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白喉辨證》~ 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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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
1. 凡例

一、是書專為不知醫者設法,故語多俚鄙,並欲便刷印,故引證亦簡。

二、方書長篇累幅,每令不知醫者目眩,故縷析條陳,俾閱者開卷瞭然,易於記憶。

三、是書宜分看、合看,庶臨症時不顧此失彼。

四、白喉用單紙刊方,傳者雖屬善舉,究誤大事,何也?其人或曾患熱症,服涼劑而愈,則所傳者必涼劑也。倘寒症信之,鮮能救矣。其人或曾患寒症,服溫劑而愈,有上病療下之說也。曰:何死之速也?曰:生與死亦只從脈而別之。白喉非死證也。若熱症投以熱藥,寒症投以寒藥,或表症而過於攻下,或虛症而過於表散,如人之無辜受戮,雖欲不死,焉得而不死?且每聞白喉之死者,無死於附桂,多死於大黃。大抵人知有熱症而不知有寒症,即知有寒症而不知有虛寒之症,皆誤於疫之一字也。

然則,予之辨之也其容已乎!但見淺學寡,不無疏漏,高明之士倘能匡予以不逮,則幸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