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證治準繩》~ 卷之四 (24)
卷之四 (24)
1. 胎不長
〔大〕,夫妊娠不長者,因有宿疾,或因失調,以致臟腑衰損,氣血虛弱而胎不長也。當治其疾疚,益其氣血,則胎自長矣。
〔薛〕,前證更當察其經絡,審其所因而治之。一妊婦胎六月,體倦懶食,面黃晡熱而胎不長,因勞欲墜。此脾氣不足也,用八珍湯倍加參、朮、茯苓,三十餘劑,脾胃漸健,胎安而長矣。一妊婦因怒寒熱往來,內熱晡熱,脅痛嘔吐,胎至八月而不長。此因肝脾鬱怒所致,用六君加柴胡、山梔、枳殼、紫蘇、桔梗,病愈而胎亦長矣。
安胎白朮散,治妊娠宿有冷,胎痿不長,或失於將理,傷胎多墮。此藥補榮衛,養胎氣。
白朮,川芎(各一兩),吳茱萸(湯泡,半兩),甘草(炙,一兩半),
為細末,每服二錢,食前溫酒調下,忌生冷果實。
白朮散(見前胎動不安。)
黃耆散,主妊娠胎不長。安胎和氣思食,利四肢。
黃耆,白朮,陳皮,麥門冬,白茯苓,前胡,人參(各七錢半),川芎,甘草(各半兩),
上㕮咀,每服三錢,水一盞,姜三片,棗一枚,煎至七分,去滓溫服。
人參丸,主妊娠胎不長宜服,養胎。
人參,白茯苓,當歸,柴胡,刺蘇,厚朴,桑寄生(各一兩),枳殼(七錢半),甘草(半兩),
上為細末,煉蜜為丸,如梧子大。每服二十丸,食前溫水吞下。
《集驗》治婦人懷胎不長方。
鯉魚(長一尺者,去腸肚鱗)
以水漬沒,納鹽及棗煮熟,取汁稍稍飲之,當胎所腹上當汗出如牛鼻狀,雖有所見,胎雖不安者,十餘日輒一作此,令胎長大,甚平安。
〔附〕枳實檳榔丸,安養胎氣,調和經候,癥瘕癖塊有似孕婦,可以久服,血氣通和。
枳實(生用),檳榔,黃連,黃柏,黃芩,當歸,木香,阿膠(灰炒、研。各半兩),
上為細末。水和丸如小豆大。每服三十丸,不拘時,用溫米飲送下。
2. 日月未足欲產過期不產
〔大全〕,婦人懷胎有七月、八月而產者,有至九月、十月而產者,有經一年、二年乃至四年而後產者,各依後法治。
〔婁〕,先期欲產者,涼血安胎。過期不產者,補血行滯。
〔薛〕,一妊婦八個月,胎欲墜似產,臥久少安,日晡益甚。此氣血虛弱,朝用補中益氣湯加茯苓、半夏隨愈,更以八珍湯調理而安。
集驗知母丸,治日月未足而痛如欲產者,兼治產難及子煩。
知母(不以多少)
為細末,煉蜜丸如雞頭大。溫酒嚼下,日三服。一方丸如梧子大,粥飲下二十丸。
槐子丸,治妊娠月數未足,而似欲產腹痛者。
槐子,蒲黃(各等分),
上為細末,蜜丸如梧子大。溫酒下二十丸,以痛止為度。
又方,取蒲黃如棗核大,篩過,以井花水調服。
又方,梁上塵,灶突煤同為末,空心溫酒服方寸匕。
〔千〕,治日月未足欲產。搗菖蒲根汁一二升灌喉中。
3. 鬼胎
〔大全〕,夫人臟腑調和,則血氣充實,風邪鬼魅,不能幹之。若榮衛虛損,則精神衰弱,妖魅鬼精,得人於臟,狀如懷娠,故曰鬼胎也。
【薛】,前證因七情脾肺虧損,氣血虛弱,行失常道,衝任乖違而致之者,乃元氣不足,病氣有餘也。若見經候不調,就行調補,庶免此證。治法以補元氣為主,而佐以雄黃丸之類行散之。若脾經鬱結氣逆者,用加味歸脾湯調補之。若脾虛血不足者,用六君、芎、歸培養之。肝火血耗者,用加味逍遙散滋抑之。肝脾鬱怒者,用加味歸脾、逍遙二藥兼服。腎肝虛弱者,用六味地黃丸。一婦人經閉八月,肚腹漸大,面色或青或黃,用胎證之藥不應。余診視之曰:面青脈澀,寒熱往來,肝經血病也。面黃腹大,少食體倦,脾經血病也。此鬱怒傷脾肝之證,非胎也。不信,仍用治胎散之類不驗。余用加味歸脾、逍遙二藥各二十餘劑,諸證稍愈。彼欲速效,別服通經丸一服,下血昏憒,自汗惡寒,手足俱冷,嘔吐不食。余用人參、炮姜二劑漸愈,又用十全大補五十餘劑而安。
雄黃丸,治妊娠是鬼胎,致腹中黑血散下腹痛。
雄黃(細研),鬼臼(去毛),莽草,丹砂(細研),巴豆(去皮、心、油),獺肝(炙,令黃,各半兩),蜥蜴(一枚,炙黃),蜈蚣(一條,炙黃)
上為細末,蜜丸如梧子大。空心溫酒下二丸,日兩服。後當利,如不利加至三丸。初下清水,次下蟲如馬尾狀無數,病極者下蛇、蟲,或如蛤蟆卵、雞子,或如白膏,或如豆汁,其病即除。
治婦人鬼胎及血氣不可忍方。
上為細末,再研如面。溫酒調服半錢,胎下為度。
治婦人虛羸,有鬼胎癥塊,經候不通。
以芫花根(三兩),銼炒令黃色,為細末,桃仁煎湯調下一錢,當下惡物。
《補遺》治婦人鬼胎如抱一甕。
吳茱萸,川芎,秦艽,柴胡,殭蠶,巴戟,巴豆(不去油),芫花(醋煮,二兩),
上為末,煉蜜丸梧子大。每服七丸,蜜酒下,即出惡物而愈。
上方俱犯毒藥,不可輕用,姑以古方存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