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濱丈人

《攝生要義》~ 雜忌篇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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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忌篇 (2)

1. 雜忌篇

飲食生冷,溫涼失度,久坐久臥,太飽大飢,脾為之病矣。呼叫過常,辯爭陪答,冒犯寒暄,恣食鹹苦,肺為之病矣。久坐濕地,強力入水,縱欲勞形,三田漏溢,腎為之病矣。五病既作,故未老而羸,未羸而病,病至則重,重則必死。嗚呼!是皆弗思妄行而自取之也。衛生之士,能慎此五者,可以終身無苦矣。

經曰:不治已病治未病,其此之謂與。

白話文:

[雜忌篇]

吃東西生冷不忌,溫熱失衡,長時間坐著或躺著,暴飲暴食,都會傷脾胃。 過度喊叫,爭吵不休,情緒起伏過大,又嗜食鹹苦之物,都會傷肺。長時間坐在潮濕的地方,用力下水,縱慾過度,勞累傷身,都會傷腎。 這五種病因一旦發作,就會導致未老先衰,還沒衰弱就生病,病情加重,最終導致死亡。唉!這些都是因為不加思考,胡亂作為而自己招致的禍患。 注重養生的人,只要謹慎這五點,就能終身免受疾病的痛苦。

經書上說:不治療已經發病的疾病,而治療尚未發病的疾病,這不正說的就是這些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