巢元方

《諸病源候論》~ 卷之九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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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九 (3)

1. 四十、時氣病後陰陽易候

陰陽易病者,是男子、婦人時氣病新瘥未平復,而與之交接得病者,名陰陽易也。其男子病新瘥未平復,而婦人與之交接得病者,名曰陽易。其婦人得病新瘥未平復,而男子與之交接得病者,名曰陰易。若二男二女,並不相易。所以呼為易者,陰陽相感動,其毒度著於人,如換易也。

白話文:

此疾病的症狀如下:身體發熱,胸部發燙,頭部沉重難以抬起,眼睛發炎流膿,四肢僵硬緊縮,小腹疼痛絞痛,手腳捲曲,這些都將很快導致死亡。也有一些人不會馬上死亡,但病情依然嚴重:小腹急痛,熱氣衝上胸部,頭部沉重不想抬起,全身關節鬆散,經脈虛弱,氣血不足,骨髓枯竭。患者會昏昏沉沉,氣力逐漸衰弱,只能躺在牀上不能動彈,生活起居需要他人幫助。有的拖延時間更長,甚至幾年才死亡。 其病之狀,身體熱沖胸,頭重不能舉,眼中生眵,四肢拘急,小腹㽲痛,手足拳,皆即死。其亦有不即死者,病苦小腹裡急,熱氣上衝胸,頭重不欲舉,百節解離,經脈緩弱,氣血虛,骨髓竭,便恍恍吸吸,氣力轉少,著床不能搖動,起居仰人,或引歲月方死。

2. 四十一、時氣病後虛羸候

夫人榮衛先虛,復為邪熱所中,發汗、吐、下之後,經絡損傷,陰陽竭絕,虛邪始散,真氣尚少,五臟猶虛,穀神未復,無津液以榮養,故虛羸而生眾病焉。

白話文:

當人體的氣血運作虛弱時,如果再受到外邪熱氣的侵襲,經過發汗、嘔吐、瀉下的治療後,身體經絡受損,陰陽氣血耗盡,外邪虛弱的邪氣才開始消散,但人體的正氣仍然不足,五臟功能虛弱,消化吸收功能尚未恢復,體內沒有足夠的津液來滋養身體,因此身體虛弱羸瘦並產生各種疾病。

3. 四十二、時氣陰莖腫候

此由腎臟虛所致。腎氣通於陰,今腎為熱邪所傷,毒氣下流,故令陰腫。

4. 四十三、時氣令不相染易候

夫時氣病者,此皆因歲時不和,溫涼失節,人感乖戾之氣而生病者,多相染易,故預服藥及為方法以防之。

5. 一、熱病候

熱病者,傷寒之類也。冬傷於寒,至春變為溫病。夏變為暑病。暑病者,熱重於溫也。

肝熱病者,小便先黃,腹痛多臥,身熱。熱爭則狂言及驚,脅滿痛,手足躁,不安臥。庚辛甚,甲乙大汗,氣逆則庚辛死。心熱病者,先不樂,數日乃熱。熱爭則卒心痛,煩冤善嘔,頭痛面赤無汗。壬癸甚,丙丁大汗,氣逆則壬癸死。脾熱病者,先頭重頰痛,煩心欲嘔,身熱。

白話文:

肝熱病的症狀:

  • 小便先發黃
  • 腹部疼痛,喜歡臥牀
  • 身體發熱
  • 高燒時會狂言或抽搐
  • 肋部脹痛
  • 手腳躁動不安,無法安穩入睡

若庚辛日(金旺)症狀加重,甲乙日(木旺)會大汗淋漓,氣息逆亂則庚辛日病情危重。

心熱病的症狀:

  • 初期不開心
  • 數日後才發燒
  • 高燒時會突然心痛
  • 心煩、口渴、容易嘔吐
  • 頭痛、臉紅、無汗

若壬癸日(水旺)症狀加重,丙丁日(火旺)會大汗淋漓,氣息逆亂則壬癸日病情危重。

脾熱病的症狀:

  • 先是頭重、面頰疼痛
  • 心煩、想嘔吐
  • 身體發熱

熱爭則腰痛,腹滿泄,兩頷痛。甲乙甚,戊己大汗,氣逆則甲乙死。肺熱病者,先淅然起毛惡風,舌上黃,身熱。熱爭則喘咳,痹走胸應背,不得大息,頭痛不甚,汗出而寒。丙丁甚,庚辛大汗,氣逆則丙丁死。腎熱病者,先腰痛脛酸,苦渴數飲,身熱,熱爭則項痛而強,脛寒且酸,足下熱,不欲言,其項痛淖澹,戊己甚,壬癸大汗,氣逆則戊己死。

白話文:

肺熱病

  • 症狀:發作性腰痛、腹脹瀉肚、雙頰疼痛。甲乙日病情加重,戊己日大汗淋漓,氣向上逆則甲乙日死亡。
  • 症狀初期:突然畏寒全身發冷,舌苔發黃,發燒。
  • 高熱時:喘咳、胸部至背部疼痛僵硬,無法深呼吸,頭痛不劇烈,出汗發冷。
  • 丙丁日病情加重,庚辛日大汗淋漓,氣向上逆則丙丁日死亡。

腎熱病

  • 症狀:發作性腰痛、小腿痠脹,口渴頻飲,發燒。
  • 高熱時:頸部疼痛僵硬,小腿發冷酸脹,腳部發熱,不想說話,頸部疼痛緩解。
  • 戊己日病情加重,壬癸日大汗淋漓,氣向上逆則戊己日死亡。

肝熱病者,左頰先赤。心熱病者,額先赤。脾熱病者,鼻先赤。肺熱病者,右頰先赤。腎熱病者,頤先赤。凡病雖未發,見其赤色者刺之,名曰治未病。

白話文:

患有肝熱病的人,左臉頰會先變紅。患有心熱病的人,額頭會先變紅。患有脾熱病的人,鼻子會先變紅。患有肺熱病的人,右臉頰會先變紅。患有腎熱病的人,下巴會先變紅。所有疾病即便尚未發作,看到變紅的部位都可以刺針治療,這種做法叫做「治未病」。

熱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,汗不出,大顴發赤,噦者死;二曰,泄而腹滿甚者死;三曰,目不明,熱不已者死;四曰,老人嬰兒,熱而腹滿者死;五曰,汗不出,嘔血者死;六曰,舌本爛,熱不已者死;七曰,咳血衄血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死;八曰,髓熱者死;九曰,熱而痙者死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
白話文:

對於發熱疾病,有以下九種情況不適合針灸:

一、不出汗,顴骨發紅,嘔吐的話會死亡; 二、腹瀉且腹脹嚴重的話會死亡; 三、眼睛看不清楚,發熱持續不斷的話會死亡; 四、老人或嬰兒,發熱且腹脹的話會死亡; 五、不出汗,嘔吐血液的話會死亡; 六、舌根腐爛,發熱持續不斷的話會死亡; 七、咳嗽吐血、鼻子出血,不出汗或汗出不足的話會死亡; 八、骨髓發熱的話會死亡; 九、發熱且出現痙攣的話會死亡。

凡符合這九種情況者,都不能針灸。

熱病已得汗,而脈尚躁盛,此陰脈之極也,死;其得汗而脈靜者,生。熱病脈尚盛躁,而不得汗者,此陽脈之極也,死;脈盛躁,得汗靜者生。熱病七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死;脈代一日死。熱病已得汗,脈尚數,躁而喘,且復熱,勿庸刺,喘甚者死。熱病七八日,脈不躁,躁不數,後三日中有汗,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常汗者,勿庸刺也。

白話文:

發熱性疾病出汗後,如果脈搏仍然浮躁強勁,這是陰脈極其亢盛的徵兆,會導致死亡;如果出汗後脈搏平靜,則能存活。

發熱性疾病脈搏仍然浮躁強勁,但不出汗,這是陽脈極其亢盛的徵兆,會導致死亡;脈搏浮躁強勁,出汗後脈搏平靜,則能存活。

發熱性疾病持續七至八天,脈搏細弱,患者小便帶血,口乾舌燥,一天半內死亡;脈搏間歇,一天內死亡。

發熱性疾病出汗後,脈搏仍然頻數,浮躁且喘息,同時再次發熱,不必針刺,喘息嚴重者死亡。

發熱性疾病持續七至八天,脈搏不浮躁,不頻數,後三天內會出汗,三天不出汗,第四天死亡。從未出汗的患者,不必針刺。

診人熱病七八日,其脈微小,口乾,脈代,舌焦黑者死。診人熱病七八日,脈不數不喘者,當喑,之後三日,溫汗不出者死。熱病已得汗,常大熱不去者,亦死不治也。熱病已得汗,脈靜安者生,脈躁者難治;脈尚躁盛,此陰氣之極,亦死也。腹滿常喘,而熱不退者死。多汗,脈虛小者生,堅實者死。

白話文:

  1. 診斷發熱病人,病程為七八天,脈搏微弱細小,口乾,脈搏時續時停,舌焦黑者,將會死亡。
  2. 診斷發熱病人,病程為七八天,脈搏不快,不喘氣者,可能會出現失聲,三天後如果仍然沒有發出溫熱汗液者,將會死亡。
  3. 發熱病人已經發汗,但仍然高熱不退者,也將不治而死。
  4. 發熱病人已經發汗,脈搏平穩安靜者,將會生還;脈搏浮躁者,難以治療;如果脈搏仍然浮躁劇烈,說明陰氣耗盡,也會死亡。
  5. 腹脹持續氣喘,而熱度不退者,將會死亡。
  6. 發汗較多,脈搏虛弱細小者,將會生還;脈搏堅實有力者,將會死亡。

《養生方》云:三月勿食陳齏,必遭熱病。

6. 二、熱病一日候

熱病一日,病在太陽。太陽主表,表謂皮膚也。病在皮膚之間,故頭項腰脊疼痛。

7. 三、熱病二日候

熱病二日,陽明受病。病在肌肉,故肉熱鼻乾不得眠。故可摩膏火炙發汗而愈。

白話文:

發燒兩天,是陽明經受了熱邪。病邪在肌肉中,所以肌肉發熱、鼻子乾澀、無法入睡。可以用膏藥或火灸發汗來治療,就能痊癒。

8. 四、熱病三日候

熱病三日,少陽受病。諸陽相傳病訖,病猶在表,未入於臟,故胸脅熱而耳聾。故可發汗而愈。

9. 五、熱病四日候

熱病四日,太陰受病。太陰者,三陰之首也。三陽受病訖,傳入於陰,故毒氣已入胸膈。其病喉干腹滿,故可吐而愈。

白話文:

發高燒四天後,太陰受到侵害。太陰是三陰的起始,三陽受到侵害後,熱毒就會傳入太陰,所以毒氣已經進入胸膈。症狀是喉嚨乾澀、肚子脹滿,所以可以通過嘔吐來治癒。

10. 六、熱病五日候

熱病五日,少陰受病。毒氣入腹內,其病口舌乾而引飲。故可下而愈。

11. 七、熱病六日候

熱病六日,厥陰受病。毒氣入腸胃,其人煩滿而陰縮,故可下而愈。

12. 八、熱病七日候

熱病七日,三陰三陽傳病訖,病法當愈,今病不除者,欲為再經病也。再經者,謂經絡重受病也。

13. 九、熱病八九日以上候

熱病八、九日以上不解者,皆由毒氣未盡,所以病證不除也。

14. 十、熱病解肌發汗候

此謂得病三日已還,病法在表,故宜發汗。或病已經五六日,然其人喉口不焦乾,心腹不滿,又不引飲,但頭痛,身體壯熱,脈洪大者,此為病證在表,未入於臟。故雖五六日,猶須解肌發汗,不可苟依日數,輒取吐下。

白話文:

這句話的意思是:如果生病已經超過三天,但是症狀還停留在表皮,那麼治療應該以發汗為原則。或者,如果生病已經達到五六天,但是患者的喉嚨和嘴巴沒有感到乾燥,心腹沒有脹滿感,也沒有感到口渴,但是有頭痛和身體發熱的症狀,而且脈搏強而有力,這說明病症還停留在表皮,還沒有進入臟腑。因此,即使已經過了五六天,仍然需要採用解肌發汗的方法治療,不能只依據時間的長短,就採用催吐或瀉下的治療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