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靈胎

《洄溪醫案》~ 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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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徽州鹽商汪姓,始富終貧,其夫人年四十六,以憂勞患崩證,服參附諸藥而病益劇,延余治之。處以養血清火之劑,而病稍衰,蓋此病本難除根也。越三年夫卒,欲往武林依其親戚,過吳江求方,且泣曰:我遇先生而得生,今遠去,病發必死耳。余為立長服方,且贈以應用丸散而去。

閱十數年,郡中有洋客請治其室人,一白頭老嫗出拜,余驚問,曰:我即汪某妻也。服先生所贈方藥,至五十二而崩證絕,今已六十餘,強健逾昔,我婿迎我於此,病者即我女也。不但求治我女,必欲面謝,故相屈耳。蓋崩證往往在五十歲以前天癸將絕之時,而衝任有火,不能攝納,橫決為害。

至五十以後,天癸自絕,有不藥而愈者,亦有氣旺血熱,過時而仍有此證者,當因時消息,總不外填陰補血之法。不知者以溫熱峻補,氣愈旺而陰愈耗,禍不旋踵矣。此極易治之病,而往往不治,蓋未能深考其理,而誤殺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