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機

《外科理例》~ 卷一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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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17)

1. 針法總論五十一

火烙針。其針圓如箸。大如緯挺。頭員平。長六七寸。一樣二枚。捻蘸香油。於炭火中燒紅。於瘡頭近下烙之。宜斜入向軟處。一烙不透再烙。必得膿。瘡口烙者。名曰熟瘡。膿水常流。不假按抑。仍須紝之。勿令口合。

白話文:

火烙針,它的針身圓如筷子,粗細像織布的緯線,針頭是圓而平的。長度大約六七寸,準備兩支一樣的。將針頭沾上香油,在炭火中燒紅。在瘡的下方附近,將紅熱的針烙下去,要斜著刺向較柔軟的地方。如果一次沒有刺穿,就再烙一次,直到有膿流出來。如果烙的是瘡口,就叫做「熟瘡」,膿水會不斷流出,不需要按壓擠壓,還是要用藥物將傷口撐開,不要讓傷口癒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