芝嶼樵客

《兒科醒》~ 里論第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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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論第四

1. 里論第四

凡治小兒里症,亦惟宜忌二字而已。要在辨之明而見之確耳。夫小兒元氣無多,臟腑脆嫩。若夫當下而不下,則津液消爛,所謂急下以救胃中津液是也。不當下而下,則裡氣受傷,邪反乘虛內陷,其禍更甚。今將宜忌諸形症,辨晰於左。如稟氣素實,汗不解,發熱譫語,舌苔黃厚,

渴而引飲,大便秘,小便赤,腹滿拒按,手足心熱,脈沉而實,此為陽邪入里,宜下之。雖二三日,若見上項諸症,亦宜下之。如調胃承氣湯、四順清涼飲之類,少少與之,貴在與病相值,恐多下亡陰也。不可拘於庸醫下不厭遲之說,謬稱穩當。必待至七日之後始下也。如太陽證,

表未罷,脈浮大惡寒者,此邪在表,雖十餘日,亦不宜下。嘔多者不可下。太陽陽明合病,喘而胸滿者,不可下。惡水者,不可下。稟賦虛者,不可下。逆厥者,不可下。仲景先生云:日數雖多,但有表證而脈浮者,猶宜發汗;日數雖少,若有里證而脈沉者,即宜下之。此不可不知也。

此外,有因氣虛陽脫而譫語者,乃大虛之症,當用參附之劑,不得認為實症,而誤下之也。慎之慎之。至於傷食停積,小兒雖間亦有之,然皆必由脾虛不運而致。經所謂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者是矣。每見庸醫肆行克伐,或遇表證,亦云有里,以致小兒外邪未解,裡氣已傷,往往變症蜂起而不可救。

受此害者,不知凡幾,殊堪痛恨。曾不知下者,下其邪耳,非飲食積滯之謂也。世人陰受此害者比比矣。故特表而出之,兼詳實論。

白話文:

治療小兒內裡疾病,最重要的就是「適宜」和「禁忌」這兩個字。關鍵是要辨別清楚,看得準確。小孩子的元氣本來就不足,臟腑也比較脆弱嬌嫩。如果該用瀉下的方法卻不用,就會導致體內津液耗損,就像所說的「急用瀉下以保住胃中津液」。如果不該用瀉下卻用了,就會傷害到裡氣,邪氣反而會趁虛深入,那禍害就更大了。現在把各種適宜和禁忌的情況,詳細列在下面。

如果孩子體質本來就強壯,發汗也沒有退燒,反而出現發熱、說胡話、舌苔黃厚、口渴想喝水、大便乾硬、小便赤黃、肚子脹滿不讓人按、手腳心發熱、脈搏沉實有力,這就是陽邪進入體內的表現,應該用瀉下藥。即使才病兩三天,只要出現上述症狀,也應該用瀉下藥,例如調胃承氣湯、四順清涼飲之類的藥方,少量給予,重點在於藥與病情相符,以免瀉下過多而損傷陰液。千萬不要聽信庸醫說瀉下藥不嫌晚的說法,謬稱這樣穩當,非要等到七天以後才用瀉下藥。如果像太陽病那樣,表證還沒好,脈搏浮大,怕冷,這邪氣還在表,即使過了十幾天,也不應該用瀉下藥。嘔吐多的不可以瀉下,太陽陽明合併發病,出現喘氣、胸悶的,不可以瀉下。怕水的,不可以瀉下。體質虛弱的,不可以瀉下。出現逆厥症狀的,不可以瀉下。張仲景先生說:「病程雖然長,但只要有表證,脈搏是浮的,還是應該用發汗的方法。病程雖然短,如果有裡證,脈搏是沉的,就應該用瀉下的方法。」這些道理不可不知。

此外,有些孩子因為氣虛陽氣脫失而說胡話,這是極度虛弱的症狀,應該用人參附子之類的藥方,不能認為是實證而錯誤地用瀉下藥,要小心謹慎!至於因為吃東西不消化而積食,小孩子偶爾也會有,但都是因為脾虛運化功能不好所導致的,就像《黃帝內經》說的「邪氣侵入的地方,必定是正氣虛弱的地方」。常常看到庸醫隨便用攻伐的藥,或者遇到表證,也說有裡證,導致小兒外邪沒解除,裡氣卻已經受損,往往導致各種變症同時發生而無法救治。遭受這種損害的人,不知道有多少,真是令人痛恨。他們不知道瀉下藥是為了瀉除邪氣,而不是瀉除飲食積滯。世人因此而受到傷害的例子太多了,所以特別指出來,並詳細論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