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活幼心書》~ 卷中·明本論 (28)
卷中·明本論 (28)
1. 小兒常安
康節曰:與其病後求良藥,不若病前能自防。然致疾之始,必有所因。大凡幼稚,要其常安,在乎謹寒暄,節飲食,夫復何慮。每見嬰孩目有所睹,心有所欲,但不能言惟啼泣而已。
白話文:
康節說:與其生了病後求良藥,不如在生病前就能預防。然而,導致疾病的開始,必定有原因。凡是年幼的孩子,想要經常平安健康,在乎謹慎地注意寒冷和溫暖,節制飲食,這樣就可以沒有什麼擔憂了。經常看到嬰兒眼中有所看見,心中有所想要,但不會說話,只能哭泣。
父母不察其詳,便謂飢渴,遽哺之以乳食,強之以雜味,不亦多乎?有數歲者,嬌惜太過,不問生冷,甘肥時果,聽其貪食,豈能知足!愛之實以害之,遂傷脾胃,不吐則瀉,或成疳積浮腫,傳作異證,此則得於太飽之故。有遇清朝薄暮,偶見陰晦,便加以厚衣重衾,或近於紅爐烈焰,又且拘之懷抱,惟恐受冷,及長成者,所愛亦復如是,遂致積溫成熱。熱極生風,面赤唇紅,驚掣煩躁,變證多出,此乃失於太暖之故。
白話文:
父母不瞭解嬰兒的病情,就認為他飢渴,匆忙地餵他乳食,強迫他吃各種各樣的食物,這樣做豈不是太多了嗎?有些幾歲的孩子,父母過於嬌慣,不分生冷,甘甜肥膩的時令果品,任其貪食,怎麼能吃得飽足呢?愛孩子而實際上是害了他,於是損傷脾胃,不吐就是瀉,或成疳積浮腫,變成各種各樣的疾病,這都是由於吃得太飽的緣故。有的父母在清靜的早晨或傍晚,偶爾遇到陰天,就給孩子加穿厚衣服,蓋上厚被子,或讓孩子靠近紅爐烈火,而且還要把他抱在懷裡,唯恐他受了寒,等到孩子長大後,父母的這種愛護方式依然沒有改變,於是導致積溫成熱。熱極生風,面紅脣紅,驚厥煩躁,變證很多,這是由於過於保暖的緣故。
殊不知忍一分飢,勝服調脾之劑,耐一分寒,不須發表之功。余故曰:孩提之童,食不可過傷,衣不可太厚,此安樂法也。為父母者,切宜深省。
白話文:
其實,忍住一分飢餓,遠勝服下一帖調養脾胃的藥,耐得住一分寒冷,就不需要發表的藥物了。所以,我說:幼小的小孩,飲食不能過度,衣著不要太厚,這纔是平安快樂的方法。為人父母的,務必好好反省。
2. 論小方脈數差殊
宣和御醫戴克臣侍翰林曰,得叔和小兒脈訣印本二集,一本云:呼吸須將六至看,一本云:呼吸須將八至看。遂與內臺高識參詳字義,審察至數,就診五歲兒常脈,一息六至者是,八至者非。蓋因鏤板之際,誤去六字上一點一畫,下與八字相類,致此訛傳。迨與卒以學易,作五十以學易之誤是也。
白話文:
宋徽宗宣和年間,御醫戴克臣在翰林院當值時,得到叔和小兒脈訣的印本二卷。其中一本說:「呼吸時必須把六至看清楚。」另一本說:「呼吸時必須把八至看清楚。」戴克臣便與內臺的高識一起參詳字義,探究至數,在診治一個五歲兒童的常脈時,發現一息六至是正確的,而八至是錯誤的。原來是刻板時,不小心把六字上的一點一畫漏掉了,下面與八字很相似,才導致了這個錯誤的傳播。就像「迨與卒以學易,作五十以學易」的誤傳一樣。
嘗考默庵張氏《脈訣》亦云:小兒常脈一息只多大人二至為平,即六至也。然一呼一吸之間,六至明矣。不然,姑俟來者考之。
白話文:
我曾經研究默庵張氏的《脈訣》,其中也提到:小孩子的正常脈搏速率,比成年人多出一到兩息纔算正常,也就是說,每分鐘脈搏為六次。一個呼吸的過程中,六次脈搏是明顯的。如果不是這樣,就等後人來考證。
3. 辨藥病不相主對
鄭氏議古人醫書,不能無失。如錢氏治慢驚用栝蔞湯,與病不相主對,是謂之失。以愚觀之,所傳藥性,醫者之通曉,縱有前證,未必肯用,但不容不講明耳。殊不知錢氏既沒之後,其書成於仕路,故人閻孝忠編集刊行,屢經異代。況錢氏儒醫,名聞朝野,施治之法,如珠在貫,未嘗少差。
白話文:
鄭氏討論前代醫學著作,難免會有疏失。比如錢氏治療慢驚症使用栝蔞湯,與患者的病情不相符合,這就是一種疏失。依我看,所傳藥性,是每位醫者都應該通曉的,即使有前例,也未必會使用,但至少要講清楚。殊不知錢氏過世之後,他的醫書由仕途之人整理而成,因此後人閻孝忠整理編集並刊行,歷經不同時代。況且錢氏是一位儒醫,在朝野享有盛名,他的治療方法就像珍珠穿成的項鍊一樣,從來沒有出現過差錯。
鄭氏所指慢驚誤用栝蔞湯,然本方下明載治肺熱涎盛,非為慢驚之設,閻孝忠豈不知此。其或居官錄梓之日,失於參考,訛傳此劑,致有前議。今歷年已遠,卒難校正,若論五臟補瀉之妙,卻無瑕可指,及諸雜方,有功於世,不為不多,《直訣》一書,信不誣矣。
白話文:
鄭氏所說的驚慢誤用栝蔞湯,但原本的藥方裡寫得很清楚,是治療肺熱、涎水多的,並不是為了治療驚慢而設立的,閻孝忠怎麼會不知道呢?可能是他當官刊印《直訣》的時候,沒有仔細參考,錯誤地傳播了這個藥方,導致了之前的那些評論。現在已經過了這麼多年,很難糾正了。但如果談到五臟補瀉的妙處,卻沒有什麼瑕疵可以指摘,而且其他各種藥方,對世人也都有幫助,並不為少,《直訣》這本書,的確沒有虛偽誇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