鮑相璈

《驗方新編》~ 卷九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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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(9)

1. 赤白帶下臍腹疼痛

白芍二兩炒,乾薑五錢,共為細末,每服三錢,空心溫米湯調下,效驗如神。

白話文:

白芍藥兩錢,炒乾後研成細粉,再與五錢乾薑一起磨成細粉。每次服用三錢,空腹用溫米湯送服,療效極佳。

2. 五色帶下

年久古磚一塊,燒極紅赤,以油煎麵餅七個安放磚上,再用黃瓜根研末鋪面餅上,加布兩層,令病人坐上,使藥氣熏入腹中,當有蟲出,治三五次,蟲盡即愈。

白話文:

取一塊年代久遠的磚塊燒到紅通通的,用油煎七個麵餅放在燒紅的磚塊上,再將黃瓜根磨成粉末,撒在麵餅上,然後蓋上兩層布,讓病人坐在上面,藉由藥物蒸氣熏蒸腹部,就能驅除體內的蟲。如此治療三到五次,蟲除淨了病就好了。

3. 婦人科種子門

4. 種子芻言

方書每載種子一門,誠屬綿延宗祀之苦衷。竊謂子孫蕃衍,皆由祖宗積德,己身修善,上天賜以嗣息,使獲多男之慶,得遂燕翼之謀,所關非淺,豈可強求。每見富貴之家,年未四十,託名無子,借號體虛,廣蓄姬妾,遍覓奇方,金石雜投,辛溫並進,以為毓麟有望,誰知腎火熾而情欲肆,情欲肆而津液漓,神衰形喪,終嘆無兒。兼之年壽不永,中道崩殂,而與寡欲多男之說不大謬哉。

上天好生,挽回甚速,奉勸艱嗣君子,深體天心,廣行陰騭,出言醞天地之和,居心存忠厚之意,興房幃而勿求美色,淡嗜欲而毋斫乃躬,或敦宗睦本,或濟急扶危,或流傳善書,或創修寺院,或興義學,或恤孤婺,或施艌助葬,或饋藥送衣,或有力而獨為,或無資而勸募,一切善事,次第力行,自然螽斯載吟,麟趾呈祥也。況夫人而求子,原為家業無人可付,宗祧無人可守耳。

如有家業而乏子嗣,財已無主,不思修為,專圖瘑刻,繼嗣覬奪,構訟多端,身未寒而家已破,仍飽他人之腹,徒增一己之愆,愚孰甚焉。何如以無主之財而作有用之事乎。伏願求子者,勿恃藥餌,堅守仁心,身其康強,子孫其逢吉矣。即或不然,早立應嗣,飲之食之,教之誨之,雖毛里不屬,而怙恃有思,如同己出,亦可守祧也。有心求嗣者,當不河漢斯言。

白話文:

種子芻言

古方書中總會記載一些求子的方法,其實這反映出人們對子孫綿延的強烈渴望。我認為子孫興旺與否,主要取決於祖上積累的陰德和自身所做的善事,上天會因此賜予子嗣,讓他們擁有眾多兒子,實現家族興旺的願望,這關係重大,豈能強求?

經常見到一些富貴人家,不到四十歲就聲稱自己不育,借口身體虛弱,廣納姬妾,四處尋找偏方,服用各種金石藥物,大量使用辛溫的藥材,以為這樣就能生下孩子。殊不知,這樣做反而會導致腎火旺盛,縱慾過度,精氣神受損,最後還是沒有孩子。而且,他們往往壽命不長,英年早逝,這與“寡慾多子”的說法大相徑庭。

上天有好生之德,回報很快。我勸告那些渴望子嗣的人,要體察上天的意願,廣行善事,說話要和諧,待人要忠厚。要經營好家庭,不要過度追求美色,要節制慾望,不要損害自己的身體。可以敦睦宗族,也可以救急扶危,可以流傳善書,可以修建寺廟,可以興辦義學,可以撫恤孤兒寡婦,可以幫助貧困者辦理喪事,可以施藥送衣,無論有沒有能力,都要盡力去做善事,凡事都要循序漸進地去做,這樣自然就會子孫滿堂,興旺發達。況且,婦女渴望生育,主要是因為擔心家業無人繼承,宗族無人守護。

如果家裡有產業卻沒有子嗣,財產無人繼承,又不思改過自新,只想著巧取豪奪,爭奪繼承權,到處製造是非,還沒等到人老,家已經敗了,還便宜了外人,只徒增自己的罪過,這實在愚蠢至極。為何不用無主的財產去做一些有益的事呢?

我懇切地希望那些渴望子嗣的人,不要依賴藥物,要堅守仁愛之心,這樣身體健康了,子孫自然就會興旺。即使沒有子嗣,也可以早立養子,好好撫養他,教育他,即使不是親生的,只要用心呵護,如同己出,也能夠傳宗接代。真心想要子嗣的人,應該仔細考慮我的話。

5. 保命延生種子戒期

娶婦必期偕老,生子必望長成。乃人有伉儷極篤而中道死亡,產育艱難而半途夭折者,只因肆情縱欲,暗犯禁忌而不自知也。《道經》云,男女交媾最有避忌,若犯所忌,天奪其算,神降之殃,生子醜貌怪相,性行不良,殘疾夭扎,實有明驗。故君子不獨外色鋤之務盡,即房幃之內,琴瑟之歡,俱有克治之道焉。茲將正色戒期錄出,以為卻病保生之一助也。

正月初一(名天臘,玉帝下界,校世人祿命,犯者削祿奪紀)、初三(萬神都會,犯者奪紀)、初五(五虛)、初六(六耗)、初七(上會)、初九(玉帝誕,犯者奪紀)、十四(三元下降,犯者減壽)、十五(天宮誕)、十六(三元下降)、二十五(每月二十五日為月晦日,犯者減壽)、二十七(每月二十七北斗下降,犯者奪紀)、二十八(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,犯者得惡疾)、三十(每月三十日司命奏事,犯者減壽,月小即戒二十九日)。

二月初一(犯者奪紀,每朔如此)、初三(文昌帝君聖誕,犯者削祿奪紀)、十五(老君誕,犯者奪紀,每月如此)、十八(先師孔子誕辰,犯者削祿)、十九(觀童聖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三月初一(同前)、初三(玄天上帝誕,犯者奪紀)、初九(牛鬼神出世,犯者產惡胎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准提菩薩誕,犯者奪紀)、十八(中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(俱同前)、二十八(東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三十(同前)。

四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四(萬神善化,犯者失音)、初八(釋迦佛誕,又善惡童子降,犯者血死)、十四(呂純陽祖師誕,犯者削祿奪紀)、十五(鍾正陽仙師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五月初一(南極長生大帝誕,犯者減年)、初三(同前)、初五(名地臘,五帝考校生人官爵,犯者削祿奪紀)、初五、初六、初七、十五、十六、十七、二十五、二十六、二十七(以上九日名九毒日,犯者得病損壽。若十五日子時犯者,主三年內夫婦皆死,經驗多人。十六為天地造化萬物之辰,尤忌,犯者大凶)、十三(關聖帝君降神,犯者奪紀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六月初一、初三、十五(俱同前)、十九(觀音得道)、二十三(火神誕)、二十四(關聖誕、雷祖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七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七(道德臘,五帝校人善惡,犯者奪紀)、初十(陰毒日)、十五(中元地官校籍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俱同前)、三十(地藏菩薩誕,犯者奪紀)。

八月初一(同前)、初三(司命灶君誕,又北斗星君誕,犯者重病奪紀)、初十(北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十五(太陰朝元之辰,官焚香守夜,犯者太凶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(至聖先師孔子誕,犯者削祿奪紀。或云二十一,非二十七日,未知孰是)、二十八、三十(同前)。

九月初一(南鬥降神,犯者奪紀)、初一至初九(此九日為北斗下降日宜齋戒,又初九斗母誕,犯者男女俱陷黑簿,亥時犯者、夫婦雙亡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金龍四大主誕)、十九(觀音出家,犯者困苦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俱同前)、三十(藥師佛誕)。

十月初一(民歲臘,犯者奪紀)、初三(同前)、初五(諸神下會,犯者大凶)、初六(天曹考察,犯者大禍)、初十(西天王降,犯者暴亡)、十五(下元水官校籍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同前)二十七(北極紫微大帝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十一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六(西嶽帝誕)、十一(太乙救苦天尊誕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阿彌陀佛誕,犯者奪紀)、十九(太陽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掠刷大夫降,犯者大凶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十二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七(犯者惡疾)、初八(王候臘,初旬戊日亦是,犯者得病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南嶽帝誕)、二十(天地交泰,犯者奪紀)、二十四(司命上奏人間善惡)、二十五(玉帝三清巡視諸天,定來年禍福,犯者得病損奪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同前)、除夕(諸神考察,犯者得病損壽)。

每歲四立、二分、二至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、甲子日、祭祀前齋戒日、父母誕日、諱日、夫婦誕日、本命日、疾風暴雨、雷電晦暝、日月薄蝕,犯者大凶,受禍得病。酷暑嚴寒,病餘產後,過醉空腹,遠行鬱怒,犯者得病損身。停燈行房,最干神怒,以上各期,先夜即須謹戒。

蓋半夜交子,晝長夜短者,二更後將即交子時,不可不慎。謹按《禮記·月令》:日夜分,雷乃發聲,先雷三日,奮木鐸以令兆民曰:雷將發聲,有不戒其容止者,生子不備,必有凶災。可知禁忌,自古有之。日長至,則曰止聲色,毋或進。日短至,則曰去聲色,禁嗜欲。蓋冬夏二至,陰陽相爭之時,最難保護,前後數日皆宜絕欲。

至於高山大川之上,日月星辰之下,神廟寺觀之內,井灶屍柩之旁,及一切非其地,非其時,俱宜嚴戒。

茲刻始於拙庵秦太史,流傳已遍,此本校定最准,刪繁就簡,止擇最重者錄之。蓋禁忌太繁,奉行恐怠也。若能避忌,必臻上壽,若反是無不受禍。語云:樂極生悲,縱欲成患。謹勸世人,須為長久之歡,弗逞暫時之樂。蓋欲濃則暫,欲淡則長,其理不爽,其事不誣也。篤信者,另以小紙將日期錄出,貼出壁上,每逢禁忌必謹遵之。

白話文:

結婚自然是希望與配偶共度一生,生育孩子當然期望他們能健康成長。然而,有些人雖然夫妻感情深厚,卻中途喪偶;有些孩子出生時困難重重,最終早夭。這些不幸,往往源自人們肆意放縱情慾,不知覺地違反了某些禁忌。《道經》指出,男女之間的親密關係需注意時機,若觸犯禁忌,天道會減少他們的壽命,甚至降下災禍,使所生的孩子面容畸形、性格乖戾,甚至身患殘疾、早逝,這些都有確鑿的證據。因此,君子不僅應遠離不當的色慾,即使在家中,與配偶之間的親密,也應有所節制。以下將詳細列出應避開的日子,作為保健康、延長生命的參考。

文中詳細列出了每個月份中應避開的日期,以及觸犯禁忌可能帶來的後果。例如,正月初一,因為是天臘日,玉皇大帝會下凡考覈世人,若在此日有親密行為,將削減福祿、減少壽命;初九是玉帝誕辰,同樣會有類似的懲罰;每月的二十七、二十八等日,也會有各種不同的禁忌。

此外,文中還提到一年中的特殊日子,如春分、秋分、夏至、冬至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、甲子日等,以及父母生日、夫妻生日、本命日、生病期間、產後、酷暑嚴寒、遠行時等,都應避免親密行為,否則將受到疾病或災難的懲罰。

文章最後強調,如果能遵守這些禁忌,必然能獲得更長的壽命;反之,則可能遭遇不幸。文中引用古書《禮記·月令》的話,提醒人們在雷雨、日月食等自然現象發生前三日,應特別注意自己的行為,以免影響子孫的健康或引來災難。對於冬至、夏至這樣的節氣,也應避免親密行為,因為這時候陰陽交替,身體易受傷害。

總結來說,文章呼籲讀者要慎重對待親密行為,遠離禁忌,追求長久的幸福,而不是短暫的快樂。如果能堅信這些原則,將有助於健康和延長壽命。文章建議讀者將這些日期記錄下來,張貼在家裡,以便隨時提醒自己遵循規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