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念祖

《長沙方歌括》~ 卷六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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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7)

1. 附錄六首

(俱徐靈胎著。靈胎名大椿。江蘇吳江人也。)

方藥離合論

方之與藥。似合而實離也。得天地之氣。成一物之性。各有功能。可以變易血氣。以除疾病。此藥之力也。然草木之性。與人殊體。入人腸胃。何以能如人之所欲以致其效。聖人為之制方以調劑之。或用以專攻。或用以兼治。或相輔者。或相反者。或相用者。或相制者。故方之既成。

白話文:

藥方和藥物,看似結合卻其實是分開的,藥物取得天地之氣,形成一物之本性,各具功效,能改變氣血,去除疾病,這就是藥力的作用。然而,草木的性質與人體不同,進入人體的腸胃,怎麼能夠依照人體的需要,發揮其效用呢?聖人為此制訂藥方,以調劑藥物。有些用以專攻某種疾病,有些用以兼治多種疾病,有些藥物互相輔助,有些藥物互相相反,有些藥物互相應用,有些藥物互相制衡。因此,藥方一旦形成,就能發揮更強大的作用。

能使藥各全其性。亦能使藥各失其性。操縱之法。有大權焉。此方之妙也。若夫按病用藥。藥雖切中。而立方無法。謂之有藥無方。或守一方以治病。方雖良善。而其藥有一二味與病不相關者。謂之有方無藥。譬之作書之法。用筆已工而配合顛倒。與夫字形俱備而點畫不成者。

白話文:

中藥的配伍方法,一種方法可以讓藥材各自發揮其特性,另一種方法卻可以讓藥材失去其特性。中藥的配伍方法,是需要有很大的權威才能掌握的。這就是中藥方劑的奧妙之處。如果只是根據病症來使用藥物,儘管藥物很對症,但如果藥方沒有法度,那就叫有藥無方。或者拘泥於某一個方子來治療疾病,儘管方子很好,但其中有一兩味藥與疾病無關,那就叫有方無藥。這就像寫書法,筆法已經很熟練了,但搭配顛倒了。或者字形都具備了,但點畫卻不成形。

皆不得謂之能書。故善醫者。分觀之而無藥弗切於病情。合觀之而無方不本於古法。然後用而弗效。則病之故也。非醫之罪也。而不然者。即偶或取效。隱害必多。則亦同於殺人而已矣。至於方之大小奇偶之法。則內經詳言之。茲不復贅云。

白話文:

並不是所有的醫生都能稱得上是好醫生。所以,好的醫生能夠根據病人的病情,分開來看而沒有藥物不能用在病情上。綜合來看而沒有方子不根據古代的方法。然後用藥而沒有效果。那是病人的原因。不是醫生的錯。如果不是這樣的話。即使偶爾取得效果。隱藏的危害一定很多。那麼也就是和殺人是一樣的。至於方子的大小奇偶的方法,內經中已經詳細地說了。這裡就不再重複了。

古方加減論

古人制方之義。微妙精詳。不可思議。蓋其審察病情。辨別經絡。參考藥性。斟酌輕重。其於所治之病不爽毫髮。故不必有奇品異術。而沉痼艱險之疾。投之輒有神效。此漢以前之方也。但生民之疾病不可勝窮。若必每病制一方。是曷有盡期乎。故古人即有加減之法。其病大端相同。

白話文:

古人的製方法則,精巧細膩,令人難以想像。他們能夠詳細檢查病情,辨別經絡,參考藥性,斟酌輕重,讓所治療的疾病絲毫不差。因此,即使沒有奇特藥材和特殊治療方法,也能讓那些陳年頑疾和危重疾病得到神奇的療效。這都是漢朝以前的方法。但是,人類的疾病繁多,不可能每種疾病都有一種專門治療的方法。因此,古人就有了加減的方法。那些症狀大體相同的疾病,在治療上可以參照相似的方劑,再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加減,以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。

而所現之症或不同。則不必更立一方。即於是方之內。因其現症之異。而為之加減。如傷寒論中治太陽病用桂枝。若見項背強者。則用桂枝加葛根湯。喘者。則用桂枝厚朴杏仁湯。下後脈促胸滿者。桂枝去白芍湯。更惡寒者。去白芍附子湯。此猶以藥為加減者也。若桂枝麻黃各半湯

白話文:

所呈現出來的病症,假如沒有其他不同情況的話,就不必再另立一個方劑治療。即在這個方劑的基礎上,根據出現症狀的不同,做一些加減治療。就像《傷寒論》中治療太陽病使用桂枝湯,如果看到項背僵硬的人,就用桂枝加葛根湯治療。喘的人,就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治療。腹瀉後,脈搏快、胸悶的人,用桂枝去白芍湯治療。更怕冷的人,去白芍加附子湯治療。這些都是以藥物為加減治療的方法。如果桂枝和麻黃各半的湯。

則以兩方為加減矣。若發奔豚者。用桂枝為加桂枝湯。則又以藥之輕重為加減矣。然一二味加減。雖不易本方之名。而必明著其加減之藥。若桂枝湯倍用芍藥而加飴糖。則又不名桂枝加飴糖湯而為建中湯。其藥雖同而義已別。則立名亦異。古法之嚴如此。後之醫者不識此義。

白話文:

那麼,加減藥物,只在兩方面展開。如果發燒、心悸、呼吸促迫的人。用桂枝進行加桂枝湯加以治療。那麼,又用藥物的,輕重來進行加減。然而,加減一、二味藥,雖然不易改變本方的名稱。但是,必須明確標明所加減的藥物。如果桂枝湯加倍芍藥,並加入飴糖。那麼,就不叫桂枝加飴糖湯,而叫建中湯。這種藥物雖然相同,但其意義已經不同。那麼,它的名稱也應該不同。古法的嚴謹就在於此。後世的醫生不瞭解此義。

而又欲託名用古。取古方中一二味。則即以某方目之。如用柴胡則即曰小柴胡湯。不知小柴胡之力全在人參也。用豬苓澤瀉即曰五苓散。不知五苓之妙專在桂枝也。去其要藥。雜以他藥。而仍以某方目之。用而不效。不知自咎。或則歸咎於病。或則歸咎於藥。以為古方不可治今病。

白話文:

即使是聲稱使用古代方劑,卻只取其中一二味藥材,便以該方劑的名稱來命名。例如,使用柴胡,便稱之為小柴胡湯,卻不知道小柴胡湯的功效完全取決於人參。使用豬苓、澤瀉,便稱之為五苓散,卻不知道五苓散的妙用完全取決於桂枝。去掉了重要藥材,又添加了其他的藥材,卻仍然以該方劑的名稱來命名。使用了之後卻沒有效果,卻不自我檢討,反而將責任推給病情或藥物,認為古方無法治療現代的疾病。

嗟乎。即使果識其病。而用古方支離零亂。豈有效乎。遂相戒以為古方難用。不知全失古方之精義。故與病毫無益而反有害也。然則當何如。曰。能識病情與古方合者。則全用之。有別症。則據古法加減之。如不盡合。則依古方之法。將古方所用之藥而去。取損益之。必使無一藥之不對症。

白話文:

唉,即使真的認識了疾病,但使用古方時卻支離破碎,無法有療效。因此人們互相告誡說古方難用,殊不知完全失去古方的精髓,所以對疾病沒有幫助反而有害。那麼應該怎麼辦呢?如果能辨識病情,與古方相符合的,就完全照著古方治療。如果有其他症狀,就根據古方的治療原則加減藥物。如果完全不符合古方,就依照古方的治療原則,將古方中所用的藥物拿掉,取捨增減藥物,務必要做到每種藥物都對症下藥。

自然不倍於古人之法。而所投必有神效矣。

方劑古今論

後世之方。已不知幾億萬矣。此皆不足以名方者也。昔者聖人之制方也。推藥理之本原。識藥性之專能。察氣味之從逆。審臟腑之好惡。合君臣之配偶。而又探索病源。推求經絡。其思遠。其義精。味不過三四。而其用變化無窮。聖人之智。真與天地同體。非人之心思所能及也。

白話文:

後世流傳的各種藥方,不知已經有多少億萬種。但是,這些藥方都不足以稱為名方。古代聖人制定藥方的原則是:根據藥物的基本原理,瞭解藥物的特殊功效,觀察藥物的氣味對身體的影響,審察臟腑的喜惡,配合各種藥物,再探索病情的根源,推求經絡的變化。他們的思路深遠,義理精微,藥物不過三、四種,但其用法變化無窮。聖人的智慧,真與天地同體,不是一般人的思維所能及的。

上古至今。千聖相傳。無敢失墜。至張仲景先生。復申明用法。設為問難。註明主治之症。其傷寒論、金匱要略。集千聖之大成以承先而啟後。萬世不能出其範圍。此之謂古方。與內經並垂不朽者。其前後名家如倉公、扁鵲、華佗、孫思邈諸人。各有師承。而淵源又與仲景微別。

白話文:

從上古到現在,歷代聖賢相傳,沒有人敢遺失。到了張仲景先生,又重新闡明瞭這個方子的用法,提出了疑難問題,註明瞭主治的證狀。他的《傷寒論》、《金匱要略》集成了歷代聖賢的偉大成就,繼承了前人並啟發了後人,後世的人永遠不會超出它的範圍。這就是所謂的古方,與《內經》並列而流傳不朽的。像倉公、扁鵲、華佗、孫思邈這些前後名家,各有師承。但他們的淵源與仲景又略有不同。

然猶自成一家。但不能與靈、素、本草一線相傳。為宗支正脈耳。既而積習相仍。每著一書。必自撰方千百。唐時諸公。用藥雖博。已乏化機。至於宋人。並不知藥。其方亦板實膚淺。元時號稱極盛。各立門庭。徒騁私見。迨乎前明。蹈襲元人緒餘而已。今之醫者。動云古方。

白話文:

雖然自成一體,但是不能與《內經》《難經》《本草》一脈相傳,算是旁支吧。之後就積習成風,每寫一本書,必定自己寫出幾百個方子。唐朝的醫家,用藥雖然廣泛,但是已經喪失變化靈活的技巧。宋朝的醫家,根本不認識藥物,方子也是呆板膚淺。元朝時期,號稱醫學極盛,每個人都自成一家,只是逞論私見。到了明朝,只是襲承元朝醫家的餘緒罷了。現在的醫者,動輒說都是古方。

不知古方之稱。其指不一。若謂上古之方。則自仲景先生流傳以外。無幾也。如謂宋元所制之方。則其可法可傳者絕少。不合法而荒謬者甚多。豈可奉為典章。若謂自明人以前皆稱古方。則其方不下數百萬。夫常用之藥不過數百品。而為方數百萬。隨拈幾味。皆已成方。何必定云某方也。

白話文:

不知道古方的稱呼,它的用法不是很明確。如果說上古時期的方子,那麼除了仲景先生傳承下來的以外,其他寥寥無幾。如果說宋元時期製定的方子,那麼其中可效法可傳承的方子非常少,不合法的荒謬方子卻很多,難道可以奉為典章嗎?如果說自明朝以前所有的都稱之為古方,那麼方子少說也有數百萬種。通常使用的藥不過幾百種,卻配成了數百萬種方子,隨便選幾味藥,就已經是一個方子了,為什麼一定要說某一種方子呢?

嗟嗟。古之方何其嚴。今之方何其易。其間亦有奇巧之法。用藥之妙。未必不能補古人之所未及可備參考者。然其大經大法。則萬不能及。其中更有違經背法之方。反足貽害。安得有學之士。為之擇而存之。集其大成。刪其無當。實千古之盛舉。余蓋有志而未遑矣。

白話文:

唉呀!古代的藥方是如此的嚴謹,而現在的藥方是如此的隨便。其中也有巧妙的方法,用藥的妙處,未必不能補足古人所未能及之處,可供參考。然而,其大經大法,卻萬萬不能及。其中更有違背經絡法則的藥方,反而足以造成危害。哪裡能找到有學問的人,為我們選擇和保存這些藥方,集其大成,刪去不適當的,這可是千古的盛舉啊!我曾經有志於此,但一直沒有閒暇。

古今方劑大小論

今之論古方者。皆以古方分兩太重為疑。以為古人氣體厚。故用藥宜重。不知此乃不考古而為此無稽之談也。古時升斗權衡。歷代各有異同。而三代至漢。較之今日。僅十之二。(余親見漢時有六升銅量。容今之一升二合。)如桂枝湯乃傷寒大劑也。桂枝三兩。芍藥三兩。甘草二兩。

白話文:

現在談論古方的人,都認為古方中的藥物分量太重,懷疑是古人體質強壯,所以用藥才用得重。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、站不住腳的。古代的升、鬥、權、衡,各個朝代都不一樣。拿三代到漢朝的分量和現在的相比,只有十分之二。(我自己曾見過漢朝六升的銅量器,它只能容納現在的一升二合。)比如桂枝湯是治療傷寒的大劑量方劑,桂枝三兩,芍藥三兩,甘草二兩。

共八兩。二八不過一兩六錢為一劑。分作三服。則一服藥不過今之五錢三分零。他方間有藥品多而加重者。亦不過倍之而已。今人用藥。必十數品。各一二錢。或三四錢。則反用三兩外矣。更有無知妄人。用四五兩作一劑。近人更有用熟地八兩為一劑者。尤屬不倫。用丸散亦然。

白話文:

共八兩。二八去頭二兩,留下六兩,再除以二等份,一劑就是一兩六錢。再分成三服,等於每一服藥不過是現在的五錢三三分。

其他地方有藥材多的會加重劑量。但也不過是把劑量加倍而已。現在的人用藥,一定是十幾種藥材,每種一兩到三錢或是四錢。這樣一來,就用了三兩以上的藥材。

更加無知的是,有些人用四到五兩來做一劑藥。最近還有人用八兩熟地來做一劑藥。這真是荒唐透頂。用丸藥和散劑也是這樣。

如古方烏梅丸。每服如桐子大二十丸。今不過四五分。若今人之服丸藥。則用三四錢至七八錢不等矣。末藥只用方寸匕。不過今之六七分。今亦服三四錢矣。古人之用藥分兩。未嘗重於今日。(周禮遺人。凡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釜。注。六斗四升曰釜。四釜共二石五斗六升。為人一月之食。

白話文:

像是古代的烏梅丸,每一服藥丸大約像桐子那麼大,大概有二十顆。但是現在的藥丸,通常是四五分。如果按照現在人的服用方法,則要用三四錢到七八錢不等的藥量。末藥只用方寸匕,摺合現在的重量大約是六七分。但是現在的人卻服用三四錢。古代人用藥的單位是分兩,從來沒有超過今天(唐朝)的用量。(周禮遺人。凡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釜。注。六鬥四升曰釜。四釜共二石五斗六升。為人一月之食。)

則每日食八升有餘矣。)而謬說相傳。方劑日重。即此一端。而荒唐若此。況其深微者乎。蓋既不能思考古。又無名師傳授。無怪乎每舉必成笑談也。

煎藥法論

煎藥之法。最宜深講。藥之效不效。全在乎此。夫烹飪禽魚羊豕。失其調度。尚能損人。況藥專以之治病。而可不講乎。其法載於古方之末者。種種各殊。如麻黃先煮麻黃去沫。然後加余藥同煎。此主藥當先煎之法也。而桂枝湯又不必先煎桂枝。服藥後須啜熱粥以助藥力。

白話文:

煎藥的方法,最宜講究,藥物的療效與否,完全取決於煎藥的方法。烹飪雞魚羊豬等肉類,如果失去恰當的調理,尚且可能對人體有害,何況藥物專門用於治病,豈能不講究呢?關於煎藥方法,記載在古方末尾的,各種各樣都有所不同。如麻黃湯先煎麻黃去沫,然後加入其他藥物一同煎煮,這是主藥應當先煎的方法。而桂枝湯則不必先煎桂枝。服藥後,應喝熱粥以幫助藥效。

又一法也。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則以甘瀾水先煎茯苓。如五苓散則以白飲和服。服後又當多飲暖水。奔豚則先煎五味去渣而後納飴糖。大柴胡湯則煎減半去渣再煎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則煎藥成而後納大黃。其煎之多寡。或煎水減半。或十分煎去二三分。或止煎一二十沸。

白話文:

還有一種方法是,比如茯苓、桂枝、甘草、大棗湯,就用甘瀾水先煎茯苓。比如五苓散,就用白飲和服。服後又應該多喝溫熱的水。奔豚湯,先煎五味子,去渣後再加入飴糖。大柴胡湯,煎到剩下一半,去渣後再煎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,煎好藥後才加入大黃。煎藥時水量的多少,有的煎到水剩下一半,有的十分的水煎去二、三分,有的只煎一、二十沸。

煎藥之法。不可勝數。皆各有意義。大都發散之藥及芳香之藥不宜多煎。取其生而疏泄。補益滋膩之藥宜多煎。取其熟而停蓄。此其總訣也。故方藥雖中病。而煎法失度。其藥必無效。蓋病家之常服藥者。或尚能依法為之。其粗魯貧苦之家。安能如法制度。所以病難愈也。若今之醫者。

白話文:

煎藥的方法有很多種,各有各的意義。一般來說,發散之藥和芳香之藥不宜煎煮太久,取其生而疏泄之性;補益滋膩之藥宜多煎煮,取其熟而停蓄之性。這是煎藥的總訣。所以,即使藥方對症,但煎藥方法不當,藥物也必定無效。一般來說,有條件的病人還可以按照方法煎藥,但是粗魯貧苦的人家,很難做到按部就班,所以病情難以好轉。如今的醫生,

亦不能知之矣。況病家乎。

服藥法論

病之愈不愈。不但方必中病。方雖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。則非特無功。而反有害。此不可不知也。如發散之劑。欲驅風寒出之於外。必熱服而暖覆其體。令藥氣行於營衛。熱氣周遍。挾風寒而從汗解。若半溫而飲之。仍當風坐立。或僅寂然安臥。則藥留腸胃。不能得汗。風寒無暗消之理。

白話文:

疾病的痊癒與否,不單單是藥方一定效用,儘管藥方對症下藥,但服用時方法不正當,就不僅沒有效用,反而有害。這是不可以不知曉的。如發散解表藥,想要驅逐風寒,讓其發散到體外,必須趁熱服用,並用暖物覆蓋身體,讓藥氣行於營衛之間,熱氣周遍全身,將風寒夾帶到汗液中排出。如果溫熱藥劑卻不趁熱喝下去,仍當風坐立,或是隻是安靜地平躺,藥物就會停留在腸胃之中,無法發汗,風寒也沒辦法自然消散。

而營氣反為風藥所傷矣。通利之藥。欲其化積滯而達之於下也。必空腹頓服。使藥性鼓動。推其垢濁從大便解。若與飲食雜投。則新舊混雜。而藥氣與食物相亂。則氣性不專而食積愈頑矣。故傷寒論等書服藥之法。宜熱。宜溫。宜涼。宜冷。宜緩。宜急。宜多。宜少。宜早。

白話文:

使用營氣藥的功效,反而會被風藥所剋制。通利藥物的作用,是讓它能幫助消積滯、幫助排出於下方。要確保藥物空腹服用,才能讓藥性發揮作用,把身體的垃圾透過大便排出。如果和飲食混雜服用,則新的食物和舊的食物就會混雜在一起,藥效和食物的味道混雜,則藥物不能單獨發揮效用,食物積滯的情況也會變得更加嚴重。所以,在《傷寒論》等醫書中,服藥的規則就會有「宜熱」、「宜溫」、「宜涼」、「宜冷」、「宜緩」、「宜急」、「宜多」、「宜少」、「宜早」等,這些都是為了讓藥物能更好地發揮作用。

宜晚。宜飽。宜飢。更有宜湯不宜散。宜散不宜丸。宜膏不宜丸。其輕重大小上下表里。治法各有所當。此皆一定之至理。深思其義。必有得於心也。

白話文:

(治療方法)有適合在晚上進行的,有適合在吃飽的時候進行的,也有適合在餓著肚子時進行的。有的適合用湯劑,不適合用散劑。有的適合用散劑,不適合用丸劑。有的適合用膏劑,不適合用丸劑。這些治療方法的輕重、大小、上下、表裏等,都有各自適用的情況。這些都是一定之理。深入思考這些道理,一定會有所體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