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眼科錦囊》~ 續眼科錦囊卷一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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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眼科錦囊卷一 (5)

1. 一陰陽擬似證

患眼有寒熱擬似之證。蓋真寒真熱易辨。而陽證似陰。陰證似陽者。難明焉。故世醫往往於是證取敗者。不少矣。若夫信目病屬火之說。偏用涼藥。或不問寒熱。而施激熱之點劑者。不足與語之。

崎陽一商客。沾染疫眼。兩目滿腫。其色紫黑。腫上更生多少之粟粒許小腫瘍。弩肉蟠脹。而溢出於胞瞼外。頭疼目痛尤甚。大渴引飲。不能平臥。一醫診云。實陽真熱也。與大承氣湯。點寒冷之藥。刺絡大為放血。而病熱愈劇。疼痛益甚。於是接予診之。脈沉數。而好熱飲。

舌上赤色有光。予斷云。此極陰之證。若誤用攻下。則盲瞶在旦夕焉。即投烏頭湯五貼。疼痛如忘。服用桂枝加附子湯二十日許。而告平快。

一老媼。年方六旬。嘗患水腫。調治之後。卒然眼目滿腫。而皮色不變。弩肉膨脹。兩眶閉鎖。其子謀治於一內科醫云。高年之人。久患水腫。氣力脫乏。遂致是患。故補其不足。援其虛憊。則眼目不療而自痊。此治本之術也。於是投補中益氣湯。而證候不變。依然如舊。醫云。

藥弱而不能敵病勢也。非用附子則不見效。又撮合附子劑與之。五六貼。苦楚特甚。頭痛如刺。媼子不知所措。走求予診。察其證。頭疼項強。舌胎赭黃。臍下痛。而便結五日。脈微而有力。窺其眼目。則左瞳既變青色。予云。是陽證也。今誤用溫熱劑。左目全盲。右眼亦危篤。

遽制涼膈散石膏與之。五貼。大便快利。而頭疼退。目痛息。再照用前處劑。三十有餘日。而得救偏眼於敗中矣。此等之證。皆系陰陽擬似者也。世間多有之。非具眼良工。則不謬者鮮矣。

2. 一銀屑散漫證

銀屑眼者。取其形狀而命名也。其證白膜變青色。上面如散著銀屑者。此病小兒居多矣。

有一小兒患此證。初起在白膜上現出如雲母粉者。漸次散漫。遍及角膜。眼眵溢流。殆至喪明。其腹膨滿。按之如羅網。鼻下赤爛。流涎不止。此蛔蟲之所致也。外點家方金鳳水。內投獨步丸。三四日。而下蛔十餘頭。稍得諸症寧貼。遮障亦少退。然而父母恐兒之瀉下。請止後服。

故制烏梅圓與之。六七日。前證復發。是以諄諄解說利害。再投獨步丸。兼用紫圓。二日而下蛔數十頭。腹候調和。吐涎即止。自此漸愈。銀屑脫落。明朗復舊。小兒往往有此證。但凶劇如是者罕矣。

獨步丸方(蔓難錄),治蛔蟲得食即嘔。或服蛔藥而吐逆者。

鷓鴣菜(十兩),蜀椒(一握),大黃(三兩)

上三味各為末。糊丸如梧子大。服五十丸至一百丸以上。以蛔下為知。

3. 一無痛楚角膜破裂證

鄉里有一孩兒。平常患蛔證。一日。其母抱兒哺乳。卒然眼珠放響。角膜破裂。迸流眼漿。母大吃驚。急忙連喚其丈人。丈人遽來。見其眼目。則角膜縱裂。如刀截破口。吐出玲瓏如軟珠物。於是速招近鄰之醫。醫亦愕然不知所措。掬所脫出之物。放在掌上。走來示予。予曰。

此水晶液也。遂同去觀之。眼珠既陷凹。似不甚疼。按其腹部。蛔蟲滋蔓。以致是險證也。甚矣蛔之為害。豈可不懼哉。後舉此態狀以語友人子祐。子祐云。我有一相識野口某者。此肥前佐賀武夫也。一日。家僮之婦。襁負其兒而至。一拜起頭之間。兒之偏目。歘發爆聲迸裂。

而鮮血淋漓。尋眼珠靈液。盡脫出墜地。然無苦楚之狀。卒然盲瞶云。此與吾子所親見相符焉。是等之證。實系奇病。今特錄載。以備學者之參考。

4. 一大怒暴盲證

江都一士人。固患近視眼。因夏天奔走炎塵中。而覺視力困倦。歸來渴甚。急命㜎婢取冷水。婢乃盛水於磁盞。失墜碎之。士人稟資躁暴。見之赫怒。厲聲罵詈。俄而兩目昏昧。不辨咫尺。家人驚愕。慌忙接予診察。頭旋項強。心下痞懣。而有悸動。予曰。終日步走熱地。以疲弊視力。

加之大怒逆上。致此暴盲也。原是系支飲之人。宜用吐下之劑。急與一物瓜蒂散。湧吐黏痰如煤者一升許。而眼目稍知明暗。再投三黃加辰砂。來日退病大半。猶用前劑。五六日而平復如故。予懇告患者云。次後宜務抑壓躁暴。省慮靜養。若容不謹。則恐有再發之變矣。士人甘服云。

不敢背教諭焉。後歲余。再至其家。其妻為予供酒餚。謝曰。師之妙術。非徒開瞽盲。並能治其譟疾。爾後慎謹不懈。無復昔日之狂態。非國手何能如此乎。予曰。此乃家君之幸福。而非鄙術所能為也。

5. 一醉中暴盲證

信州一富翁。年齡五旬。天資肥胖。性酷嗜酒。一日登樓。留宿三日。晝夜沉湎。擁妓醉臥。至曉開眼。則物景模糊。惟見黃色耳。翁愕然無知所措。遽乘肩輿而歸。予偶淹滯其地。急邀予診察。眼目無異狀。而瞳孔為少放開耳。按腹部心下。膨滿作蛙鳴。右腹凝硬。頗覺疼痛。

知是支飲之證。而大便秘結。故叩問其因。翁云。平常甚苦便秘。自遊妓館。至今日未上廁。每每沉醉。則口吐黃水。常患背項拘急。予乃眼中點麝香單味之水劑。而與吐劑。令吐宿水。一吐之後。所見黃色。變作白色。再製調胃承氣湯與之。下黑硬之燥屎幾塊。尋暴瀉四五行。

而白色漸退。得稍辨明物景。乃令患者坐暗室。禁見爍光。省思慮。斷酒肉。靜養調和。約十餘日而報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