裡藥消毒。十去五六。令將桑柴燃患處而潰。數日而愈。

一侍御髀𩨹患毒。痛甚。服消毒藥不減。飲槐花酒一服。勢隨大退。再用托裡消毒藥而愈。大抵腫毒。非用蒜灸。及飲槐花酒先殺其勢。雖用托裡諸藥。其效未必甚速。(按前條皆先瀉後補法。)

一園丁發背甚危。取金銀藤五六兩搗爛。入熱酒一鍾。絞取汁。溫服。渣罨患處。四五服而平。彼用此藥治瘡。足以養身成家。遂棄園業。蓋金銀花治瘡。未成即散。已成即潰。有回生之功。

一婦半月餘尚不發起。不作膿。痛甚。脈弱。隔蒜灸二十餘壯而止。更服托裡藥漸潰。膿清而瘀肉不腐。以大補藥及桑柴灸之。漸腐。取之而尋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人腐肉漸脫而膿微清。飲食無味。以十宣散去白芷、防風。加茯苓、白朮、陳皮。月餘而斂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將愈。但肌肉生遲。脾胃俱虛。以六君子湯。加芎、歸、五味、黃耆治之而愈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已愈。惟一口不斂。脈浮而澀。以十全大補湯治之而愈。(此憑脈也。)

一老人七十餘。背疽徑尺余。雜服五香湯。十宣散數十帖。膿血腥穢。嘔逆不食。旬余病人自言。服十宣散膈中不安。且素有淋病三十年。今苦淋痛。嘔逆。及不得睡而已。急煎參耆歸術膏。以牛膝湯入竹瀝調化與之。三日盡藥斤半。淋止思食。七日盡藥四斤。膿自湧出。得睡。兼旬而安。時六七月也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年六十餘。好酒肉。背疽見膿。嘔逆發熱。得十宣已多。醫以嘔逆。投嘉禾散加丁香。時七月大熱。脈洪數有力。予曰。脈症在潰瘍尤忌。然形氣尚可為。只與獨參湯加竹瀝。盡藥十五六斤。竹百餘竿而安。予曰。此幸耳。不薄味。必再發。後因夏月醉坐池中。左脅傍生軟塊如餅。二年後潰為疽。自見脈症如前。仍服參膏竹瀝而安。

二人年老血氣弱。無以供給。膿血。胃虛而嘔。若與十宣。寧保無危。

機按後條。乃膏粱積熱之變。宜用寒涼之劑。茲用驟補。蓋以年老潰瘍故也。

一婦發背。用托裡消毒藥二十餘劑而潰。因怒。頓吐血五六碗。氣弱脈細。此氣血虛極也。令服獨參膏斤許少緩。更以參、耆、歸、朮、陳皮、炙甘草三十餘劑。瘡口漸合。若投犀角地黃湯沉寒之藥。鮮不誤矣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婦年逾四十發背。治以托裡藥而潰。或嘔而瘡痛。胃脈弦緊。彼為餘毒內攻。東垣云。吐嘔無時。手足逆冷。臟腑虛也。丹溪曰。潰後發嘔不食者。濕氣侵內也。又云。膿出反痛。虛也。今胃脈弦緊。木乘土位。其虛明矣。用六君子(二)加酒炒芍藥、砂仁、藿香。彼自服護心散。嘔愈盛。復邀治。仍用前藥。更以補氣血藥。兩月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大抵濕氣內侵。或感穢氣而作嘔。必喜溫而脈弱。熱毒內攻而作嘔。必喜涼而脈數。必須辨認明白。亦有大便不實。或腹痛。或膨脹。或嘔吐。或吞酸噯腐。此腸胃虛寒。宜理中丸。不應。加熟附子二三片。有侵晨作瀉者。名曰腎泄。宜二神丸。有食少漸瘦者。為脾腎虛。尤宜二神丸。

又治夢遺。生肌肉聖藥。予嘗飲食少思。吞酸噯腐。諸藥不應。惟服理中丸。及附子理中丸有效。蓋此皆因中氣虛寒。不能運化鬱滯所致。故用溫補之劑。中氣溫和。自無此症。

一人渴後發背未潰。脈數無力。此陰虛火動。㕮咀加減八味丸二劑稍緩。次用丸藥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人年逾五十。發背。生肌太早。背竟腐潰。更泄瀉。脈微緩。用二神丸先止其瀉。次用大補藥。以豬蹄湯洗淨。用黃耆末填滿患處。貼以膏藥。喜其初起時多用蒜灸。故毒不內攻。兩月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)

一婦因子遲。服神仙聚寶丹。背生癰甚危。脈散大而澀。急以加減四物湯百餘帖。補其陰血。幸質厚易於收救。

機按此條。因服食因脈而處治也。

一人背瘡如碗大。潰見五臟。僅膈膜耳。自謂必死。精要。取大鯽魚一枚去腸臟。以羯羊糞填實。焙令焦黑極燥為末。乾摻之瘡口遂合。累用有效。須膿少欲生肌時用之。

機按此二味有補土功。土主肌肉。故用生肌。

一人背疽徑尺。穴深而黑。家貧得此。急作參耆歸術膏與之。三日以艾芎湯洗之。氣息奄奄。然可飲食。每日作多肉餛飩大碗與之。盡藥膏五斤。餛飩三十碗。瘡漸合。肉與餛飩補氣有益者也。

機按此條。因飢寒多虛。故用此補法也。

一老婦患此。初生三頭皆如粟。腫硬木悶。煩躁。至六日。其頭甚多。脈大。按之沉細。為隔蒜灸及托裡。漸起發。尚不潰。又數劑。內外雖腐。惟筋所隔。膿不得出。脹痛不安。予謂須開之。彼不從。後雖自穿。毒已攻深矣。亦沒。

一婦素弱。未成膿。大痛發熱。予欲隔蒜灸以拔其毒。令自消。不從而歿。

大抵發背之患。其名雖多。惟陰陽二證為要。若發一頭或二頭。其形焮赤。腫高頭起。疼痛發熱。為癰屬陽。易治。若初起一頭如黍。不腫不赤。悶痛煩躁。大渴便秘。睡語咬牙。四五日間。其頭計數十。其瘡口各含如一粟。形似蓮蓬。故名蓮蓬髮。積日不潰。按之流血。至八九日或數日。

其頭成片。所含之物俱出。通結一衣。揭去又結。其口共爛為一瘡。其膿內攻。色紫黯。為疽屬陰。難治。脈洪滑者尚可。沉細尤難。如此惡症。惟隔蒜灸。及塗烏金膏有效。

凡人背近脊。並髀皮里有筋一層。患此症者。外皮雖破難潰。以致內膿不出。令人脹痛苦楚。氣血轉虛。變症百出。若待自漬。多致不救。必須開之。兼以托裡。常治此症。以利刀剪之。尚不能去。以此堅物。待其自潰。不亦反傷。非氣血壯實者。未見其能自潰也。

一弱婦。外皮雖腐。內膿不潰。脹痛。煩熱不安。予謂宜急開之。膿一出。毒即解。痛即止。諸症自退。待其自潰。不惟疼痛。潰爛愈深。彼不從。待將旬日。膿尚未出。人已痛疲矣。須針之。終不能收斂。竟至不起。一人潰而瘀肉不腐。予欲取之。更以峻補。不從而沒。

一婦發背。待其自破。毒氣內攻而歿。開遲故也。東垣云。過時不烙。反攻於內。內既消敗。不死何待。

一指揮年逾五十發背。形症俱虛。用托裡藥而潰。但腐肉當去。彼懼不從。延至旬日。則好肉皆敗矣。雖投大劑。毒甚不救。古人謂壞肉惡如狼虎。毒如蜂螫。緩去則戕性命。信哉。

一人年逾四十發背。心脈洪數。勢危劇。經曰。痛癢瘡瘍。皆屬心火。心脈洪數。乃心火熾甚。心主血。心氣滯則血不流。故生癰也。騎竹馬灸、灸其穴。是心脈所遊之地。急用隔蒜灸。以瀉心火。拔其毒。再用托裡消毒而愈。(此憑脈也。)

一人發背十八日。瘡頭如粟。內如錐。痛極。時有悶瞀。飲食不思。氣則愈虛。以大艾隔蒜灸十餘壯。不知熱。內痛不減。遂明灸二十餘壯。內痛悉去毒氣大發。飲食漸進。更用大補湯。及桑柴燃灸。瘀肉漸潰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發背。瘡頭甚多。腫硬色紫。不甚痛。不腐潰。以艾鋪患處灸之。更用大補藥。數日死肉脫去而愈。(此因症處治也。)

一人發背。焮痛如灼。隔蒜灸三十餘壯。腫痛悉退。更用托裡消毒藥而愈。(此憑症也。)

一人發背已四五日。瘡頭雖小。根畔頗大。隔蒜灸三十餘壯。其根內消。惟瘡頭作膿。數日而愈。

一人忽噁心。大椎骨甚癢。須臾臂不能舉。神思甚倦。此謂夭疽。危病也。隔蒜灸。癢愈盛。乃明灸(著肉灸也)五十餘壯。癢止。旬日而愈。精要謂之灸有回生之功。信矣。

一人患此已四日。瘡頭如黍。焮痛背重。脈沉實。與黃連內疏湯二劑少退。更與仙方活命飲二劑而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婦腫痛發熱。睡語脈大用清心湯一劑而安。以金銀花、甘草、天花粉、當歸、栝蔞、黃耆數劑漸潰。更以托裡藥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。)

一人背毒。焮痛發熱。飲冷。多汗。便秘。譫言。以破棺丹二丸而寧。以金銀花四劑而膿成。開之。更用托裡藥而愈。

一太監發背。腫痛色紫。脈息沉數。良甫曰。脈數發熱而痛者。發於陽也。且瘡瘍赤甚則紫。火極似水也。詢之。常服透骨丹半載。乃積溫成熱所致。遂以內疏黃連湯再服稍平。更用排膿消毒藥。及豬蹄湯大乙膏而愈。

機按此條。因脈因服食而為之處治也。一人傷寒後亦患此。甚危。取去死肉。以神效當歸膏敷貼。飲內疏黃連湯。狂言愈盛。脈愈大。更用涼膈散(二六)二劑。又以四物湯。(九)加芩連數劑而愈。

機按此條脈症不甚詳悉。觀其下後狂愈盛、脈愈大。似屬虛也。仍用涼膈散下之。此必形實進食。故用此也。

大凡患瘡者責效太迫。一二劑未應。輒改服他藥。及致有誤。不思病有輕重。治有緩急。而概欲效於一二劑。難矣。況瘡瘍一症。其所由來固深已久。又形症在外。肌肉潰損。較之感冒無形之疾不同。安可旦夕取效。患者審之。

一人形實色黑。背生紅腫。近髀骨下痛甚。脈浮數而洪緊正冬月。與麻黃桂枝湯。加酒、柏、生附子、栝蔞子、甘草節、人參、羌活、青皮、黃耆、半夏、生薑六貼而消。此亦用托裡之意。

機按此條。因時因脈而制方也。

一水部年逾四十。髀𩨹患毒已半月。頭甚多。大如粟許。內痛如刺。飲食不思。怯甚。脈歇至。此元氣虛。疽蓄於內。非灸不可。遂灸二十餘壯。飲以六君子(二)加藿香、當歸數劑。瘡勢漸起。內痛頓去。胃脈漸至。但瘡色尚紫。瘀肉不潰。此陽氣尚虛也。用桑柴火灸以接陽氣。

解散其毒。仍以前藥加參、耆、歸、桂。色赤膿稠。瘀肉漸腐。取去。兩月餘而愈。(此憑脈症也)

夫邪氣沉伏。真氣怯弱。不能起發。須灸。灸而兼大補。若投常藥。待其自潰。鮮不誤矣。

一人年逾六十。冬至後疽發背。五七日腫勢約七寸許。不任其痛。視之膿成。彼懼開發。越三日始以燔針開之。以開遲。迨二日變症果生。覺重如負石。熱如炳火。痛楚倍常。六脈沉數。按之有力。此膏粱積熱之變。邪氣酷熱。固宜治之以寒藥。但時月嚴凝。有用寒遠寒之戒。

經曰。假者反之。雖違其時。以從其症可也。急作清涼飲子。加黃連秤一兩半作一服。利下兩行。痛減七分。翌日復進。其症悉除。月餘平復。

機按此條。因厚味因脈而為之治法也。

一人初生如粟。悶痛煩渴。便秘脈實。此毒在臟也。予謂宜急疏去之。以絕其源。使毒不致外侵。彼以為小恙。乃服尋常之藥。後大潰而沒。

一士因腳弱求診。兩手脈皆浮洪稍鼓。飲食如常。懶於言動。肌起白屑如麩片。時在冬月。予作極虛處治。詢知半年前背臀腿三處。自夏至秋冬節次生疽。率用五香連翹湯。十宣散。今結痂久矣。急煎參耆歸術膏。以二陳湯化開服之。三日盡藥一斤半。白屑沒大半。呼吸覺有力。

補藥應效已漸。病家嫌緩。自作風病治。煉青礞石二錢半。以青州白丸作料。煎飲子頓服之。予諫不聽。因致不救。

一人背瘡毒氣未盡。早用生肌。背竟潰爛。予以解毒藥治之得愈。又一人患毒氣始發。驟用生肌。其毒內攻而死。

一人年逾四十。發背五日不起。肉色不變。脈弱少食。大便不實。予謂凡瘡未潰脈先弱。難於收斂。用托裡消毒散二劑方起發。彼惑一嫗言。貼膏藥。服攻毒劑。反盛。背如負石。復請予治。隔蒜灸三十餘壯。彼云負石已去。但癢痛未知。更用托裡藥。知痛癢。膿清。前藥倍加參、耆。

佐以薑、桂。膿稍稠。又為人惑。外貼豬腰子。抽膿血。內服硝、黃。遂流血五六碗許。連泄十餘行。腹內如冰。飲食不進。不得已。速予診之。脈盡脫。不可救。蓋其症屬大虛。一於溫補。猶恐不救。況用攻伐。不死何待。

一人發背十餘日。瘡頭如慄許。腫硬木悶。肉色不變。寒熱拘急。脈沉實。此毒在內也。先以黃連內疏湯次以消毒托裡藥。其毒始發。柰速用生肌。患處忽若負重。身如火焮。後竟不起。

東垣云。毒氣未盡。速用生肌。縱平復必再發。若毒氣入腹。十死八九。大抵毒氣盡。脾氣壯。則肌肉自生。生肌藥不用亦可。

一宜人年逾六十。發背三日。肉色不變。頭如粟許。肩背重。寒熱飲冷。脈洪數。良甫曰。外如麻。里如瓜。齊氏曰。增寒壯熱。所患必深。又曰。肉色不變。發於內也。用人參敗毒散(六二)二劑。又隔蒜灸五十餘壯。毒始發。背始輕。再用托裡藥漸潰。顧氣血虛甚。作渴。服參、耆、歸、苄等。渴止。彼欲速愈。自用草藥敷患處。毒氣復入。遂不救。

大抵老弱患瘡。瘡頭不起。或堅如牛領皮。多不待潰而死。潰後氣血不能培養者亦死。凡瘡初潰。毒正發越。宜用膏藥吸之。參耆等藥托之。若反用藥遏之使毒氣內攻者。必不救也。

一女背𩨹結一核如錢大。不焮。但倦怠少食。日晡發熱。脈軟而澀。此虛勞氣鬱所致。予用益氣養血開鬱之藥。復令飲人乳。精神稍健。彼不深信。又服流氣飲。食遂少。四肢痿。其父悔。復請予。予謂決不起矣。果歿。

一婦發熱作痛。專服降火敗毒藥。潰後尤甚煩躁。時嗽。小便如淋。皆惡症也。辭不治。果歿。

此症雖云屬火。未有不由陰虛而致者。故經云督脈經虛。從腦而出。膀胱經虛。從背而出。豈可專泥於火。

一太守腫硬不澤。瘡頭如粟。脈洪大。按之即澀。經云骨髓不枯。臟腑不敗者可治。然腫硬色夭。堅如牛領之皮。脈更澀。此精氣已絕矣。不治。

一宜人發背。膿熟不開。昏悶不食。此毒氣入內也。斷不治。強之針。膿碗許。稍蘇。須臾竟亡。

大抵血氣壯實。膿自湧出。老弱之人。血氣枯槁。必須迎而奪之。順而取之。若毒結四肢。砭刺少緩。腐潰深大。亦難收斂。結於頰項胸腹緊要之地。不問壯弱。急宜針刺。否則難治。

一人背瘡潰陷。色紫舌卷。予謂下陷色紫。陽氣脫也。舌卷囊縮。肝氣絕也。經曰。此筋先死。庚日篤。辛日死。果立秋日而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