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者張志聰歿而書未成,後由弟子高世栻續成

《本草崇原》~ 卷中 本經中品 (3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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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 本經中品 (31)

1. 蟬蛻(附)

氣味鹹甘寒,無毒。主治小兒驚癇,婦人生子不下。燒灰水服,治久痢。(《別錄》附。)(李時珍曰:凡用蛻殼,沸湯洗去泥土、翅足,漿水洗過曬乾用。)

白話文:

它有鹹味和甜味,性寒,無毒。可以治療小孩痙攣或癲癇、婦女難產。將蛻殼燒成灰,用其水服下可以治療長期的痢疾。(出自《別錄》的附錄。)(李時珍說:凡是用蟬蛻,可以用沸水清洗去除泥土、翅膀和腳,再用漿水洗過後曬乾使用。)

古人用身,後人用蛻。蛻者,褪脫之義。故眼膜翳障,痘瘄不起,皮膚隱疹,一切風熱之證,取而用之。學者知蟬性之本原,則知蟬蛻之治療矣。

白話文:

古人用蟬的身體,後人用蟬蛻。蛻,是脫離的意思。所以眼科疾病如眼膜上有翳障、痘瘡難以痊癒、皮膚出現隱疹等病症,以及一切風熱之證,都取蟬蛻來治療。學者知道蟬的本性,就會知道蟬蛻的治療功效了。

2. 白殭蠶

氣味鹹辛平,無毒。主治小兒驚癇夜啼,去三蟲,滅黑䵟,令人面色好,男子陰癢病。

(蠶處處可育,而江浙尤多,蠶病風死,其色不變,故名白僵,僵者死而不朽之謂。

《乘雅》云:今市肆多用中溫死蠶,以石灰淹拌,令白服之,為害最深。若痘疹,必燥裂黑陷。若瘡毒必黑爛內攻,不可不慎也。)

白話文:

《乘雅》一書中說:現在市面上大多使用溫水中死亡的蠶蟲,用石灰浸泡和攪拌,然後用白布包裹,危害極大。如果感染痘疹,必然會乾燥開裂,變成黑色並凹陷。如果發生瘡毒,必然會變黑腐爛,並向內攻入,不可不謹慎對待。

殭蠶色白體堅,氣味鹹辛,稟金水之精也。東方肝木,其病發驚駭,金能平木,故主治小兒驚癇。金屬乾而主天,天運環轉,則晝開夜合,故止小兒夜啼。金主肅殺,故去三蟲。水氣上滋,則面色潤澤,故主滅黑䵟而令人面色好。金能制風,咸能殺癢,故治男子陰癢之病。陰,前陰也。

白話文:

殭蠶顏色潔白,身體堅硬,氣味是鹹的帶辛辣,具有金水之精的性質。東方屬肝木,肝病發作時容易受驚嚇,金能平息木性,所以殭蠶可治療小兒驚風癲癇的疾病。金屬性乾燥,主宰天,天體運行週轉,所以天亮時殭蠶張開,天黑時就閉合,所以殭蠶可治療小兒夜啼。金屬性主肅殺,所以能殺死體內寄生蟲。水氣能滋潤向上,臉色會潤澤有光澤,所以殭蠶可治療黑斑,使人臉色變好。金能控制風,鹹味能止癢,所以殭蠶可治療男性陰囊部位瘙癢的疾病。陰,是指男性生殖器前方的部位。

蟬蛻、殭蠶,皆稟金水之精,故《本經》主治大體相同。但蟬飲而不食,溺而不糞。蠶食而不飲,糞而不溺,何以相同。《經》云:飲入於胃,上歸於肺。谷入於胃,乃傳之肺。是飲是食雖殊,皆由肺氣之通調;則溺糞雖異,皆稟肺氣以傳化矣。又,凡色白而稟金氣之品,皆不宜火炒。

白話文:

蟬蛻和殭蠶,都是含有金水精華的藥物,因此《本草經》中記載的主治功效大致相同。但是,蟬只飲水不吃東西,排泄的是尿液而不是糞便。蠶只吃東西不喝水,排泄的是糞便而不是尿液,為什麼它們的主治功效相同呢?《本草經》中說,喝進去的東西會進入胃部,然後上升到肺部。吃進去的食物也會進入胃部,然後輸送至肺部。所以,喝的和吃的東西雖然不同,但都經過肺氣的調解;大小便雖然不同,但都是由肺氣傳化而來的。另外,凡是顏色白色而含有金氣的藥物,都不宜用火炒。

殭蠶具堅金之體,故能祛風攻毒。若以火炒,則金體消敗,何能奏功。後人不體物理,不察物性,而妄加炮製者,不獨一殭蠶已也。如桑皮炒黃,麻黃炒黑,杏仁、蒺藜皆用火炒。諸如此類,不能盡述,皆由不知藥性之原,狃於習俗之所致耳。

白話文:

殭蠶具有堅硬的金屬體質,因此能夠去除風毒。如果用火炒製,那麼金屬體質就會消失,怎麼能發揮功效呢。後人不體會事物的道理,不研究事物的特性,而胡亂進行炮製的,不只是殭蠶一味藥材。比如桑皮炒成黃色,麻黃炒成黑色,杏仁、蒺藜都用火炒。像這樣的情況,說也說不完,都是因為不瞭解藥物的本性,只因為習慣而造成的。

3. 原蠶砂(附)

氣味甘辛溫,無毒。主治腸鳴,熱中消渴,風痹,隱疹。(《別錄》附。)

(原蠶,晚蠶之母蠶也,故名原蠶,在頭蠶之前先養數百,出蛾生子,俟頭蠶繭後,然後育此子,為二蠶。是原蠶先得桑葉始發之純情,故去風、清熱、續絕之功最大,此砂極少。日華子釋原蠶為晚蠶,此誤釋也。原蠶砂難得,今醫俱用晚蠶砂。夫晚蠶即原蠶所育之二蠶也,與其用原蠶所育之二蠶,不若竟用頭蠶之砂矣。品雖閒冷,不可不知。

白話文:

原蠶,是晚蠶的母蠶,因此得名原蠶。在飼養頭蠶之前,先飼養數百隻原蠶,讓牠們蛻化成蛾、生下子,等到頭蠶結繭之後,再飼養這些子,這就是二蠶。原蠶最早得到桑葉開始發出的純淨精華,因此可以祛除風氣、清熱、續絕精血的功效非常大,但這種藥的用量極少。日華子將原蠶釋義為晚蠶,這是誤解。原蠶砂很難得,現在的醫生都用晚蠶砂。晚蠶是原蠶所養育的二蠶,與其使用原蠶所養育的二蠶,不如直接使用頭蠶的砂。藥雖然稀少,但不可不知。

(按:《周禮》有禁原蠶之文。鄭康成注云:原,再也,謂再養者為原蠶,自古已然。隱菴乃釋為晚蠶之母蠶,正恐未的,古人於蠶蛾、蠶砂俱用。晚蠶者,蓋取其得夏時火令深耳。)

白話文:

《周禮》中有禁止飼養原蠶的文字,鄭康成註解說:原是「再也」,指再飼育的蠶就是原蠶,這是自古以來的說法。隱菴則解釋為晚蠶的母蠶,恐怕不正確。古人在蠶蛾和蠶砂上都使用過。晚蠶,大概是取其得夏時火令深厚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