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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醫學啓源》~ 卷之中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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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中 (4)

1. 瘡瘍

注云:君火〔化〕同也。

2. 喉痹

注云:痹,不仁也,俗作閉,猶塞也。火主腫脹,故〔熱客〕於上焦,而咽噎腫脹也。

3. 耳鳴

注云:有聲非妄聞也。耳為腎竅,交會〔手〕太陽、少陰、足厥陰、少陰、少陽之經,若水虛火實,而熱氣上甚,客其經絡,衝於耳中,則鼓其聽〔戶〕,隨其脈氣微甚而作音聲也。故經曰:陽氣為物,上甚而躍,故耳鳴也。然音在耳中,故微亦聞之也。

4.

注云:聾為腎虛冷,俗已誤之矣。夫《正理》曰:心火本熱,衰則寒矣;腎水本寒,衰則熱矣。腎水既少,豈能反為寒邪?故經言:足少陰腎水虛,則〔腹〕滿身重,濡〔瀉〕,瘡瘍,大便難,口苦,舌乾,咽腫,上氣,嗌乾及痛,煩心心痛,黃疸,腸澼下血,皆熱證也。

凡治聾者,適其所宜,若熱證已退,其聾不已者,當以辛熱發之;二三服不愈者,不可久服,〔恐熱極而成他病耳〕。若聾有熱證相兼者,宜以散風退熱涼藥調之,熱退結散而愈也。然聾甚閉絕,亦為難矣。慎不可攻之,過極,則傷正氣也。

5. 嘔湧溢食不下

注云:火氣炎上故也。胃膈熱甚,則傳化失常故也。

6. 目〔昧〕不明

注云:目赤腫痛,翳膜眥傷,皆為熱也。經云:熱甚目瞑,眼黑也。仲景〔言〕傷寒病:熱極則目不識人,乃目盲也。《正理》曰:由熱甚怫鬱於目,而致之然也。

7. 暴注

注云:卒〔瀉〕,與君火義同。

8. 瞤瘈

注云:惕跳動也,火主動,故夏熱則脈洪大〔而〕長,瞤瘈之象也。

9. 暴病卒死

注云:火性速疾故也。或心火暴甚,而腎水衰弱,不能制之,熱〔氣〕怫鬱,心神昏冒,則筋骨不用,〔卒〕倒而無所知,是為僵仆也。甚則水化制〔火〕,熱甚而生涎,至極即死也。俗云暗風,由火甚制金,不能平木,故風木自甚也。肥人腠理致密,而多鬱滯,氣血難以通利,若陽熱又甚而鬱結,甚則故卒中也。

瘦人反中風者,由暴然陽熱太甚,而鬱結不通故也。

燥者,陽明燥金,乃肺與大腸之氣也。

〔諸澀枯涸,幹勁皴揭,皆屬於燥。〕

10.

注云:凡物濕潤則滑澤,乾燥則澀滯,燥濕相反故也。〔如〕遍身中外澀滯,皆屬燥金之化,故秋脈澀。澀,澀也。或麻者,亦由澀也。由水液衰少而燥澀,氣行壅滯,而不〔得〕滑澤通利,氣強攻衝,而為麻也。俗方〔多〕用烏附輩者,令氣因之〔沖〕開道路,以得通利,氣行,故麻愈也。

無熱證,即當此法,治之甚佳。或風熱勝濕為燥,因而病麻,(則)〔宜以〕退風散熱,活血養液,潤燥通氣之涼藥調之,則麻自愈也。治〔諸〕燥澀,只如此〔法〕是也。

11. 枯涸乾勁

注云:枯,不榮〔旺〕也;涸,無水液也;干,不滋潤也;勁,不柔和也。(然)春秋相反,燥濕不同〔故〕也。大法曰:身表熱為熱在表;渴飲水為熱在裡;身熱飲水,表裡俱有熱;身涼不渴,表裡俱無熱。經所不取火化渴者,謂渴非特為〔熱〕,如〔病〕寒吐利,亡液過極,則亦燥而渴也;雖病風熱,而液尚未衰,則亦不渴也。豈可止言渴為熱,而痞為寒也。

12. 皴揭

注云:皮膚啟裂也。乾為天,為燥金;坤為地,為濕土。天地相反,燥濕異〔用〕,(故)燥金主於緊〔斂〕,故秋脈緊細而微;(而)濕土主於縱緩,故六月其脈緩大而長也。如地濕則縱緩滑澤,干則緊斂燥〔澀〕,皴揭之理明矣。俗言皴揭為風者,由風能勝濕,而為燥故也。經云:厥陰所至,為風府,為璺啟,由風勝濕而為燥也。

寒者,太陽寒水,乃腎與膀胱之氣也。

〔諸病上下所出水液,澄澈清冷,癥瘕㿗疝,痞堅,腹滿急痛,下利清白,食已不飢,吐利腥穢,屈伸不便,厥逆禁固,皆屬於寒。〕

13. 諸病上下所出水液,澄澈清冷

注云:澄湛而不渾濁也。水體清淨,而其氣寒冷,故水穀不化,而吐利清冷,水液為病寒也。如天氣寒,則濁水自然澄清也。

14. 癥(猶徵也)

注云:腹中堅硬,按之應手,謂之癥也。水體柔順,而今反堅硬如地體者,亢則害,承乃制也。〔故病濕〕過極而為痓,反兼風化制之也。風病過極而反燥,筋脈勁急,反兼金化制之也。燥病過極而煩渴,反兼火化制之也。熱病過極而反出五液,或為戰慄惡寒,反兼水化制之也。

其為治者,俾以〔瀉〕其過極之氣,以為病本,不可反誤治其兼化也。夫五常之道,甚〔而〕無以制之,則造化息矣。如春木旺而多風,風大則反涼,是反兼金化制其木也。大涼之下,天氣反溫,乃火化承其金也。夏火熱極,體反出液,是反兼水化制其火也。因而濕〔蒸〕雲雨,乃土化承於水也。

雨濕過極,而兼〔烈〕風,乃木化制其土也。飄〔驟〕之下,秋氣反涼,乃金化承於木也。涼極而反燥,乃火化制其金也。因而〔以為冬寒〕,乃水化承於火也。寒極則水〔凝〕如地,乃土化制其水也。凝凍極而起東風,乃〔木〕化承土而成歲也。凡不明病之標本者,由未知(此變化之道)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