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科彙纂》~ 正文 (11)
正文 (11)
1. 方法總論
《選粹》云:大法固以血之或瘀或失,分虛實而為補瀉,亦當看傷之輕重。輕者頓挫,氣血凝滯作痛,此當導氣行血而已;若重者傷筋折骨,如欲接續,非數月不瘥;若氣血內停,阻塞真氣不得行者必死,急瀉其血,通其氣,庶可施治。又云:出血太多,頭目昏眩,先用川當歸、大川芎,水煎服,次加白芍藥、熟地黃、續斷、防風、荊芥、羌獨活、南星,煎加童便,不可用酒。如血出少,內有瘀血,以生料四物湯一半,加獨聖散水煎服。
皮肉未破者,煎成加酒服。
白話文:
【方法總論】
《選粹》一書指出:在治療上,主要依據血液是否瘀滯或流失,來區分病情的虛實,並進一步決定是補血還是瀉血,同時也要考慮受傷的程度。如果傷勢較輕,只是氣血運行不暢導致疼痛,這種情況只需調理氣血即可;但如果傷勢嚴重到傷及筋骨,甚至骨折,想要恢復正常,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;如果氣血在體內停滯,阻塞了真氣的運行,這種情況如果不馬上處理,可能會致命,這時必須緊急排除瘀血,疏通氣道,才能進行治療。
書中又提到:如果出血過多,導致頭暈目眩,首先應用川芎和當歸煎煮服用,之後再加入白芍、熟地黃、續斷、防風、荊芥、羌活、獨活、天南星等草藥,煎煮後加入童子尿,但不能加酒。如果出血量少,但體內有瘀血,可以使用生料四物湯的一半,再加上獨聖散,用水煎煮服用。
對於皮膚肌肉尚未破裂的情況,熬製藥物時可以加入少量酒一起服用。
2. 內證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若誤飲涼水,瘀血凝滯,氣道不通,或血上逆,多致不救,若入於心即死,急飲童便熱酒以和之。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,更和以辛溫之劑。睡臥要上身墊高,不時喚醒,勿令熟睡,則血庶不上逆。故患重之人,多為逆血填塞胸間,或閉塞氣道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。
《選粹》云:損傷,寒涼之藥一毫俱不可用,蓋血見寒則凝,若冷飲致血入心而死。惟看有外傷者,當內外兼治。若外無所傷,內有死血,唯用蘇木等治血之藥,可下者下之,雞鳴散是也。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損傷之症,外固不宜敷貼硝黃之類,恐濟寒以益其傷。若人平素虛弱,雖在夏令,內服亦不宜用鹹寒之品。蓋胃氣得寒而不生,運氣得寒而不健,瘀血得寒而不能行,腐肉得寒而不潰,新肉得寒而不生。若內有瘀血停滯,服以通之,不在此例。
白話文:
【內證】
《可法良規》提到:對於所有受傷的情況,如果誤喝了冷水,會導致瘀血凝結不散,使氣道無法順暢,甚至可能讓血液逆流,這樣的情況往往非常危險,甚至致命。一旦血液逆流入心臟,就會立即死亡,這時應立刻服用熱酒或是孩童的新鮮尿液來調和身體。對於病情嚴重,瘀血難以消散的患者,應該配合使用辛溫的藥物。在休息時,上半身應墊高,並要定時喚醒病人,避免進入深度睡眠,這樣可以防止血液逆流。因為重症患者往往因血液逆流堵塞胸部,或者堵塞氣道、喉嚨、鼻子和口腔,導致呼吸困難而死亡。
《選粹》指出:受傷後,絕對不能使用任何寒涼性質的藥物,因為血液遇寒會凝固。如果喝冷飲導致血液流入心臟,將會致命。只有在有外傷的情況下,才需要內外兼治。如果外表沒有明顯傷害,但體內有淤血,應使用如蘇木等能治療血液問題的藥物,如果淤血可以排出,就該讓它排出,雞鳴散就是這樣的藥方。
再次引用《可法良規》:對於所有受傷的情況,外部不應該敷貼硝石或黃丹等藥物,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增加寒涼,進一步傷害身體。即使是在夏天,如果患者本身體質虛弱,內服藥物也不宜使用寒涼的藥物。因為胃氣受到寒涼影響會減弱,運氣受到寒涼影響會變得不健康,瘀血遇到寒涼無法順利運行,腐爛的組織遇到寒涼不會壞死,新生的組織遇到寒涼不會成長。但如果體內有瘀血積聚,則需要服用藥物來疏通,這種情況不在上述限制範圍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