巢元方

《諸病源候論》~ 卷之十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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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十 (4)

1. 二、疫癘疱瘡候

熱毒盛,則生疱瘡,瘡周匝遍身,狀如火瘡,色赤頭白者毒輕,色黑紫瘀者毒重。亦名豌豆瘡。

白話文:

熱毒太過旺盛,就會產生疱瘡,這種瘡會遍佈全身,看起來像被火燒傷一樣,呈現紅色,頂端是白色的,代表毒性比較輕;如果顏色是黑紫色瘀血狀,就代表毒性很重。這種病也叫做豌豆瘡。

2. 三、瘴氣候

夫嶺南青草、黃芒瘴,猶如嶺北傷寒也。南地暖,故太陰之時,草木不黃落,伏蟄不閉藏,雜毒因暖而生。故嶺南從仲春訖仲夏,行青草瘴,季夏訖孟冬,行黃芒瘴。量其用藥體性,嶺南傷寒,但節氣多溫,冷藥小寒於嶺北。時用熱藥,亦減其錙銖,三分去二。但此病外候小遲,因經絡之所傳,與傷寒不異。

然陰陽受病,會同表裡,須明識患源,不得妄攻湯艾。假令宿患痼熱,今得瘴毒,毒得熱更煩,雖形候正盛,猶在於表,未入腸胃,不妨溫而汗之。已入內者,不妨平而下之。假令本有冷,今得溫瘴,雖暴壯熱煩滿,視寒正須溫藥汗之,汗之不歇,不妨寒藥下之。夫下利治病等藥在下品,藥性凶毒,專主攻擊,不可恆服,疾去即止。

病若日數未入於內,不可預服利藥,藥盡胃虛,病必乘虛而進。此不可輕治。治不瘥,成黃疸;黃疸不瘥,為屍疸。屍疸疾者,嶺南中瘴氣,土人連歷不瘥,變成此病,不須治也。嶺北客人,猶得斟酌救之。病前熱而後寒者,發於陽;無熱而惡寒者,發於陰。發於陽者,攻其外;發於陰者,攻其內。

其一日、二日,瘴氣在皮膚之間,故病者頭痛惡寒,腰背強重。若寒氣在表,發汗及針必愈。三日以上,氣浮於上,填塞心胸,使頭痛胸滿而悶,宜以吐藥,吐之必愈。五日以上,瘴氣深結在臟腑,故腹脹身重,骨節煩疼,當下之。或人得病久,方告醫,醫知病深,病已成結,非可發表解肌,所當問病之得病本末,投藥可專依次第也。

白話文:

嶺南地區的青草瘴、黃芒瘴,就像嶺北地區的傷寒一樣。南方氣候溫暖,所以即使到了太陰時節(指秋末冬初),草木也不會枯黃凋落,蟄伏的動物也不會閉藏起來,各種毒素因為溫暖而產生。因此,嶺南地區從仲春到仲夏,容易流行青草瘴;從季夏到孟冬,容易流行黃芒瘴。

在用藥方面,要考量藥物的屬性,嶺南地區的傷寒,因為節氣大多溫熱,所以使用的寒涼藥物,其寒性要比嶺北地區的稍微減弱一些。有時需要使用溫熱藥物時,也要減少劑量,大約減去三分之二。這種病的外在症狀發病比較遲緩,因為它會經由經絡傳播,這點和傷寒類似。

然而,無論是陰或陽受到病邪侵襲,都會同時影響到表裡兩方面,所以必須清楚辨識病邪的來源,不能胡亂使用湯藥或艾灸。假設病人原本就患有熱病,現在又感染了瘴毒,毒素遇到熱就會更加煩躁,即使外在症狀看起來很嚴重,但病邪仍然在表層,還沒進入腸胃,這種情況可以使用溫藥發汗。如果病邪已經進入體內,則可以使用平和的藥物來攻下。假設病人原本就體寒,現在又感染了溫熱的瘴氣,即使出現突然發熱、煩躁、胸悶等症狀,也要仔細觀察是否有寒象,如果的確有寒象,必須使用溫藥來發汗,如果發汗後症狀沒有消退,可以考慮使用寒涼藥物來攻下。

一般來說,攻下藥屬於下品藥,藥性猛烈,主要用於攻擊病邪,不應該長期服用,病癒後就要停止。如果病程還沒有深入體內,不可以預先服用利下藥,因為藥物會損耗胃氣,導致病情乘虛而入。這種病不能輕忽,如果治療不當,會發展成黃疸;黃疸如果沒有治好,會變成屍疸。罹患屍疸的病人,是嶺南地區感染瘴氣的土著,經過長時間的拖延也沒有治好,才變成這種病,這種病不用治療也會死亡。如果是從嶺北來的客人,還可以斟酌情況來搶救。

疾病發病初期,如果先熱後寒,屬於陽證;如果沒有發熱而只是怕冷,屬於陰證。陽證應該從體表治療,陰證則要從體內治療。

在發病的第一、二天,瘴氣還在皮膚之間,所以病人會頭痛、怕冷、腰背僵硬沉重。如果寒邪在表,使用發汗或針灸治療通常都能痊癒。到了第三天以上,病氣會浮於體表,堵塞胸腔,使人頭痛、胸悶,這時可以使用催吐藥,吐出來後病就會好。如果到了第五天以上,瘴氣已經深入臟腑,導致腹脹、身體沉重、骨節煩痛,應該使用攻下藥。有時候病人拖延很久才來求醫,醫生如果知道病情已經很深,而且已經形成結塊,就不能再用發散藥物來解除表邪,應該先問清楚病人得病的來龍去脈,再依據病情來投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