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科心法》~ 卷二 (4)
卷二 (4)
1. 論瘡瘍灸法(見《玉機微義》)
《元戎》云:瘡瘍自外而入者不宜灸,自內而出者宜灸。外入者托之而不內,內出者接之而令外。故經云:陷者灸之。灸而不痛,痛而後止其灸。灸而不痛,先及其潰,所以不痛。而後及良肉,所以痛也。灸而痛,不痛而後止其灸。灸而痛者,先及其未潰,所以痛。而次及將潰,所以不痛也。
按:此亦約法,因以東垣等法附於左,宜參用之。凡人初覺發背,欲結未結,赤熱腫痛,先以濕紙覆其上,立視候之。其紙先干處,即是結癰頭也。取大蒜切成片,如二三錢厚薄,安於頭上,用大艾炷灸之三壯,即換一蒜片。痛者灸至不痛,不痛灸至痛時方住。最要早覺、早灸為上。
二日三日,十灸十活。三日四日,六七活。五六日,三四活。過七日,則不可灸矣。若有十數頭作一處生者,即用大蒜研成膏,作薄餅鋪頭上,聚艾於蒜餅上燒之,亦能活也。若背上初發赤腫,一片中間有一片黃粟米頭子,便用獨蒜切去兩頭,取中間半寸厚薄,正安於瘡上,著艾灸十四壯,多至四十九壯。
按:謂癰疽所發宜灸之也。然諸瘡患久成漏者,常有膿水不絕。其膿不臭,內無歹肉。尤宜用附子浸透,切作大片,厚三二分,於瘡上,著艾灸之。仍服內托之藥。隔三二日再灸之。不五七次,自然肌肉長滿矣。至有膿水,惡物漸潰根深者,郭氏治用白麵、硫黃、大蒜,三物一處搗爛,看瘡大小,捻作餅子,厚約三分,於瘡上,用艾炷灸二十一壯,一灸一易。後隔四五日,方用翠霞錠子,並信效錠子,互相用之,紝入瘡內,歹肉盡去,好肉長平。
然後貼收斂之藥,內服應病之劑調理,即瘥矣。蓋不止宜灸於瘡之始發也。大抵始發宜灸,要汗、下、補養之藥對證。至灸冷瘡,亦須內托之藥切當。設有反逆,不惟不愈,恐致轉生他病。
白話文:
《元戎》提到:由外部侵入導致的瘡瘍不宜使用灸法,而由內部向外生出的瘡瘍則適合使用灸法。由外進入的,我們需防止它進一步向內擴散;由內向外的,我們需幫助它順利地向外發展。因此,古籍上寫道:對於凹陷的瘡瘍,應使用灸法。如果灸療過程中不感到疼痛,應等到開始感到疼痛時才停止灸療。若灸療初期不感到疼痛,可能因為瘡瘍尚未破裂,所以不會感到痛;但當灸到健康組織時,就會感到疼痛。反之,如果灸療初期就感到疼痛,可能是因為灸在了尚未破裂的瘡瘍上,所以會痛;而當灸到即將破裂的瘡瘍時,反而不會感到疼痛。
對於這一點,這裡也提供了一個大致的規則,同時,我們可以參考李東垣等人的方法,這些方法都值得參考和使用。如果一個人剛開始感覺到背部長出瘡瘍,且紅腫疼痛,可用濕紙覆蓋在上面,觀察哪部分最先變乾,那裡就是瘡瘍的位置。取一片大蒜,切成約二三錢厚,放在瘡瘍上,使用大艾炷灸三次,每次灸完更換一片大蒜。灸到不痛,或從不痛灸到痛時再停止。
在瘡瘍初起的前兩三天,如果每天灸十次,十次中大概九次都能治癒。第三天到第四天,六七次灸療中大概有四次能治癒。第五六天,三四次灸療中大概有一次能治癒。如果超過七天,就不宜再用灸法了。如果有十幾個瘡瘍在同一處生長,可以將大蒜搗成泥,做成薄餅鋪在瘡瘍上,將艾草放在大蒜餅上燒烤,也能治癒。如果背部剛開始出現紅腫,其中有一片區域有像黃色粟米一樣的小點,可取一個大蒜,去掉兩端,取中間半寸厚的部分,放在瘡瘍上,灸十四次,最多可灸四十九次。
對於瘡瘍,灸法是適用的。然而,對於長期形成的瘡瘍,常有膿水不斷流出。如果膿水不臭,且瘡瘍內部沒有壞死組織,則應使用附子浸泡後切成大片,厚度約二三分,放在瘡瘍上,再進行灸療。同時,需服用內服的藥物來促進瘡瘍癒合。每隔三兩天再灸一次,通常五七次後,瘡瘍的肌肉就能長滿。如果膿水和異物使瘡瘍逐漸加深,郭氏的治療方法是使用白麵、硫磺和大蒜,將這三種材料混合搗碎,根據瘡瘍的大小,捏成餅狀,厚度約三分,放在瘡瘍上,灸二十一壯,每灸一次更換一次。之後,每隔四五天,使用翠霞錠子和信效錠子,交替使用,縫入瘡瘍內,去除壞死組織,促進健康組織的生長。
然後,使用收斂藥膏,內服相應的藥物進行調理,瘡瘍就能痊癒。由此可見,灸法不僅適用於瘡瘡瘍初發時,還適用於整個治療過程。總體來說,瘡瘍初發時使用灸法是合適的,但必須配合適當的出汗、瀉下、滋補藥物。對於冷瘡,使用灸法時也需配合內服藥物。如果治療方法不當,不僅不能治癒,還可能導致其他疾病產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