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兒科醒》~ 里論第四
里論第四
1. 里論第四
凡治小兒里症。亦惟宜忌二字而已。要在辨之明而見之確耳。夫小兒元氣無多。臟腑脆嫩。若夫當下而不下。則津液消爛。所謂急下以救胃中津液是也。不當下而下。則裡氣受傷。邪反乘虛內陷。其禍更甚。今將宜忌諸形症。辨晰於左。如稟氣素實。汗不解。發熱譫語。舌苔黃厚。
白話文:
凡是治療小兒裡的症狀,也只宜忌這兩個字而已,關鍵在於辨別清楚並且確認。小兒元氣不多,臟腑嬌嫩,如果應當瀉下的大便卻不能下,那麼津液就會被消耗殆盡,所謂「急下」是為了拯救胃裡的津液。如果不應當瀉下的大便卻瀉下,那麼內在之氣就會受到傷害,邪氣就會趁虛而入,其禍患會更加嚴重,現在將宜忌諸形症一一辨別清楚。比如稟氣本來就比較實,汗出不暢,發高燒說胡話,舌苔黃厚。
渴而引飲。大便秘。小便赤。腹滿拒按。手足心熱。脈沉而實此為陽邪入里。宜下之。雖二三日。若見上項諸症。亦宜下之。如調胃承氣湯。四順清涼飲之類。少少與之。貴在與病相值。恐多下亡陰也。不可拘於庸醫下不厭遲之說。謬稱穩當。必待至七日之後始下也。如太陽證。
白話文:
如果感覺口渴而大量喝水。大便乾燥。小便的顏色很紅。腹部脹滿拒按。手腳心發熱。脈搏沉而有力,這些都是陽性病邪入侵人體內部了。應該服用瀉下藥來治療。即使是過了二、三天。如果出現了以上症狀。也應該服用瀉下藥來治療。比如調胃承氣湯。四順清涼飲等。少量服用。最重要的是要與病情相適應。恐怕服用太多後,陰氣就會消亡。不能拘泥於庸醫所說的瀉下治療不要太早的說法。錯誤地稱呼這種做法是穩妥的。必須等到過了七天之後才開始瀉下治療。比如太陽病證。
表未罷。脈浮大惡寒者。此邪在表。雖十餘日。亦不宜下。嘔多者不可下。太陽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惡水者。不可下。稟賦虛者。不可下。逆厥者。不可下。仲景先生云。日數雖多。但有表證而脈浮者。猶宜發汗。日數雖少。若有里證而脈沉者。即宜下之。此不可不知也。
白話文:
疾病的表證還沒有完全消失。脈象浮大,而且惡寒的人,說明邪氣還在體表,即使生病已經超過十幾天,也不應該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嘔吐比較多的人,不可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太陽病和陽明病同時發生的,喘氣並且胸悶的人,不可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厭惡喝水的人,不可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體質虛弱的人,不可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出現逆厥症狀的人,不可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仲景先生說,生病的天數即使很多,但是只要有表證,並且脈象浮的人,仍然應該使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生病的天數即使很少,但是如果有裡證,並且脈象沉的人,就應該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這一點不可不知。
此外有因氣虛陽脫而譫語者。乃大虛之症。當用參附之劑。不得認為實症。而誤下之也。慎之慎之。至於傷食停積。小兒雖間亦有之。然皆必由脾虛不運而致。經所謂邪之所湊。其氣必虛者是矣。每見庸醫肆行克伐。或遇表證。亦云有里。以致小兒外邪未解。裡氣已傷。往往變症蜂起而不可救。
白話文:
此外,還有因為氣虛陽脫而胡言亂語的,這是大虛證的症狀,應使用參附等藥劑治療,不能把它誤認為是實證而誤下藥。要謹慎啊!至於傷食停積,小兒雖然間或會有,但都是由於脾虛不運引起的。經上說邪氣所侵犯的地方,其正氣必定虛弱,就是這個道理。我經常看到庸醫隨意攻伐正氣,或者遇到表證,也說有裡證,以致小兒外邪未解除,裡氣已經受傷,往往變症突然出現,不可挽救。
受此害者。不知凡幾。殊堪痛恨。曾不知下者。下其邪耳。非飲食積滯之謂也。世人陰受此害者比比矣。故特表而出之。兼詳實論。
白話文:
很多人都深受它的傷害。這實在令人憤恨。然而卻不知道所謂的「下」,是把邪氣排除掉的意思。並不是飲食積累滯留的原因。世人暗中受這種傷害的比比皆是。所以特意寫出來讓大家引以為戒。並且詳細而扎實地論述。
2. 附方
調胃承氣湯,治太陽陽明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大便秘結。日晡潮熱。(凡陽明病有二證在經者當解肌。入腑者當攻下。)
白話文:
調胃承氣湯,用以治療太陽病和陽明病。不畏寒,反而畏熱,大便乾結,傍晚感到潮熱。(凡是陽明病,如果有兩個證狀在經絡表層的,應當解肌。進入臟腑的,應當攻下。)
大黃,芒硝,甘草(各等分)。
上㕮咀。每用一二錢。量兒大小。水煎消息服之。
白話文:
大黃、芒硝、甘草(等分)。
四順清涼飲,治大人小兒血脈壅實。臟腑生熱。面赤煩渴。睡臥不寧。大便秘結。
白話文:
四順清涼飲,可以治療大人和小孩的血脈壅塞、臟腑生熱,造成臉紅、口渴、睡不安穩、大便不通的症狀。
大黃,當歸,芍藥,甘草(各等分)
上㕮咀。量兒大小。每服一二錢。水煎服。
白話文:
大黃、當歸、芍藥、甘草(各用相同份量) 將藥材切碎。根據孩童的年齡大小調整用量,每次服用一到二錢,用水煎煮後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