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洄溪醫案》~ 崩
崩
1. 崩
徽州鹽商汪姓,始富終貧,其夫人年四十六,以憂勞患崩證,服參附諸藥而病益劇,延余治之。處以養血清火之劑,而病稍衰,蓋此病本難除根也。越三年夫卒,欲往武林依其親戚,過吳江求方,且泣曰:我遇先生而得生,今遠去,病發必死耳。余為立長服方,且贈以應用丸散而去。
閱十數年,郡中有洋客請治其室人,一白頭老嫗出拜,余驚問,曰:我即汪某妻也。服先生所贈方藥,至五十二而崩證絕,今已六十餘,強健逾昔,我婿迎我於此,病者即我女也。不但求治我女,必欲面謝,故相屈耳。蓋崩證往往在五十歲以前天癸將絕之時,而衝任有火,不能攝納,橫決為害。
至五十以後,天癸自絕,有不藥而愈者,亦有氣旺血熱,過時而仍有此證者,當因時消息,總不外填陰補血之法。不知者以溫熱峻補,氣愈旺而陰愈耗,禍不旋踵矣。此極易治之病,而往往不治,蓋未能深考其理,而誤殺之耳。
白話文:
這段文字講的是徽州的一位姓汪的鹽商,他從富有到最終變為貧窮。他的夫人在四十六歲時,因為憂慮和勞累患上了崩漏的病症,吃了很多人參、附子等藥物,但病情反而加重。後來請我去治療她。我給她開了養血清火的藥方,她的病情稍微有所緩解,但這種病根本就很難根治。三年後,她的丈夫去世,她打算去武林投靠親戚,在經過吳江時向我尋求藥方,她流著淚說:“我遇到先生後才得以活下來,現在遠離您,如果病再發作,肯定會死。”我為她開了一個長期服用的藥方,並且送給她一些適用的丸藥和散藥,然後她就離開了。
十多年後,城裡有個外國人請我為他的妻子治病,一個滿頭白髮的老婦人出來拜見我,我驚訝地問她,她回答說:“我就是汪某的妻子。”她說服用了我送的藥方和藥物,到五十二歲時崩漏的病症完全消失了,現在已經六十多歲,身體比過去更健康。我女婿把我接到這裡,生病的人就是我的女兒。她不只是想請我為她女兒治病,更是一定要親自來感謝我,所以才來麻煩您。崩漏這種病常常發生在五十歲之前,即女性的月經將要停止的時候,如果沖脈和任脈有火氣,不能調節收斂,就會橫向決裂,造成傷害。
到了五十歲之後,月經自然停止,有的人不用吃藥就會好,但也有人因為氣血旺盛,即使超過了應該的時間,還是會有這種病症,這種情況下,應根據當時的情況調整治療方法,總的來說,不會超出滋補陰血的範疇。不懂這一點的人用溫熱的藥物大補,結果氣血越來越旺盛,陰血卻越來越虧損,災禍很快就會跟來。這是一種非常容易治療的疾病,但往往得不到治療,這大概是因為沒有深入研究其中的道理,結果誤殺了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