片倉元周
《黴癘新書》~ 附錄 (3)
附錄 (3)
1. 黴瘡論
直浸透裡面。遂作之根基者。此證多不發梅瘡便毒。而卒然為咽喉腐爛。為潰鑿。或眼目見紅花。或羞明以漸昏蒙。或為筋骨疼痛。其始以無患疳瘡便毒等。必不可謂非黴瘡。譬諸傷寒。猶患直中少陰病。亦宜直隨結毒之治法施藥也。若夫耳聾目暗。或形體柴瘠。而手腳拳曲。
或羸瘦骨立。而關節疼痛。或漸漸飲食廢。或大便下利者。及因受父母遺毒。有幼少發瘡瘍。或臍中常濕潤。時出穢臭膿涕。或患膿淋。痔疾者。若以尋常胎毒食癖治之。則積年之後。多成漏瘡。喜發於項腋及陰僻肛門之間。後來必變見喉穿鼻崩。或寒熱咳嗽等之諸證。多藥餌不驗。
連綿涉年。而終致不起也。
白話文:
黴瘡論
梅毒深入肌膚,成為病根。這種病症,很多時候並不先出現梅瘡的毒症,而是突然咽喉潰爛腐敗,或眼睛發紅充血,或畏光逐漸模糊,或筋骨疼痛。起初症狀看似普通的疳瘡或其他毒症,但絕不能因此否定它是梅毒。就像傷寒病一樣,如果直中少陰,也應根據毒邪的性質來用藥治療。
至於耳聾眼花,或身體消瘦,手腳蜷曲,或非常消瘦,骨骼突出,關節疼痛,或逐漸飲食減少,或大便溏瀉,以及因父母遺傳而幼年發瘡瘍,或肚臍經常潮濕,經常流出污穢臭膿,或患有膿淋、痔疾等,如果用一般的胎毒或飲食積滯的方法治療,多年之後,往往會變成漏瘡,容易發生在頸項、腋下以及陰部、肛門之間。之後必定會發展成喉嚨穿孔、鼻子塌陷,或寒熱咳嗽等症狀,很多藥物都無效,病情纏綿多年,最終導致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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