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道源

《女科切要》~ 卷三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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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4)

1. 小產

小產者,言非大產,在四五六月之間而墮者,所謂半產是也。若二三月,人像未全,還是血塊。苟有所傷而墮者,非曰墮胎,三者皆屬根蒂不固,衝任經虛,須分是火是寒治之。有火者清之,白朮、黃芩之屬,而益以養血也。寒者溫之,膠艾、桂附之屬,而加六味。然桂附辛熱,尚宜酌用,切勿輕投,實者清之,虛者補之,尤當顧脾胃以生新血。

白話文:

小產是指非足月的生產,發生在懷孕的四到六月之間,也稱為「半產」。如果在懷孕的二到三月之間發生流產,胎兒的形體還不完整,通常只會出現血塊。如果流產是由外傷引起的,則不應稱為「墮胎」。以上三種情況都屬於母體根基不穩固,衝任經虛弱。治療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,分為「火」和「寒」兩種類型。

  • 對於「火」型的流產,應清熱解毒,可以使用白朮、黃芩等中藥材,同時滋養氣血。
  • 對於「寒」型的流產,應溫暖身體,可以使用艾葉、桂枝附子等中藥材,並加入六味地黃丸。但桂枝附子性辛熱,需要酌情使用,不能輕易服用。

總的來說,治療流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,實者清之,虛者補之。尤其要注意保護脾胃,以產生新的血液。

蓋胃為水穀之海,脾為萬物之母,人身之有脾胃,猶萬物之有土也。有土乃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故培土而五行有相生之妙,扶脾胃而五臟有遞受之益,在孕婦永保無虞,何有墮胎小產之虞哉?

白話文:

胃如同盛放水和糧食的海洋,脾臟是萬物之母,人體擁有脾胃,就像萬物生長於土地之上。有土才能生出金屬,金屬生水,水能滋生木頭,木頭燃燒出火,因此培育土壤,五行才能相生相養;扶持脾胃,五臟才能相輔相成。對於孕婦來說,脾胃健康才能確保胎兒平安無虞,自然不會有墮胎或小產的風險。

宋遂真先生曰:前哲云,初受胎而即墮者,肝血虛也。胎以血為本,肝臟虛則生髮之機困,如春初多冷,草木不芽可知也。治宜益肝血,胎斯固矣。二月墮者亦然。實者反是。三月墮者,心血虛也。胎以血為根本,心臟虛則長茂之氣消。如夏初天氣暴寒,而花果不實可知也。

白話文:

宋遂真先生說:以前的老祖宗說,懷孕剛剛開始就流產的,是肝血虛弱的關係。胎兒以血為根本,肝臟虛弱,生髮的功能就會受阻,就好像春天初來的時候很冷,草木不發芽一樣。治療這種情況,應該要補益肝血,胎兒才會穩固。在懷孕第二個月流產的也是一樣。若在懷孕頭兩個月流產的是血虛;在懷孕第三個月流產的是心血虛弱。胎兒以血為根本,心臟虛弱,長茂之氣就會消失。就好像夏天剛開始的時候天氣突然變得非常寒冷,花果就不會結果一樣。

治宜養心補血,胎斯固矣。四月墮者亦然。五六七八月而墮者,責在氣血之並虛也。蓋氣為血之衛,血為氣之配,氣不能衛血則血無所統,血不能配氣則氣無所歸。兒在母腹中,所賴母之氣血充和耳,苟有所傷,安所賴乎?是以調氣先必養血,蓋血尤須補氣,養血而血不生,補血之源,腎水是也。補氣而氣不足,補氣之根,命門火也。

白話文:

治療方法是調理心氣,補益精血,胎兒就能夠穩固。在妊娠四月時流產的,也是如此。在妊娠五六七八個月時流產的,原因在於氣血俱虛。因為氣是血的衛護,血是氣的配養,氣不能衛護血,則血無所歸;血不能配養氣,則氣無所歸。胎兒在母腹中,所依靠的是母親的氣血充沛和諧。如果有所損傷,胎兒能依靠什麼呢?所以調理氣先必須養血,而補血再需要補氣。養血而血不能生,補血的來源,是腎水。補氣而氣不能足,補氣的根本,是命門火。

故五六月間而有墮胎者,六味去丹皮加人參、麥冬、杜仲、續斷為要藥。寒痛者加附子少許,百無一失也。有胎亂動而不休者,胎熱也,不可用燥熱之劑。此外胎動者,或因衝任經虛,或因七情六慾,或因過服熱藥,須各審清病源而治之,如四五月間,心中昏悶,四肢沉重,不能移動,惡聞穀食,喜吞酸味,胎動不安,安胎飲主之,或紫蘇飲加半夏、茯苓、枳殼。

白話文:

所以,在五、六月間,如果有墮胎的跡象,可以用六味飲加上人參、麥冬、杜仲、續斷為主藥。如果還有寒痛的症狀,可以酌量加上一些附子,基本上就可以萬無一失了。如果胎兒在肚子裡躁動不安,而且一直不停止,這可能是胎熱引起的,不能使用乾燥燥熱的藥物。除了胎動以外,還有其他原因可以導致胎動,例如衝任經虛、七情六慾、過度服用熱藥,需要根據不同的病因來進行治療。比如在四、五月間,如果孕婦感到心中昏悶、四肢沉重、無法移動、厭惡聽到穀物的聲音、喜歡吃酸味的東西、胎動不安,可以用安胎飲來治療,或者可以用紫蘇飲加上半夏、茯苓、枳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