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昌

《醫門法律》~ 卷一 (4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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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40)

1. 先哲格言

至於五臟六腑及病之所在,各須有引導之藥,使藥與病相遇,此則所謂使也。余病推此,按柏齋此論,乃用藥之權,最為精切。舊謂一君、二臣、三佐、四使為定法,此未可泥。藥性論又以眾藥之和厚者定為君,其次為臣為佐,有毒者多為使,此說殊謬。設若削堅破積,大黃、巴豆輩,豈得不為君耶?

晉時才人,欲刊正《周易》及諸藥方,先與祖訥共論,訥曰辨釋經典,縱有異同,不足以傷風教。至於湯藥小小不達,便致壽夭所由,則後人受弊不少,何可輕以裁斷。祖訥之言,可謂仁矣,今天下才士勵志醫學,正可入理深譚,乃效齊人惟知管晏,以《陶氏六書》竄入仲景成法,後人受弊,更當何如?

夫醫者非仁愛之士不可托也。非聰明達理,不可任也,非廉潔淳良,不可信也。是以古之用醫,必選明良,其德能仁恕博愛,其智能宣暢曲解,能知天地神祗之次,能明性命吉凶之數,處虛實之分,定順逆之節,原疾病之輕重,而量藥劑之多少,貫微洞幽,不失細少,如此乃謂良醫。豈區區俗學能之哉?(《初學記》)

醫以活人為務,與吾儒道最切近。自《唐書》列之技藝,而吾儒不屑為之。世之習醫者,不過誦一家之成說,守一定之方,以幸病之偶中,不復深為探索,上求聖賢之意,以明夫陰陽造化之會歸,又不能博極群書,採擇眾議,以資論治之權變。

甚者至於盡棄古方,附會臆見,展轉以相迷,而其為患不少矣!是豈聖賢慈惠生民之盛意哉?昌按春秋時,左氏譚醫理甚悉,漢儒已不習醫,太史公作倉公等列傳,鮮所發明,況其他乎?其後如《華元化傳》,寢涉妖妄,醫脈之斷,實儒者先斷之也。有唐列之方技,無足怪矣。

《九靈山房文集》所論醫者,當博極群書,求聖賢之意旨,明造化之會歸,其屬望顧不大歟?(戴叔明)

醫之為道,非精不能明其理,非博不能至其約。是故前人立教,必使之先讀儒書,明《易理》、《素》、《難》、《本草》、《脈經》而不少略者何?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,非《易》無以知陰陽之消長;非《素問》無以識病;非《本草》無以識藥;非《脈經》無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。聖賢示人,略舉其端而已。

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,參所見而施治之,然後為可。(《醫學集成》)

正五音者,必法師曠之律呂。成方員者,必法公輸之規矩。五音方員,特末技耳,尚取精於其事者,況醫為人之司命,不精則殺人。今之患者不達此理,委命於時醫,與自暴自棄,甘於溝瀆何異?故病有六失:失於不審、失於不信、失於過時、失於不擇醫、失於不知病、失於不知藥。又《史記》云:驕恣不倫於理一不治。

輕身重財二不治、衣食不能適三不治、陰陽並藏氣不定四不治、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、信巫不信醫六不治,今時病家此其通弊矣。(本集)

白話文:

先哲格言

至於五臟六腑以及疾病發生的部位,都需要有引導藥性的藥物,才能讓藥物與病灶相遇,這就是所謂的「使」。我個人研究疾病時也是依循這個道理。柏齋先生的這個論點,是運用藥物時最重要的關鍵所在。過去認為藥方必須依照「一君、二臣、三佐、四使」的固定比例調配,這種說法是不能拘泥的。藥性理論又認為,藥性平和厚重的藥材應作為君藥,其次為臣藥、佐藥,有毒性的藥材則多作為使藥,這種說法實在謬誤。如果今天要用藥物削堅破積,例如大黃、巴豆這類的藥,難道不能作為君藥嗎?

晉朝時有位才子,想要校正《周易》以及各種藥方,先和祖訥先生討論。祖訥先生說:「辨釋經典,縱使有不同之處,也不會傷害社會風俗教化。但湯藥只要稍微調配不當,就會導致人壽命夭折,後人因此受害不小,怎麼可以輕率地加以修改呢?」祖訥先生的說法,可謂仁慈。現在天下有志於醫學的人,應該深入探討醫理,而不是像齊國人一樣,只知道管仲、晏嬰的事蹟,隨意將《陶氏六書》竄改放入仲景的成法中,這樣後人所受的禍害,將會有多麼嚴重啊?

要當醫生,不是有仁愛之心的人不能託付重任。不是聰明通達事理的人,不能委以重任。不是廉潔善良的人,不能相信他。所以古代選用醫生,必定挑選賢明良善的人,他們必須具備仁慈寬厚的品德、博愛的胸懷,能夠清楚地闡明醫理,通曉天地神祇的順序,明白生命吉凶的變化,能夠分辨虛實的狀況,決定用藥的順逆,了解疾病的輕重,斟酌藥劑的用量,深入探究細微之處,不遺漏任何細節,這樣才能稱得上是良醫。哪是那些只學到一些皮毛的庸醫所能做到的呢?

醫學以救活人命為職責,與我們儒家的道義最為接近。自從《唐書》將醫學列入技藝類別之後,我們儒生就不屑於從事。現在學醫的人,不過是背誦某一家學說的現成理論,遵循固定的藥方,希望僥倖碰上能治癒的病症,不再深入鑽研,向上探求聖賢的旨意,明白陰陽變化的道理,又不能廣泛閱讀群書,採納各家意見,作為治療時權衡變通的依據。

更甚者,甚至完全拋棄古老的藥方,只憑自己的臆測,輾轉相傳,相互迷惑,造成的禍害實在不小!這難道是聖賢慈悲憐憫百姓的本意嗎?我認為,春秋時期,左丘明在《春秋左傳》中談論醫理非常詳細,但漢朝的儒生已經不再學習醫學,司馬遷在撰寫倉公等人的列傳時,也很少加以闡明,更何況是其他人呢?其後像是《華元化傳》這類書籍,逐漸涉及妖術怪談,醫學脈絡的斷絕,其實是從儒者先拋棄醫學開始的。唐朝將醫學列為方技,也就不足為怪了。

《九靈山房文集》中說到,學醫的人應廣泛閱讀群書,探求聖賢的旨意,明白天地造化的道理,這難道不是對醫者的期望很高嗎?

醫學這門學問,不是精通就無法明白它的道理,不是廣博就無法達到精要。因此,前人訂立教育制度,必定要讓學醫的人先讀儒家經典,明白《易經》的道理、《素問》、《難經》、《本草》、《脈經》的內容,而不能有所疏忽,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不是精通四書就無法了解義理的精微奧妙,不是通曉《易經》就無法了解陰陽的消長變化,不是精通《素問》就無法認識疾病,不是熟悉《本草》就無法認識藥材,不是熟悉《脈經》就無法診斷病情而了解寒熱虛實的證候。聖賢只是簡單地指出重點而已。

後學者必須融合各家學說的優點,參照自己的經驗來施治,這樣才能有所成就。

要校正五音的音律,必須學習師曠的律呂;要製造出正圓或正方的器物,必須學習公輸子的規矩。五音和方圓,都只是末端的技藝而已,尚且要向精通的人學習,更何況醫學是掌管人生命的大事,不精通就會殺人。現在的病人不明白這個道理,把生命交給普通的醫生,和自暴自棄,甘願死在路邊有什麼不同呢?所以,疾病會有六種失誤:一、失誤在不仔細審察病情;二、失誤在不信任醫生;三、失誤在延誤就醫時機;四、失誤在選擇醫生不當;五、失誤在不了解自己的病情;六、失誤在不了解藥性。另外,《史記》中說:「驕傲放縱,不合道理的,第一種不治;輕視生命,看重錢財的,第二種不治;衣食不能適當的,第三種不治;陰陽失調,氣息不穩定的,第四種不治;身體虛弱,不能服藥的,第五種不治;相信巫術,不相信醫生的,第六種不治。」現在的病家,普遍都犯了這些毛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