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昌
《醫門法律》~ 卷五 (5)
卷五 (5)
1. 瘧證論
凡用吐法,妄施惡劣之藥,並各種丸藥,傷人臟腑者,醫之罪也。吐法,止可用清芬之氣,透入經絡,引出瘧邪。如酒浸常山,不用火煎之類。其膽礬、信石等丸,吞入腹中,黏著不行,攪亂腸胃臟腑,究竟無益,戒之!戒之!
凡用截瘧之法,不俟瘧勢稍衰,輒求速止者,醫之罪也。截者,堵截也。兵精餉足,寇至方可堵截。若兵微城孤,不可截也。在壯盛之體,三四發後,瘧勢少減,可以截之。其虛弱之人,始終不可截也。誤截因致腹脹者,每多壞事。即服藥亦有避忌,瘧將來可服藥阻其來,將退可服藥追其去。
若瘧勢正盛,服藥與之混戰,徒自苦耳。但瘧之來去既遠,藥不相及,五不當一,故服藥妙在將來將去之時。
白話文:
使用催吐的方法,如果胡亂使用強烈、惡劣的藥物,以及各種丸藥,傷害到病人的內臟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催吐的方法,只能用清新芬芳的藥氣,滲入經絡,引出瘧疾的邪氣。例如用酒浸泡常山,而不要用火煎煮之類的。像膽礬、信石等丸藥,吞入腹中後,黏在腸胃裡無法消化,攪亂腸胃和內臟,最終沒有任何幫助,要戒掉!要戒掉!
凡是使用截斷瘧疾的方法,不等瘧疾的勢頭稍微減弱,就急著想要讓它停止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所謂「截」,就是堵截的意思。就像軍隊精良、糧餉充足,才能在敵人來犯時堵截。如果兵力薄弱、城池孤立,就不能堵截。對於身體強壯的人,在瘧疾發作三四次後,瘧勢稍減的時候,才可以截斷。而對於虛弱的人,從始至終都不能截斷。如果錯誤地截斷,導致腹脹,常常會壞事。即使吃藥,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,瘧疾將要發作時可以服藥阻止它來,將要退去時可以服藥追趕它離去。
如果瘧疾勢頭正盛,服藥與它混戰,只是徒增自己的痛苦。因為瘧疾發作和退去的時間相隔較遠,藥力無法及時作用,十次用藥大概只有一兩次有效,所以用藥的巧妙之處在於瘧疾將來和將去的時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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