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外科心法》~ 卷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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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2)

1. 腐肉去遲

鄭揮使,年逾五十,患發背,形證俱虛,用托裡藥而潰。但有腐肉當去,彼懼不肯。延至旬日,則好肉皆敗矣,雖投大劑,毒甚竟不救。古人謂壞肉惡於狼虎,毒於蜂螫,緩去之,則戕賊性命。信哉?

2. 陰證似陽

舉人潘先甫,年逾四十,患腦疽腫焮,診其脈沉靜。予謂此陽證陰脈,斷不起,已而果然。蓋瘡疽之證,雖屬心火,尤當分表裡虛實。果元氣充實,內有實火者,寒劑或可責效。若寒涼過度,使胃寒脾弱,陽證變陰,或結而不潰,或潰而不斂,陰陽乖戾,水火交爭,死無日矣!

3. 陽證似陰

太監劉關,患發背。予奉聖旨往治,腫痛色紫,診其脈息沉數。陳良甫云:脈數發熱而痛者,發於陽也。且瘡瘍赤甚則紫,即火極似水也。詢之,嘗服透骨丹半載,乃積溫成熱所致。遂以內疏黃連湯,再服稍平。更用排膿消毒藥,及豬蹄湯、太乙膏而愈。經曰:色與脈當相參應。治之者在明亢害承製之理,陰陽變化之機焉耳。

4. 用藥生肌

姑蘇黃汝耘,年逾五十,患發背,用生肌藥太早,背竟腐潰,更泄瀉,脈微緩。予以二神丸,先止實瀉。次以大補藥治之。用豬蹄湯洗淨,以黃耆末填滿患處,乃用青藥。喜其初起時,曾用蒜多灸,故毒不內攻,兩月而愈。許序班,患發背十餘日,瘡頭如粟許,腫硬木悶,肉色不變,寒熱拘急,脈沉實。

此毒在內也,先以黃連內疏湯,次用消毒托裡藥,其毒始發。奈欲速,急用生肌劑,患處忽若負重,身如火焮,後竟不起。東垣云:毒氣未盡,不可用生肌藥。縱得平復,必再發。若毒氣入腹,十死八九。大抵毒氣盡,脾氣壯,則肌肉自生,生肌藥可弗用矣。

5. 罨毒入內

張宜人,年逾六十,患發背,三日肉色不變,頭如粟許,肩背加重,寒熱,飲冷,脈洪數。陳良甫云:外如麻,里如瓜。齊氏云:增寒壯熱,所患必深。又云:肉色不變,發於肉也。予以人參敗毒散二劑,及隔蒜灸五十餘壯,毒始發,背始輕。再用托裡藥,漸潰。顧氣血虛甚而作渴,參、耆、當歸、熟地等藥,渴亦止。

彼欲速,自用草藥置患處,毒氣復入,遂不救。嘗見老弱者患此,瘡頭不起,或堅如牛領之皮,多不待潰而死。有潰後氣血不能培養者亦死。凡瘡初潰,毒正發越,宜用膏藥吸之,參、耆等藥托之。若反以藥遏之,使毒氣內攻者,必不救。智化寺一僧,患瘡疥,自用雄黃、艾葉等藥,燃於被中薰之。

翌日遍身焮腫,皮破水出,飲食不入。予投以解藥,不應而死。蓋藥毒黛入腹內,而散真氣,其禍如此。

6. 喉閉(附諸骨鯁並稻麥芒在喉及誤吞金銀銅錢)

蒲田吏侍御,患喉閉,以防風通聖散治之,腫不能咽。予謂此症,須針乃可。奈牙關已閉,遂刺少商穴出血,口即開。更以膽礬吹患處,吐痰二碗許,仍投前藥而愈。嘗見患此疾者,畏針不刺,多斃。(少商穴在手大指內側,去爪甲如韭葉許。)

於縣尹,喉閉腫痛,寒熱,脈洪數。此少陰心火、少陽相火二經為病,其症最惡,惟刺患處出血為上。因彼畏針,先以涼膈散服之,藥從鼻出。急乃願刺,則牙關已緊,不可針。遂刺少商二穴,以手勒去黑血,口即開。仍刺喉間,治以前藥,及金鑰匙吹之,頓退。又以人參敗毒散,加芩、連、玄參、牛蒡子,四劑而平。

經曰:火鬱發之。謂發汗出血,乃發汗之一端也。河間云:治喉閉之火,與救火同,不容少怠。常見喉閉不去血,喉風不去痰,以至不救者,多矣。每治咽喉腫痛,或生瘡毒,以荊防敗毒散加芩、連,重者用防風通聖散,並效。

杜舉人,咽喉腫痛,口舌生瘡。先以清咽消毒散二服,更以玄參升麻湯而愈。

一男子,年三十餘,口舌常破,如無皮狀,或咽喉作痛,服清咽利膈散愈甚。予以理中湯治之而愈。

聘士王文遠,咽喉腫痛,口舌生瘡,勞而愈盛。以補中益氣湯加玄參、酒炒知母、黃柏,治之而愈。

一男子,咽喉作痛,午後尤甚。以四物湯加酒炒黃柏、知母、桔梗,治之而愈。

治諸骨鯁,象牙末吹患處。或取犬涎,徐徐嚥下,立效。治穀麥芒在咽不出,取雞鵝涎,含之立消。

諸骨硬,用苧根搗爛,丸如彈子大,就將所鯁物煎湯化下。又方,食橄欖。或用核為末,含之亦效。

治誤吞金銀等物,多食諸般肥肉,膏滑自從大便出。治誤吞銅錢,用炭末,白湯調服。或多食蜜,或飴糖,自從大便出。或多食荸薺,或胡桃肉,錢自消。

治誤吞針,用磁石如棗核大,磨令光,鑽一孔,用線穿,令含之,針自口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