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古今醫案按選》~ 卷一 (2)
卷一 (2)
1. 中風
雄按:脈既空大而虛,證復汗出如雨,雖無新娶少婦之事,亦當急固陽氣,是中風門脫證治法。設遇閉證,雖有新娶少婦之事,不可捕風捉影,輒投補劑。(楊曰:至言,須切記。)徐悔堂《聽雨軒雜紀》云:蔡輔宜中暑,一名醫見其室有少妾,遂以為脫證,云:非獨參湯不能救。家人不敢服,復邀鄰醫診之。
曰:暑閉耳。進益元散而愈。故醫者須有定見,而察脈證以施治療,不可胸懷成見而妄為揣度也。然病家畏虛喜補,不識病情,醫者避濕推干,但迎人意,不分閉脫,溫補妄施,重者輒亡,輕者成錮,是乃仁術,可如是夫?觸目傷懷,言之可慨。
丹溪治一婦人,年六十餘,手足左癱,不言而健,有痰案。
俞按:前條脫證,脈大無倫,此條閉證,脈伏而微,非有確見,敢用此兩路重藥乎?須知脈與證宜合參。(楊曰:要訣。)如此條左癱不言矣,而健又有痰,其得間在此,與浦江洪宅婦病瘧無脈條相似。
虞恆德治一婦,年五十七,身肥白,春初中風暴僕案。
俞按:此條與上丹溪案,俱以實邪治而效,可見辨證宜真,不得專守景岳非風之論,先有成見在胸也。如立齋善於用補,而治郭艾武一案,(見江選。)亦用吐下而愈,故臨斯證者,必須分別閉與脫二證,是下手第一要著。
雄按:粗工每執肥白之人陽氣必虛之說,不辨脈證,溫補亂投,真殺人不以刃也。
立齋治車駕王用之案。
俞按:此治中寒,寒痰壅塞氣道之藥。肥人脈沉伏,無火象者可用之。若脈微細者,必加人參,實非中風藥也。黃履素曰:三生飲,施於中風之寒證,妙矣。或有虛火沖逆,熱痰壅塞,以致昏憒顛仆者,狀類中風,烏、附非所宜服。立齋治王進士虛火妄動,挾痰而僕,急灌童溺,神思便爽。
(案見江選。)予從弟履中,痰升遺溺,狀類中風,亦灌以童溲而蘇。(案見魏玉橫《續名醫類案》。)此等證候,皆火挾痰而作,斷非三生飲可投,並薑湯亦不相宜也。(雄按:不但三生飲不可服,雖當歸、枸杞之類,亦不宜用。余治顧聽泉一案可參。)同一卒然昏憒,而所因不同,須細審之。
《太平廣記》載唐梁新見一朝士,診之曰:風疾已深,請速歸去。其朝士復見鄜州高醫趙鄂診之,言疾危,與梁說同,惟云只有一法,請啖消梨,不限多少,咀嚼不及,絞汁而飲。(楊曰:甘寒息風法。)到家旬日,依法治之而愈。此亦降火消痰之驗也。(雄按:《資生經》亦云:凡中風,由心腹中多大熱而作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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喻嘉言治楊季衡案。(見魏氏續選。)
俞按:偏枯,昔人謂左屬血虛,右屬氣虛。自得喻氏之論,其理始明,而隨時換藥,及刺四末,尤見巧妙。因思幼讀《內經·生氣通天論》曰:風者,百病之始也。清靜則肉腠閉拒,雖有大風苛毒,弗之能害。又云:風雨寒熱不得虛,邪不能獨傷人。又曰:虛邪之風,與其身形,兩虛相得,乃客其形。
白話文:
中風
古代醫家對於中風的治療,看法不一,主要分為「中風脫證」和「中風閉證」。脫證表現為脈象空大虛弱,伴隨大量汗出,即使沒有房事過度的情況,也應急著溫補陽氣。但如果是閉證,即使有房事過度,也不可輕易下結論,貿然使用補藥。 蔡輔宜中暑的例子說明了這一點,一位醫生誤診為脫證,結果鄰近醫生診斷為暑熱閉阻,用益元散便治癒了。因此,醫生必須根據脈象和症狀判斷,不可憑空臆測。不少病家害怕虛弱而偏愛補藥,醫生也往往迎合病人,不分閉脫亂用溫補藥物,導致病情加重,甚至死亡。
一位六十多歲的婦女中風,左半身癱瘓,不能說話,但精神尚可,有痰症。這和前面提到的脈象空大的脫證不同,此例脈象隱伏微弱,屬於閉證,用藥需謹慎。此病例的症狀和洪宅婦女患瘧疾無脈象的案例類似。
另一位五十七歲、肥胖的婦女,春天初期中風。這兩個病例都用實邪的方法治療,取得了療效,說明辨證論治的重要性,不可盲從前人的觀點。立齋善於用補藥,但治療郭艾武的案例卻用了吐下法而痊癒,所以治療中風必須區分閉證和脫證。
一些庸醫認為肥胖的人陽氣虛弱,不辨脈證就濫用溫補藥物,是殺人的行為。
立齋治療車駕王用之的案例,是使用治療中寒、寒痰阻礙氣道的藥物。肥胖的人如果脈象沉伏,沒有火象,可以用此法。但如果脈象微弱,則必須加入人參,這並非治療中風的專用藥物。三生飲適用於中風寒證,但對於虛火上逆、熱痰阻塞導致昏迷的病例則不適用,更不能用附子、烏頭等溫熱藥物。 立齋治療王進士虛火妄動、痰阻的病例,用童尿灌腸而治癒。同樣的,用童尿治療痰阻、遺尿,類似中風的病例也有效。這些病例都是火熱痰阻所致,不能用三生飲或薑湯。 甚至像當歸、枸杞等補藥也不宜使用。
《太平廣記》記載,一位朝官中風,一位醫生判斷病情嚴重,另一位醫生也認為情況危急,只建議他吃大量的消梨,將汁液飲用,結果痊癒了。這是降火消痰的有效方法。《資生經》也記載,中風多由心腹大熱引起。
喻嘉言治療楊季衡的病例,說明了偏癱的治療方法。古人認為左半身癱瘓屬血虛,右半身癱瘓屬氣虛,喻氏的治療方法更為精妙,隨時調整藥物,並針刺四肢末端。 《內經》中提到,風是百病之始,但只有在身體虛弱時,邪風才能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