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自明
《婦人大全良方》~ 卷之十 (7)
卷之十 (7)
1. 凝形殊稟章第六
雄黃人佩之,鬼神不能近,毒物不能傷。)操弓矢,藉斧斤,取剛物之見於人事者,氣類潛通,造化密移,必於三月兆形之先。蓋方儀則未具,陽可以勝陰,變女為男,理固然也(巢氏論云:妊娠三月,始胎形,象始化,未有定儀,見物而變。欲得男者,操弓夭,射雄雞。)
白話文:
佩戴雄黃,鬼神不敢靠近,毒物也無法傷害。如果要操練弓箭、斧頭等兵器,接觸剛硬之物,藉此影響人體氣息的流通,暗中改變身體的造化,最好在懷孕三月胎兒成形之前開始。因為此時胎兒形體尚未完全長成,陽氣可以勝過陰氣,所以可以將胎兒的性別由女變男,這是符合道理的。(巢氏的論述說:懷孕三月,胎兒才開始成形,形體和氣息也才開始形成,還沒有固定形狀,容易受到外界影響而改變。想要生男孩的,就應該操練弓箭,射殺雄雞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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