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者張志聰歿而書未成,後由弟子高世栻續成

《本草崇原》~ 卷中 本經中品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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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 本經中品 (5)

1. 澤蘭

氣味苦,微溫,無毒。主治金瘡,癰腫,瘡膿。

澤蘭始出汝南諸大澤旁,今處處有之,多生水澤下濕地,葉似蘭草,故名澤蘭。莖方色青節紫,葉邊有鋸齒,兩兩對生,節間微香,枝葉間微有白毛,七月作萼色純紫,開花紫白色,其根紫黑色。)

白話文:

澤蘭最開始僅在汝南大澤附近纔有,現在各地都有,多生長在水澤及下方濕地,其葉子像蘭草,因而稱作澤蘭。澤蘭莖部是方形且為青色,節的地方是紫色的,葉子邊緣有鋸齒的形狀,葉子兩兩相對稱生長,節與節之間有微香,枝葉中間帶著微小的白色毛,七月會開花,花萼是純紫色的,花朵則是紫白色,它的根部是紫黑色。

澤蘭本於水,而得五運之氣,故主治三因之證。生於水澤,氣味苦溫,根萼紫黑,稟少陰水火之氣也。莖方葉香,微有白毛,邊如鋸齒,稟太陰土金之氣也。莖青節紫,葉生枝節間,其莖直上,稟厥陰之木氣也。主治金瘡癰腫瘡膿者,金瘡乃刀斧所傷,為不內外因之證。癰腫乃寒邪客於經絡,為外因之證,瘡膿乃心火盛而血脈虛,為內因之證。

白話文:

澤蘭生長在水中,吸收了五行之氣,因此可以治療三種致病因素引起的疾病。澤蘭生長在水澤之地,氣味苦溫,根和萼是紫黑色的,這吸收了少陰水火之氣。澤蘭的莖是方形的,葉子很香,上面有一點白毛,邊緣像鋸齒一樣,這吸收了太陰土金之氣。澤蘭的莖是青色的,節是紫色的,葉子生長在莖的節間,莖直直地向上生長,這吸收了厥陰之木氣。澤蘭可以治療金瘡、癰腫、瘡膿等疾病。金瘡是指刀斧造成的傷口,屬於不內外因的疾病。癰腫是指寒邪侵犯經絡,屬於外因疾病。瘡膿是指心火旺盛,血脈虛弱,屬於內因疾病。

澤蘭稟五運而治三陰之證者如此。

2. 茜草根

氣味苦寒,無毒。主治寒濕風痹、黃疸、補中。《別錄》云:治蠱毒,久服益精氣,輕身。

(茜草《詩》名茹藘,《別錄》名地血,一名染緋草,又名過山龍,一名西天王草,又名風車草。始出喬山山谷及山陰谷中,東間諸處雖有而少,不如西間之多,故字從西。十二月生苗,蔓延數尺,方莖中空有筋,外有細刺,數寸一節,每節五葉,七八月開花,結實如小椒,中有細黑子,其根赤色。《周禮》庶氏掌除蠱毒,以嘉草攻之,嘉草者,襄荷與茜也。

白話文:

茜草這種藥物,在《詩經》中稱之為「茹藘」,在《別錄》中記載的藥名是「地血」,又叫「染緋草」,或者「過山龍」,或是「西天王草」,還有「風車草」等許多名稱,它的初生地是在喬山山谷和山陰谷中,雖然在山谷中各地都有,但數量不多,比不上西部地區的數量多,因此它的漢字字形從「西」字。在十二月生長苗子,蔓延到好幾尺的範圍,它的莖是方形的,中間是空的,裡面有筋,外部有細細的刺,每幾寸就是一個節,每個節上長有五片葉子,到了七八月的時候會開花,結出的果實像小的胡椒粒那麼小,裡面有一些細細的黑色種子,它的根部是呈現出紅色的。《周禮》中說:「庶氏」主要負責處理去除蟲毒,用好的藥草來治療,好的藥草是襄荷和茜草。

主蠱為最,故《別錄》用治蠱毒。)

茜草發於季冬,根赤子黑,氣味苦寒,稟少陰水火之氣化。方莖五葉,外有細刺,又稟陽明金土之氣化。主治寒濕風痹者,稟少陰火氣而散寒,陽明燥氣而除濕,陽明金氣而制風也。得少陰之水化,故清黃疸。《周禮》主除蠱毒,故補中,中土調和,則蠱毒自無矣。《素問》治氣竭肝傷,血枯經閉,故久服益精氣,輕身。

白話文:

茜草在冬季末開始生長,根部呈紅色,根尖呈黑色,性味苦寒,具有太陰水火之氣的特性。莖部呈方形,葉片有五個,表面有細刺,也具有陽明金土之氣的特性。茜草主要用於治療寒濕風痹症,因為它的太陰火氣可以散寒,陽明燥氣可以除濕,陽明金氣可以控制風。茜草還具有太陰水氣的特性,因此可以清熱利濕,治療黃疸。茜草在《周禮》中被記載為可以治療蠱毒,因為它可以補中氣,中氣調和,則蠱毒自然消失。茜草在《素問》中被記載為可以治療氣竭肝傷、血枯經閉等症狀,因為它可以長期服用,滋補精氣,輕身延年。

《素問·腹中論》岐伯曰:病名血枯者,此得之年少時,有所大脫血,若醉入房中,氣竭肝傷,故月事衰少不來。帝曰:治以何術?岐伯曰:以四烏賊骨,一藘茹,二物併合之,丸以雀卵,大如小豆,以五丸為後飯,飲以鮑魚汁,利腸中及傷肝也。藘茹當作茹藘,即茜草也。

白話文:

《素問·腹中論》中,岐伯說:病名叫做血枯,這是由於年輕時,發生了巨大的失血,像喝醉酒後進入房中,氣力耗盡、肝臟受到損傷,所以月經逐漸稀少,甚至不來了。

黃帝問:用什麼方法來治療呢?

岐伯說:用四個烏賊骨,一個茜草,把這兩種東西混合在一起,做成如同雀卵大小、小豆形狀的丸藥,每天飯後服用五丸,用鮑魚湯送服,這樣可以濡潤腸道,並且修補肝臟的損傷。茜草應該寫成茹藘,也就是茜草。

《本經》下品中有䕡茹。李時珍引《素問》烏賊骨藘茹方註解云:《素問》䕡茹,當作茹藘,而䕡與藘音同字異也。愚謂:烏賊骨方,當是茜草之茹藘,非下品之䕡茹也。恐後人疑而未決,故表正之。

白話文:

《本經》中將茜草列為下品。李時珍引《素問》中烏賊骨茜草的方劑解釋說:《素問》中的茜草,應寫成茜草,而茜與茜同音異字。我認為:烏賊骨方中的茜草應該是茜草,而不是下品的茜草。恐怕後人會有疑惑而無法決斷,因此特此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