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門法律》~ 卷六 (39)
卷六 (39)
1. 黃癉門
至於陰癉一證,仲景之方論已亡,千古之下,惟羅謙甫茵陳附子乾薑甘草湯一方,治用寒涼藥過當,陽癉變陰之證,有合往轍,此外無有也。今人但云陽癉色明,陰癉色晦,此不過氣血之分,辨之不清,轉足誤人。如酒癉變黑,女勞癉額上黑,豈以其黑遂謂陰癉,可用附子、乾薑乎?夫女勞癉者,真陽為血所壅閉,尚未大損,瘀血一行,陽氣即通矣。陰癉則真陽衰微不振,一任濕熱與濁氣敗血,團結不散,必復其陽,錮結始開。
儻非離照當空,幽隱胡繇畢達耶?學者試於前卷方論中究心焉,思過半矣。
【律三條】
黃癉病,得之外感者,誤用補法,是謂實實,醫之罪也。
黃癉病,得之內傷者,誤用攻法,是謂虛虛,醫之罪也。
陰癉病,誤從陽治,襲用苦寒,倒行逆施,以致極重不返者,醫殺之也。陰癉無熱惡寒,小便自利,脈遲而微,誤開鬼門,則肌膚冷鞕,自汗不止;誤潔淨府,則膀胱不約,小便如奔,死期且在旦暮,況於吐下之大謬乎?即以平善之藥遷延,亦為待斃之術耳。在半陰半陽之證,其始必先退陰復陽,陰退乃從陽治,若以附子、黃連合用,必且有害,奈何純陰無陽,輒用苦寒耶?
白話文:
關於陰黃這個病症,張仲景的方劑和理論已經失傳了,千年以來,只有羅謙甫的茵陳附子乾薑甘草湯這個方子,是針對因為過度使用寒涼藥物,導致陽黃轉變成陰黃的病症,勉強算是符合古人的做法,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方子了。現在的人只是說陽黃的顏色比較明亮,陰黃的顏色比較黯淡,這不過是氣血不同的表現,如果沒有清楚辨別,反而會誤導他人。比如說酒黃病變成黑色,或者婦女因勞累過度而導致額頭出現黑色,難道就因為黑色,就認為是陰黃,可以使用附子、乾薑這些溫熱藥嗎?其實婦女勞累過度引起的黃疸,是因為體內的陽氣被血液壅塞,還沒有嚴重受損,只要瘀血消散,陽氣就能暢通了。陰黃則是體內的真陽衰弱不振,任由濕熱和污濁的氣血結聚不散,必須要恢復陽氣,才能打開鬱結。
如果不是像太陽一樣明亮的光芒照耀,陰暗隱蔽的病症怎麼能徹底了解呢?希望學醫的人能在前一卷的方劑和理論中仔細研究,這樣就能領悟一半的道理了。
【三條規範】
黃疸病,如果是外感引起的,卻誤用補益的藥物,這就叫做「實證用補」,是醫生的過錯。
黃疸病,如果是內傷引起的,卻誤用攻伐的藥物,這就叫做「虛證用瀉」,是醫生的過錯。
陰黃病,如果誤以為是陽證而用苦寒藥物治療,這是完全錯誤的做法,會導致病情加重,無法挽回,這是醫生害死人的行為。陰黃病沒有發熱卻怕冷,小便正常,脈象遲緩微弱,如果誤用開鬼門的方法,就會導致皮膚冰冷僵硬,自汗不止;如果誤用清潔腑臟的方法,就會導致膀胱失去控制,小便失禁,很快就會死亡,更何況是使用吐法和下法這樣的大錯誤呢?即使是用平和的藥物來拖延,也只是等待死亡而已。對於半陰半陽的病症,一開始一定要先退陰復陽,等陰邪退去,才能用陽藥來治療。如果同時使用附子和黃連,肯定會造成傷害,為什麼在純陰無陽的情況下,反而用苦寒的藥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