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學敏
《本草綱目拾遺》~ 卷二 (18)
卷二 (18)
1. 吸毒石
其質非木非石,至是乃知為蛇角矣。敏按:吸毒紀曉嵐先生以為即大蛇之角,綠猗以為蛇含土,恐皆非是。瀕湖綱目蛇角一名骨咄犀,引輟耕錄及松漠紀聞,曹昭格古論諸書,止言能治癰毒,並無吸毒之說。書影叢說及嶺南雜記皆斷以為石,其說詳核可從,故列石部。兼採諸說備證,至蛇含土乃蛇黃也。
與此更迥別,尤不辨自明。
治一切無名腫毒,及毒蟲傷,以石吸之,立愈。
白話文:
吸毒石的本質既非木頭也非石頭,直到後來才明白是蛇角。有人認為它是大蛇的角,也有人認為是蛇含土,恐怕都不正確。《本草綱目》記載蛇角又名骨咄犀,引述其他書籍記載,只說它能治療癰疽等毒瘡,並沒有吸毒的說法。其他書籍則明確認為它是石頭,其說法詳實可信,因此歸類於石部。綜合各種說法,蛇含土其實就是蛇黃。
吸毒石與這些都完全不同,其真面目難以辨明。
它能治療各種不明腫毒以及毒蟲咬傷,用它吸吮患處,就能立刻痊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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