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儀洛

《本草從新》~ 卷十五,火土部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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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,火土部 (2)

1. 燧火

太古燧人氏。上觀下察。鑽木取火。教民烹飪。使無疾病。用心至深切矣。木為火母。其性不燥。後世擊石取火。其性燥烈。且今人多嗜菸酒。所以患燥火之證者甚多。(時珍曰:周官司爟氏、掌行火之政、令四時變國火、以救時疾、季春出火、季秋納火、民咸從之、蓋人之資於火食者、疾病壽夭系焉、四時鑽燧取新火、以為飲食之用、依歲氣而使無亢不及、所以救民之時疾也、榆柳先百木而青、故春取之、其火色青、棗杏之木心赤、故夏取之、其火色赤、柞楢之木理白、故秋取之、其火色白、槐檀之木心黑、故冬取之、其火色黑、桑柞之木肌黃、故季夏取之、其火色黃、天文大火之次、於星為心、季春龍見於辰而出火、於時為暑、季秋龍伏於戌而納火、於時為寒、順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、以免水旱災殃之流行也。)

白話文:

上古時代的燧人氏,向上觀天,向下察地,鑽木取火,教導人們烹飪食物,讓人們免於疾病。用心極其深切。木頭是火的母親,它的性質不燥。後世的人們用石頭擊打取火,它的性質燥烈。再者,如今的人大多嗜好菸酒,因此患上燥火證狀的人很多。(時珍說:周朝政府設有「司爟氏」官職,負責管理與火相關的事務,並根據四時變更國火,以救治當時的疾病。春天出火,秋天收火,百姓都遵從這項規定。這是因為人類依靠火食生長,疾病、壽命、夭折都與火食有關。四時鑽燧取新火,用於飲食,依據歲氣調整火候,避免過度或不足,這就是救治百姓當時疾病的原因。榆柳早於其他樹木發青,所以春天取榆柳來鑽取火;棗杏樹心是紅色的,所以夏天取棗杏來鑽取火;柞楢樹木的紋理是白色的,所以秋天取柞楢來鑽取火;槐檀樹心是黑色的,所以冬天取槐檀來鑽取火;桑柞樹的樹幹表面是黃色的,所以夏末取桑柞來鑽取火。天空中大火星宿對應人體的心臟,春天龍星出現於辰位而生火,此時天氣炎熱;秋天龍星隱沒於戌位而收火,此時天氣寒冷。順應天道,所有的工作和休息都據此進行調整,避免水旱災害流行。)

2. 陽火陰火

五行皆有陰陽。而火之陰陽為尤著。時珍曰。火者。有氣而無質。其綱凡三。其目凡十有二。所謂三者。天火地火人火也。所謂十有二者。天之火四。地之火五。人之火三也。試申言之。天之陽火二。太陽、真火也。星精、飛火也。(赤物暾暾、降則有災、俗呼火殃。)天之陰火二。

白話文:

五行都包含著陰陽,其中火的陰陽尤為明顯。李時珍說:「火是一種有氣體而沒有實體的東西。」火的基本類型有三個,具體種類有十二種。所謂三種基本類型,是指天火、地火、人火。所謂十二種具體種類,是指天上的四種火、地上的五種火、人身上的三種火。具體來說,天上的陽火有兩種:太陽火和真火(即雷電);星光和流星火(赤紅色的物體突然出現,落下會帶來災難,民間俗稱「火殃」)是天上的陰火。

龍火也。雷火也。(龍口有火光、霹靂之火、神火也、二火必陰雲四合、大雨降注、乃見、若太陽一照、則龍潛雷伏、有人病火、屬龍雷者、惟當益火之原、萬不可用涼藥。)地之陽火三。鑽木之火也。擊石之火也。戛金之火也。地之陰火二。石油之火也。(昨夢錄云:石腦油、出高麗東、日烘石熱所出液也、惟真琉璃器可貯之、入水涓滴、烈焰遽發、餘力入水、魚鱉皆死、邊人用以禦敵。)水中之火也。

白話文:

龍火與雷火: 龍火和雷火都是自然的火現象。龍口噴火、雷電中的火光、神火等都屬於這兩種火。當這兩種火出現時,必定伴隨著陰雲密佈、大雨傾盆。如果太陽出來,龍就會潛伏,雷聲也會消失。如果有人得的是屬於龍火或雷火的病,治療時應該加強這兩種火的源頭,千萬不能用寒涼的藥物。

地之陽火: 地上的陽性火有三種:

  1. 鑽木取火
  2. 擊石取火
  3. 刮金取火

地之陰火: 地上的陰性火有兩種:

  1. 石油之火
  2. 水中之火

(江湖河海、夜動有火、蘇軾夜宿金山寺詩、江心似有炬火明、非鬼非神竟何物是也。)人之陽火二。君火也。相火也。人之陰火一。失位之火也。(內經云:君火以明、相火以位、腎中陽虛、則火不安其位而飛走、猶龍雷之火也。)合而言之。陽火七。陰火五。共十有二焉。

白話文:

江湖河流海洋裡,夜間會出現火光。蘇軾夜宿金山寺時寫詩說「江中心似乎有火炬照亮」。這到底是什麼東西呢?

人體內有兩種陽火,一種是君火,一種是相火;還有一種陰火,是失位的火。

《內經》說,君火的用處是照亮,相火的用處是溫暖身體,腎中的陽氣虛弱時,相火就會不安於位而亂跑,就像雷雨中的閃電。

綜合來說,人體內有七種陽火和五種陰火,總共有十二種火。

諸陽火。遇草而焫。得木而燔。可以濕伏。可以水滅。諸陰火。不焚草木而流金石。得濕愈焰。遇水益熾。以水折之。則光焰詣天。物窮方止。以火逐之。以灰撲之。則灼性自消。光焰自滅。故人之善反於身者。上體於天。而下驗於物。則陽火陰火、正治從治之理。思過半矣。

白話文:

陽火:就像火遇到草就燃燒,遇到木頭就大火。可用水澆熄、用濕氣壓制。

陰火:不燃燒草木,卻能熔金化石。遇水火勢更旺,用水滅之會讓火光沖天,直到耗盡後才會停止。用火去驅趕,用灰去撲滅,灼熱的性質就會自行消失,火光也會自行熄滅。

因此,善於反求自身的人,會將自身與天地相合,並觀察萬物。如此一來,對於陽火與陰火的正確治療方法就能夠瞭解大半了。

此外又有蕭丘之寒火。(蕭丘在南海中、上有自然之火、春生秋滅、生一種木、但小焦黑、出抱朴子外篇、又陸游云:火山軍其地、鋤耘深入、則有烈焰、不妨種植、亦寒火也。)澤中之陽焰。(狀如火焰、起於水面、出王冰素問注。)野外之鬼磷。(其火色青、其狀如炬、或聚或散、望之則有、就之則無、俗呼鬼火、或云:諸血之磷光也。)金銀之精氣。

白話文:

此外,還有蕭丘的寒火。(蕭丘位於南海中,相傳上有自然之火,春季開始燃燒,秋季熄滅,生長出一種木材,但木頭有點焦黑。此記載出自《抱朴子·外篇》,陸遊也曾記載:此火山地區,耕地時挖得太深,就會有強烈火焰冒出,但不妨礙種植,這也是寒火的一種。)

沼澤中的陽焰。(形狀像火焰,產生於水面。出自王冰的《素問注》。)

野外出現的鬼磷。(發出青色的光,形狀像火炬,時而聚攏時而分散,遠看有,走近沒有。俗稱鬼火,也有人認為是血液的磷光。)

金屬、銀器發出的精氣。

(凡金銀寶玉、皆夜有火光。)此皆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。至於樟腦(見香木部。)猾髓。(炮炙論曰:海中有獸、名曰猾、其髓入油中、油即沾水生火、不可救止、以酒噴之即滅、不可於屋下收、故曰水能生火、非猾髓而莫能、時珍曰:此獸之髓、水中生火、與樟腦相同、其功亦當與樟腦相似也、第人無識之者。)濃酒積油。

白話文:

凡是金銀寶玉,在夜晚都會發出火光。這些東西雖然看起來像火,但卻不能焚燒物品。

至於樟腦(見香木部)、滑髓(《炮炙論》記載:海中有一種叫做滑的野獸,它的骨髓放進油中,油就會沾水起火,無法撲滅。只能用酒噴灑熄滅,不能在屋內存放。所以說水能生火,除了滑髓之外沒有別的能做得到。李時珍說:這種野獸的骨髓,放入水中會起火,與樟腦的作用相同,功效也應與樟腦相似。只是人們不認識它而已。)以及濃酒和積聚的油脂。

得熱則火自生。(燒酒醇酒、得火氣則自焚、油滿百石、則火自生、油紙油衣油鐵、得熱蒸激、皆自生火。積米熱蒸、麻皮熱蒸、亦致生火。)南荒有厭火之民。(國近黑崑崙、人能食火炭。)食火之獸。(原化記云:禍鬥狀如犬而食火、糞復為火、能燒人屋。)西戎有食火之鳥。

白話文:

接觸到熱就會自然產生火。(燒酒、醇酒接觸火氣會自燃,大量的油也會自燃,油紙、油衣和油鐵遇到熱氣蒸發,都會自燃。堆積的大米發熱蒸發,麻布發熱蒸發,也會產生火。)

南方荒野中有一種不怕火的民族。(他們的國家靠近黑崑崙山,人們可以吃火炭。)

有能吃火的野獸。(《原化記》記載:一種名為「禍鬥」的野獸長得像狗,能吃火炭,它的糞便又能變成火,可以燒毀人的房屋。)

西方的戎人中有能吃火的鳥類。

(後魏書云:波斯國有鳥、形如駝、能飛不高、食草與肉、亦啖火、日行七百里、劉郁西域記云:富浪有大鳥駝、蹄高丈餘、食火炭、卵大如升、鄭曉云:洪武初、三佛國貢火雞、大於鶴、長三四尺、頸足亦似鶴、銳嘴軟紅冠、毛色如青羊、足二指、利爪能傷人腸致死、食火炭。)火鴉蝙蝠

白話文:

後魏書記載:波斯國有一種鳥類,形狀像駱駝,飛行能力不強;以草和肉為食,還能啄食火焰;一天能飛約 350 公里。

劉鬱的西域記記載:富浪國有一種大鳥叫駝鳥,蹄子高達一丈;以火炭為食;蛋比一升的容器還大。

鄭曉記載:明朝洪武初年,三佛齊國進貢了火雞,體型比鶴大,長約 1.2-1.5 公尺;頸部和腳也像鶴;嘴尖,冠部柔軟呈紅色;毛色像青羊,腳上有兩個腳趾和利爪,爪子鋒利到可以刺破人腸造成死亡;以火炭為食。

註: 火鴉蝙蝠指的就是火雞。

能食火煙。火龜火鼠。生於火地。(火龜火鼠、俱生炎地、西域記云:火鼠出西域、及南海火林山、有野火、春夏生、秋冬死、鼠產於中、甚大、其毛及草木之皮、皆可織布、汙則燒之即潔、名火浣布。)此皆五行物理之常。而乍聞者目為怪異。蓋未深詣乎此理故爾。蔡九峰止言木火、石火、雷火、蟲火、磷火。

白話文:

能承受火熱和煙霧。火龜和火鼠。生長在炎熱的地方。(火龜和火鼠,都生長在炎熱的地方,《西域記》中記載:火鼠產於西域,以及南海的火林山,那裡有野火,春天和夏天出生,秋天和冬天死亡,老鼠產於其中,非常大,它們的毛和草木的皮,都可以織成布,弄髒了直接用火燒就能變乾淨,稱為火浣布。)這些都是五行相生相剋的自然現象。但第一次聽到的人會覺得很奇怪。這大概是因為他們沒有深入理解這個道理。蔡九峯只提到了木火、石火、雷火、蟲火、磷火。

似未盡該也。要之。火者內陰而外陽。主乎動者也。故凡動皆屬火。以名而言。形氣相生。配於五行。故謂之君。以位而言。生於虛無。守位稟命。因其動而可見。故謂之相。天主生物。故恆於動。人有此生。亦恆於動。動者。皆相火之為也。是君相二火。天非此不能生物。

白話文:

似乎尚有不足之處。總之,火是一種內在陰冷而外在灼熱的屬性,主管一切運動。因此,所有運動都屬於火的範疇。從名稱上來說,形和氣相互生長,配合五行,所以稱之為君火。從位階上來說,火生於虛無之中,守住自己的位置並領受使命。由於它的運動可見,所以稱之為相火。天負責創造萬物,因此恆常處於運動之中。人有生命,也恆常處於運動之中。所有運動,都是相火的作用。君火和相火這兩種火,天若沒有這些火,就無法創造萬物。

人非此不能自生也。然而東垣以火為元氣之賊。與元氣不兩立。一勝則一負。何哉。周子曰:神發知矣。五性感物。而萬事出。有知之後。五者之性。為物所感而動。即內經五火也。五性厥陽之火。與相火相煽。則妄動矣。火起於妄。變化莫測。煎熬真陰。陰虛則病。故曰相火。

白話文:

人不能沒有火,才能生存。然而,東垣派認為火是元氣的敵人,元氣和火無法共存,一方強大,另一方就會衰弱。為什麼呢?周易說:精神發揮作用後,我們產生了知覺。五官感受到外物,於是產生了所有事物。有知覺之後,五臟的本性就會受到外物刺激而活動,這便是《內經》所說的五火。五臟的陽氣之火,與命門腎中之火相煽動,就會產生妄動。火由於妄動而產生,變化莫測,消耗真陰。陰虛就會生病。所以稱命門之火為「相火」。

元氣之賊。周子又曰。聖人定之。以中正仁義而主靜。朱子曰: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。而人心每聽命焉。夫人心聽命。而又主之以靜。則五火之動皆中節。相火惟有裨補造化。以為生生不息之運用爾。何賊之有。以上火類。

白話文:

元氣的損耗因子。周敦頤說:聖人安定元氣,以仁義中正為原則,以保持內心的安靜。朱熹說:必須使道心始終作為一生的主人,而人心則時刻聽從道心的命令。人心如果聽命於道心,而且以安靜為主導,那麼五種火氣的活動就會合乎節度。相火只會幫助造化,作為生生不息的運作機制,哪有什麼損耗作用呢?以上是火方面的分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