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眼科錦囊》~ 例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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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言

1. 例言

此書也。雖瑣瑣小冊子。然覃思焦志。經積年之艱苦為之。毫不欺己矣。予腹中無滴墨。故文字欠潤色。專要讀者之易通解。碩學之君子。冀不咎拙粗。以充於實用。則庶幾乎衛生之一助。

卷中編次分而為四。始述余之所發明之說。次載系外障之病。次舉屬內障之證。終揭吾門所用之方則。

初卷所述。如眼目之內景及鑑規之妙機。藥劑之略譜。攝生禁食之論。皆此醫門緊要之事。然諸家大率忽之。雖云深造文字。卻失正理。故余不敢遺余蘊。以著此編。乃是示後學一點之老婆心也。

二三之卷。內外二障之病門。括之八十有一證。於其各門下附類證者。或論注病症異同。或一掃古人謬誤。讀者詳之。

分別內外二障者。以眼珠之部位約之耳。而非漢人所謂內外二障之例。實予一家之見也。其條下所論之證候。亦余所歷視也。如其病因。則或摘論古說。或鈔注新說。欲使學者。知其綱領矣。

內外二障之外。尚逐眼珠諸器之部位。而仔細區別病證。始於睫毛。而終於網膜。通篇十一章。皆是從西洋先哲之規範。而不敢加私意以為孟浪杜撰。

病關涉於內外二障者。則難分以部位。故特舉發無定外之一條。而附在內外二障之卷尾。欲使學者無遺恨也。

各門病名。或舉漢名。或用西洋譯名。或從國唱。遇見無名之病。則余新定其名目。實出於不得已也。舊名間有不穩當者。予欲訂正之。然傳習之久。率爾改之。則卻恐惹他之疑惑。故置而不辨正焉。

各條下論對證治法者。示其活用之徑路而已。非敢謂一定之法也。至如手術亦然矣。後學鐵拘泥失真。

末卷附方者。舊方新方兼取之。藥劑方法類聚之。此予之平常所活用。而聊省學者撰取之勞耳。主治功用。專述其標的。而不贅重複無用之語。

此編固出刀圭煩冗之餘力。惟恐取疏漏之譴責。更有所追考發明者。當著續篇。以補論之。

文政十二年龍集己丑中冬下澣關東普一本莊俊篤士雅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