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廣嗣紀要》~ 卷之五 (5)
卷之五 (5)
1. 協期篇第五
上種子法,見於群書所載者,如此仿而行之,無不驗者。愚竊有說焉,若彼田野之氓,邪淫之女,多至生育者,豈皆知此種子法耶?蓋待其天癸動、子戶開而媾精者,此鳥獸字尾之期,待其男三至、女五至而通體者,此陰陽交感之理,其機至微,非文字之能盡者。若夫田野之氓,則交疏而情意狎,邪淫之女,其思切而情先交,所以陰陽和而生育多也。
白話文:
古籍記載的種子法,照著去做,都很有效。但我私下有些看法:那些鄉下人,還有那些不守婦道的女子,生育很多,難道他們都懂種子法嗎?其實,他們只是在女子月經初潮、子宮開啟後行房,這如同鳥獸的交配季節;男子三次,女子五次行房後,身體才會完全調和,這是陰陽交感的道理,其機制非常微妙,文字無法完全描述。那些鄉下人,性生活較少,但感情親密;那些不守婦道的女子,性慾強烈,且情感先於性行為,所以他們的陰陽調和,生育子女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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