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元素

《醫學啓源》~ 卷之上 (6)

回本書目錄

卷之上 (6)

1. (十二)膀胱經,足太陽,寒,壬水。

經曰:膀胱者,津液之府也,與腎為表裡,號為水曹〔掾〕,〔又〕名玉海,〔足〕太陽是其經也。總通〔於〕五腑,所以五腑有疾,則應膀胱;膀胱有疾,〔即應〕胞囊〔也〕。〔傷熱則〕小便不利,熱入膀胱,則其氣急,而小便黃澀也;膀胱寒則小便數而清(白)也。又水發則〔其〕根在膀胱,〔四肢瘦小〕,而腹反大〔是〕也。

又膀胱咳〔久〕不已,傳之三焦,滿而不欲飲食也。然〔上〕焦主心肺之病,人有熱,則食不入;寒則神不守,泄下利不止,語聲不出也。實則上絕於〔心〕氣不行也,虛則引熱氣於肺。其三焦和,則五臟六腑之氣和,逆則皆逆。膀胱經中有厥氣,〔則〕夢行不快;滿脹,則小便不下,臍下〔重〕悶,或〔肩痛也〕。

絕〔則〕三日死,死在雞鳴也。此膀胱虛實〔寒熱〕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(氣)沖頭痛,目似脫,項似拔,脊痛,腰似折,髀不可以曲,膕〔如〕結,〔踹〕如裂,是為踝厥。〔是〕主筋所生病者,痔,瘧,狂,癲疾,頭囟項痛,目黃淚出,鼽衄,項、〔背〕、腰、尻、膕、〔踹〕,腳皆痛,足小指不用。《脈訣》云:左尺,膀胱腎脈之所出也,先以輕手得之,是膀胱,屬表;後以重手得之,是腎,屬裡。

命門與腎脈循骨而行,〔持〕脈指法,按至骨上得之為沉;又重手按之,脈道無力者,為濡;舉手來疾流利者為滑。此乃沉濡而滑,命門與腎〔脈〕不病之狀也。命門與腎部近骨,若出於骨上,見於皮膚血脈筋骨之間,是其浮也;入而至骨,是其沉也。

2. 四、三才治法

華氏《石函經》曰:夫病有宜湯者、宜丸者、宜散者、宜下者、宜吐者、宜汗者。湯可以盪滌臟腑,開通經絡,調品陰陽;丸可以逐風冷,破堅積,進飲食;散可以去風、寒、暑、濕之氣,降五臟之結伏,開腸利胃。可下而不下,使人心腹脹滿,煩亂鼓〔脹〕;可汗而不汗,則使人毛孔閉塞,悶絕而終;可吐而不吐,則使人結胸上喘,水食不入而死。

3. 五、三感之病

《內經》治法云:天之邪氣感,則害人五臟,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,實而不滿,可下之而已。水穀之寒熱感,則害人六腑,膽、胃、三焦、膀胱、大腸、小腸,滿而不實,可吐之而已。地之濕氣感,則害人肌膚,從外而入,可汗而已。

4. 六、四因之病

注云:外有風寒暑濕,天之四令,無形者也;內有飢飽勞逸,亦人之四令,有形者也。

一者,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者,謂積聚癥瘕,瘤氣、癭氣、結核,(狂瞀)癲癇。

二者,始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者,謂癰腫瘡瘍,疥癩疽痔,掉〔瘈〕浮腫,目赤熛〔胗〕(者痓),胕腫痛癢。

三者,〔不因氣〕動而病生於內者,謂留飲癖食,飢飽勞逸,宿食霍亂,悲恐喜怒,想慕憂結。

四者,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,謂瘴氣魅賊,蟲蛇蠱毒,〔蜚〕屍鬼擊,〔沖薄〕墜墮,風寒暑濕,〔斫〕射刺割等。

5. 七、五郁之病

(注云:五運之法也。)

木鬱之病,肝酸〔木風〕。

注云:故民病胃脘當心而痛,(四肢)兩脅,(咽鬲)不通,飲食不下,甚則耳鳴眩轉,目不識人,善暴僵仆,筋骨強直而不用,卒倒而無所知也。經曰:木鬱則達之,謂吐令其調達也。

火鬱之病,心苦火暑。

注云:故民病少氣,瘡瘍癰腫,〔脅腹胸背,面首〕四肢,〔䐜膹臚脹〕,瘍痱嘔逆,瘛瘲骨〔痛,節乃有動〕,注下溫瘧,腹中暴痛,血溢流注,精液乃少,目赤心熱,甚至瞀悶懊憹,善暴死。經曰:火鬱發之,謂汗令其發散也。

土鬱之病,脾甘〔土濕〕。

注曰:故民病〔心〕腹脹,腸鳴而為數(便),甚則心痛脅䐜,嘔(吐)霍亂,飲發注下,〔胕〕腫身重,則脾熱之生也。經曰:土鬱奪之,謂下〔之令〕無壅滯也。

金鬱之病,肺辛〔金燥〕。

注云:故民病咳逆,心〔脅〕滿,引〔少腹〕,〔善〕暴痛,不可反側,嗌乾面塵色〔惡〕,乃金勝木而病也。經曰:金鬱泄之,解表利小便也。

水鬱之病,腎咸〔水寒〕。

注云:故民病寒〔客〕心痛,腰椎痛,大關節〔不利〕,屈伸不便,善厥逆,痞堅腹滿,陰乘陽也。經曰:水鬱〔折〕之,謂抑之制其沖逆也。

五運之政,猶權衡〔也〕,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化者應之,變者復之,〔此生長化收藏之〕理也,失常則天地四〔塞〕也。

6. 八、六氣主治要法

大寒醜上,初之氣,自大寒至春分,厥陰風木之位,一陽用事,其氣微。故曰少陽得甲子元頭,常以大寒初交之氣,分以六周甲子,以應六氣下。十二月、正月、二月少陽,三陰三陽亦同。

注云:初之氣為病,多發咳嗽,風痰,風厥,涎潮,痹塞口喎,半身不遂,失音,風〔癲〕,風中婦人,胃中留飲,臍腹微痛,嘔逆噁心,旋運驚悸,〔陽狂〕心風,搐搦顫掉。初之〔氣〕依《內經》在上者宜吐,在下者宜下。

春分卯上,二之氣,春分至小滿,少陰君火之位,陽氣〔動〕清明之間,有陽明之位也。

注云:二之氣為病,多發風濕風熱。經曰:風傷於陽,濕傷於陰,微則頭痛身熱,發作風濕之候,風傷於血也,濕傷於胃氣也。是以風濕為病,陰陽俱虛,而脈浮,汗出,身重,眠多鼻息,語言難出。以上二證,不宜熱藥,下之必死。二之氣病,宜以桂枝麻黃湯發汗而已。

小滿以上,三之氣,小滿至大暑,少陽相火之位,陽〔氣〕發萬物俱盛,故云太陽旺。其脈洪大而長,天氣並萬物人脈盛。

注云:三之氣為病,〔多發熱〕,皆傳足經者多矣,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厥陰、少陰。太陽者,發熱惡寒,頭項痛,腰背強。陽明者,肌痛目痛,鼻乾不得臥。少陽胸脅痛,耳聾,口苦,寒熱往來而嘔。此三陽屬熱。太陰者,腹滿咽乾,手足自溫,自利不渴,或腹滿時痛。

少陰,口燥舌乾而渴。厥陰〔煩〕滿,舌卷囊縮,喘熱悶亂,四肢厥冷,爪甲青色。三之氣病,宜下清上涼〔及〕溫養,不宜用巴豆熱藥下之。

大暑未上,四之氣,大暑至秋分,太陰濕土之位,陽氣發散之後,陰已用事,故曰太陰旺,此三陰三陽,與天氣標本陰陽異矣。脈緩大而長,燥金旺;緊細短澀,以萬物乾燥,明可見矣。

注云:四之氣為病,多發暑氣,頭痛身熱,發渴,不宜作熱病治(宜)以白虎湯,得此病不傳染,次發脾泄,胃泄,大腸泄,小腸泄,大瘕泄,霍亂吐瀉,〔白利〕及赤白相雜,米穀不消,腸鳴切痛,面浮足腫,目黃口乾,脹滿氣痞,手足無力,小兒亦如之。四之氣〔病〕宜滲泄,五苓之類是也。

秋分酉上,五之氣,秋分至小雪,陽明燥金之位,陽衰陰盛,故曰金氣旺,其脈細而微。

注云:五之氣為病,多發喘息,嘔逆咳嗽,及婦人寒熱往來,㾬瘧癉痔,消渴中滿,小兒斑疹痘瘡。五之氣病,宜以大柴胡湯解治表裡。

小雪亥上,終之氣,小雪至大寒,太陽寒水之位,陰極而盡,天氣所收,故曰厥陰旺。厥者,極也,其脈沉短而〔微〕。萬物收藏在內,寒氣閉塞膚腠,氣液不能越,故脈微也。

注云:終之氣為病,多發風寒,風痰濕痹,四肢不收。秋盡冬水復旺,水濕相搏,肺氣又衰,冬寒甚,故發則收引,病厥〔痿〕弱無以運用。水液澄澈清冷,大寒之疾,積滯瘕塊,寒疝血瘕。終之氣病,宜破積發汗之藥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