鮑相璈

《驗方新編》~ 卷九 (9)

回本書目錄

卷九 (9)

1. 赤白帶下臍腹疼痛

白芍二兩炒,乾薑五錢,共為細末,每服三錢,空心溫米湯調下,效驗如神。

白話文:

白芍藥二兩,先炒過,乾薑五錢,一起研磨成細末。每次服用三錢,空腹時,用溫熱的米湯調和服用,療效奇效。

2. 五色帶下

年久古磚一塊,燒極紅赤,以油煎麵餅七個安放磚上,再用黃瓜根研末鋪面餅上,加布兩層,令病人坐上,使藥氣熏入腹中,當有蟲出,治三五次,蟲盡即愈。

白話文:

有一塊年代很久遠的古磚,烤得非常紅熾,在上面放七個用油煎的麵餅,再用黃瓜根磨成粉末撒在麵餅上,蓋上兩層布,讓病人坐在上面,使藥氣燻入腹中,就會有蟲子出來,治療三到五次,蟲子就全部消失了,病就好了。

3. 種子芻言

方書每載種子一門,誠屬綿延宗祀之苦衷。竊謂子孫蕃衍,皆由祖宗積德,己身修善,上天賜以嗣息,使獲多男之慶,得遂燕翼之謀,所關非淺,豈可強求。每見富貴之家,年未四十,託名無子,借號體虛,廣蓄姬妾,遍覓奇方,金石雜投,辛溫並進,以為毓麟有望,誰知腎火熾而情欲肆,情欲肆而津液漓,神衰形喪,終嘆無兒。兼之年壽不永,中道崩殂,而與寡欲多男之說不大謬哉。

白話文:

醫學書籍中經常記載著關於生育的內容,這確實是為了延續家族血脈的苦心。但我想說,子孫的繁衍生息,都源於祖先積累的陰德,以及自身修養品德的良好。上天賜予後代子嗣,使人獲得多子多福的喜慶,這都是非常重要的,豈可強求呢?我常常看到一些富貴人家,在不到四十歲的年紀,就託辭沒有孩子,藉口身體虛弱,廣納姬妾,到處尋求奇方妙藥,服用各種金石藥物,辛溫藥物齊下,以為這樣就能生兒子。誰知道腎火旺盛,情慾放縱,情慾放縱,津液耗盡,精神衰弱,身體虛弱,最終還是嘆息沒有孩子。加上壽命不長,中途去世,豈不是與「寡慾多子」的說法大相徑庭?

上天好生,挽回甚速,奉勸艱嗣君子,深體天心,廣行陰騭,出言醞天地之和,居心存忠厚之意,興房幃而勿求美色,淡嗜欲而毋斫乃躬,或敦宗睦本,或濟急扶危,或流傳善書,或創修寺院,或興義學,或恤孤婺,或施艌助葬,或饋藥送衣,或有力而獨為,或無資而勸募,一切善事,次第力行,自然螽斯載吟,麟趾呈祥也。況夫人而求子,原為家業無人可付,宗祧無人可守耳。

白話文:

上天好生,救人於水火之中速度極快,奉勸渴望後代的君子,深體上天的旨意,廣行陰德,說出遵從天地的話語,心地存著忠厚的心思,在房事上不追求美色,淡泊嗜慾,不損害自己的身心,或敦睦宗族,或濟人急難,或流傳善書,或創辦寺院,或興辦義學,或撫恤孤兒和寡婦,或施棺材幫助喪葬,或饋贈藥物送衣物,或自己有能力就自己做,或沒有錢財就募捐勸人,一切善事,按次序努力去做,自然會子孫眾多,麟兒呈祥。況且人之所以求子,本是為了家業無人可繼承,宗廟無人可守護罷了。

如有家業而乏子嗣,財已無主,不思修為,專圖瘑刻,繼嗣覬奪,構訟多端,身未寒而家已破,仍飽他人之腹,徒增一己之愆,愚孰甚焉。何如以無主之財而作有用之事乎。伏願求子者,勿恃藥餌,堅守仁心,身其康強,子孫其逢吉矣。即或不然,早立應嗣,飲之食之,教之誨之,雖毛里不屬,而怙恃有思,如同己出,亦可守祧也。有心求嗣者,當不河漢斯言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一個有家業的人沒有子嗣,財產就沒有繼承人,卻不思修身養性,只圖謀侵吞別人的財產,繼承和奪取別人的東西,製造各種訴訟,自己還沒死,家業就已經敗落了,最終財產還是肥了他人,徒增自己的罪過,愚昧到極點。為甚麼不用沒有主人的財產去做有用的事情呢?祈求生子的父母,千萬不要依賴藥物,要堅守仁慈之心,這樣他們的身體會強壯,子孫也會吉祥如意。即使這樣做不行,也要早日立下繼承人,給他吃穿,教他做人,即使不是親生的,但是父母有遺傳的思想,就像親生的一樣,也可以守住家業啊。想要生下繼承人的人,不應忽視我的話啊。

4. 保命延生種子戒期

娶婦必期偕老,生子必望長成。乃人有伉儷極篤而中道死亡,產育艱難而半途夭折者,只因肆情縱欲,暗犯禁忌而不自知也。《道經》云,男女交媾最有避忌,若犯所忌,天奪其算,神降之殃,生子醜貌怪相,性行不良,殘疾夭扎,實有明驗。故君子不獨外色鋤之務盡,即房幃之內,琴瑟之歡,俱有克治之道焉。茲將正色戒期錄出,以為卻病保生之一助也。

正月初一(名天臘,玉帝下界,校世人祿命,犯者削祿奪紀)、初三(萬神都會,犯者奪紀)、初五(五虛)、初六(六耗)、初七(上會)、初九(玉帝誕,犯者奪紀)、十四(三元下降,犯者減壽)、十五(天宮誕)、十六(三元下降)、二十五(每月二十五日為月晦日,犯者減壽)、二十七(每月二十七北斗下降,犯者奪紀)、二十八(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,犯者得惡疾)、三十(每月三十日司命奏事,犯者減壽,月小即戒二十九日)。

白話文:

正月初一:又稱天臘,玉帝會下凡,校覈世人的祿命,若有過錯就會削減祿位和紀年;

正月初三:萬神都會,犯者奪紀;

正月初五:五虛日;

正月初六:六耗日;

正月初七:上會日;

正月初九:玉帝誕辰,犯者奪紀;

正月十四:三元下降,犯者減壽;

正月十五:天宮誕辰;

正月十六:三元下降;

正月二十五:每月二十五日為月晦日,犯者減壽;

正月二十七:每月二十七日北斗下降,犯者奪紀;

正月二十八:每月二十八日人神在陰,犯者得惡疾;

正月三十:每月三十日司命奏事,犯者減壽,月小即戒二十九日。

二月初一(犯者奪紀,每朔如此)、初三(文昌帝君聖誕,犯者削祿奪紀)、十五(老君誕,犯者奪紀,每月如此)、十八(先師孔子誕辰,犯者削祿)、十九(觀童聖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農曆二月:

初一,遇到此日犯沖者,奪取紀年(犯沖者:年柱與日柱的地支發生相沖,例如「子」遇「午」)

初三,是文昌帝君誕辰,犯沖者,削祿奪紀。

十五,是太上老君誕辰,犯沖者,奪紀。 每月都是如此。

十八,是先師孔子誕辰,犯沖者,削祿。

十九,是觀童誕辰,犯沖者,奪紀。

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,犯沖者皆同前。

三月初一(同前)、初三(玄天上帝誕,犯者奪紀)、初九(牛鬼神出世,犯者產惡胎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准提菩薩誕,犯者奪紀)、十八(中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(俱同前)、二十八(東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三十(同前)。

白話文:

三月初一(與前面相同)、初三(玄天上帝誕辰,觸犯者會遭到奪紀)、初九(牛鬼神出世,觸犯者會生下惡疾胎)、十五(與前面相同)、十六(準提菩薩誕辰,觸犯者會遭到奪紀)、十八(中嶽帝誕辰,觸犯者會遭到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(都與前面相同)、二十八(東嶽帝誕辰,觸犯者遭到奪紀)、三十(與前面相同)。

四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四(萬神善化,犯者失音)、初八(釋迦佛誕,又善惡童子降,犯者血死)、十四(呂純陽祖師誕,犯者削祿奪紀)、十五(鍾正陽仙師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  • 四月初一、初三:同上。

  • 初四:諸神和善,違犯者會失聲。

  • 初八:釋迦牟尼佛誕辰,也是善惡童子降臨之日。違犯者會血氣死亡。

  • 十四:呂純陽祖師誕辰,違犯者會削減祿秩,奪取俸紀。

  • 十五:鍾正陽仙師誕辰,違犯者會奪取俸紀。

  • 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:同上。

五月初一(南極長生大帝誕,犯者減年)、初三(同前)、初五(名地臘,五帝考校生人官爵,犯者削祿奪紀)、初五、初六、初七、十五、十六、十七、二十五、二十六、二十七(以上九日名九毒日,犯者得病損壽。若十五日子時犯者,主三年內夫婦皆死,經驗多人。十六為天地造化萬物之辰,尤忌,犯者大凶)、十三(關聖帝君降神,犯者奪紀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  • 五月初一(南極長生大帝誕辰,犯此日者會減壽)

  • 五月初三(與上同)

  • 五月初五(名為地臘,五位天神會考校凡間眾生之官運,犯此日者會削去官祿)

  • 五月初五、初六、初七、十五、十六、十七、二十五、二十六、二十七(以上的九日稱為九毒日,犯此日者會得病減壽。尤其十五日子的午夜犯此日者,夫妻三年內會死亡。很多人都證實了這點。十六日是天地創造萬物的日子,更是忌諱。犯此日者大凶)

  • 五月十三日(關聖帝君降凡,犯此日者會被剝奪官俸)

  • 五月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日(與前述同)

六月初一、初三、十五(俱同前)、十九(觀音得道)、二十三(火神誕)、二十四(關聖誕、雷祖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六月初一、初三、十五(都和前面一樣)、十九(觀音得道)、二十三(火神誕辰)、二十四(關聖誕、雷祖誕辰,違犯者要受懲罰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都和前面一樣)。

七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七(道德臘,五帝校人善惡,犯者奪紀)、初十(陰毒日)、十五(中元地官校籍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俱同前)、三十(地藏菩薩誕,犯者奪紀)。

白話文:

  • 七月初一、初三(均與前述相同)、初七(道德臘日,五位大帝校對人類善惡,有過失的人會被奪去紀年)、初十(陰毒日)、十五(中元地官校對戶籍,有過失的人將被奪去紀年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均與前述相同)、三十(地藏菩薩誕辰,有過失的人會被奪去紀年)。

八月初一(同前)、初三(司命灶君誕,又北斗星君誕,犯者重病奪紀)、初十(北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十五(太陰朝元之辰,官焚香守夜,犯者太凶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(至聖先師孔子誕,犯者削祿奪紀。或云二十一,非二十七日,未知孰是)、二十八、三十(同前)。

白話文:

八月初一(與前面相同)、初三(竈神和北斗星君生日,犯之者重病短命)、初十(北嶽帝君生日,犯之者短命)、十五(太陰朝元之時,官吏焚香守夜,犯之者大凶)、二十五(與前面相同)、二十七(孔子的生日,犯之者祿位被削奪、壽命被縮短。有人說孔子生日是二十一號,不是二十七號,不知道哪個說法正確)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面相同)。

九月初一(南鬥降神,犯者奪紀)、初一至初九(此九日為北斗下降日宜齋戒,又初九斗母誕,犯者男女俱陷黑簿,亥時犯者、夫婦雙亡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金龍四大主誕)、十九(觀音出家,犯者困苦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俱同前)、三十(藥師佛誕)。

白話文:

九月初一(南鬥神降臨,冒犯者會被奪去紀律)、初一至初九(這九天是北斗下降的日子,應該齋戒,初九是鬥母誕辰,冒犯者男女都會被記錄在黑簿上,亥時犯者,夫婦雙亡)、十五(與前同)、十七(金龍四大主誕辰)、十九(觀音出家,冒犯者會困苦)、二十五(與前同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與前同)、三十(藥師佛誕辰)。

十月初一(民歲臘,犯者奪紀)、初三(同前)、初五(諸神下會,犯者大凶)、初六(天曹考察,犯者大禍)、初十(西天王降,犯者暴亡)、十五(下元水官校籍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同前)二十七(北極紫微大帝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十月初一(犯者犯律)、初三(同上)、初五(諸神集會,犯者十分不吉利)、初六(天庭考察,犯者會遭遇大禍)、初十(西天王降臨,犯者會暴卒)、十五(水官評定是否增減壽命,犯者犯律)、二十五(同上)、二十七(紫微大帝誕辰,犯者犯律)、二十八、三十(同上)。

十一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六(西嶽帝誕)、十一(太乙救苦天尊誕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阿彌陀佛誕,犯者奪紀)、十九(太陽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掠刷大夫降,犯者大凶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白話文:

十一月初一、初三(都和前面(十月)相同)、初六(西嶽大帝的誕辰)、十一(太乙救苦天尊的誕辰)、十五(與前面相同)、十七(阿彌陀佛的誕辰,若犯忌諱,奪去人的紀年)、十九(太陽的誕辰,若犯忌諱,奪去人的紀年)、二十五(掠刷大夫下凡,若犯忌諱,是大凶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都和前面相同)。

十二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七(犯者惡疾)、初八(王候臘,初旬戊日亦是,犯者得病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南嶽帝誕)、二十(天地交泰,犯者奪紀)、二十四(司命上奏人間善惡)、二十五(玉帝三清巡視諸天,定來年禍福,犯者得病損奪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同前)、除夕(諸神考察,犯者得病損壽)。

白話文:

十二月:

初一、初三(同前月)、初七(犯者將得惡疾)、初八(王侯們祭祀祖先,初旬戊日也是如此,犯者將得病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南嶽大帝誕辰)、二十(天地交泰,犯者將奪取紀元)、二十四(司命將人間善惡上奏天庭)、二十五(玉帝、三清巡查諸天,決定來年的禍福,犯者將得病損奪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同前)、除夕(諸神考察人間功過,犯者將得病損壽)。

每歲四立、二分、二至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、甲子日、祭祀前齋戒日、父母誕日、諱日、夫婦誕日、本命日、疾風暴雨、雷電晦暝、日月薄蝕,犯者大凶,受禍得病。酷暑嚴寒,病餘產後,過醉空腹,遠行鬱怒,犯者得病損身。停燈行房,最干神怒,以上各期,先夜即須謹戒。

白話文:

一、時間禁忌:

  • 每年春分、秋分、夏至、冬至、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日、甲子日:在這些日子裡,應齋戒、祈禱,以求平安。
  • 祭祀前要齋戒一天,以示對神靈的尊敬。
  • 父母生辰日和忌日。
  • 夫妻生辰日和結婚紀念日。
  • 本命日:即自己的生日,在生日那天要謹慎行事,以免招致災禍。
  • 疾風暴雨、雷電交加、日月食的日子。

二、行為禁忌:

  • 酷暑或嚴寒天氣裡,身體虛弱或產後,過度飲酒或空腹狀態,遠行或生氣的時候,應避免外出,以免生病或損害身體。
  • 在燈熄之後行房,最容易招致神靈的憤怒。

三、注意事項:

  • 以上所有禁忌,在當天晚上就要開始注意。

蓋半夜交子,晝長夜短者,二更後將即交子時,不可不慎。謹按《禮記·月令》:日夜分,雷乃發聲,先雷三日,奮木鐸以令兆民曰:雷將發聲,有不戒其容止者,生子不備,必有凶災。可知禁忌,自古有之。日長至,則曰止聲色,毋或進。日短至,則曰去聲色,禁嗜欲。蓋冬夏二至,陰陽相爭之時,最難保護,前後數日皆宜絕欲。

白話文:

在冬至和夏至這一天,白天和黑夜的時間分別達到最長和最短,因此在這一天,特別是午夜交子時分,更要小心謹慎。

根據《禮記·月令》記載,在日夜交替之時,雷聲就會響起,在雷聲響起的前三天,人們就要敲響木鐸,告訴百姓們雷聲即將響起,如果有人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,生下的孩子就會不完整,必定會遭遇災禍。

由此可見,禁忌自古就有。到了冬至這天,人們會說「停止聲色,不要前進」,到了夏至這天,人們會說「除去聲色,禁止嗜慾」。

冬至和夏至這兩天,是陰陽交爭最激烈的時刻,因此是最難以保護自己的時候,在前前後後幾天裡,都應該避免放縱慾望。

至於高山大川之上,日月星辰之下,神廟寺觀之內,井灶屍柩之旁,及一切非其地,非其時,俱宜嚴戒。

茲刻始於拙庵秦太史,流傳已遍,此本校定最准,刪繁就簡,止擇最重者錄之。蓋禁忌太繁,奉行恐怠也。若能避忌,必臻上壽,若反是無不受禍。語云:樂極生悲,縱欲成患。謹勸世人,須為長久之歡,弗逞暫時之樂。蓋欲濃則暫,欲淡則長,其理不爽,其事不誣也。篤信者,另以小紙將日期錄出,貼出壁上,每逢禁忌必謹遵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