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秘珍濟陰》~ 卷之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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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3)

1. 宜忌

臨產時宜老成安靜,婦人二三個伺候,不必多人嚷鬧,一切親族婦人俱婉言謝卻,勿令入房。夏月更不宜多人在房,熱氣擁盛,能令產母煩躁發暈,其害非小。房中宜輕行輕語,令產母得睡為妙。

第一要勸產母放心安靜,忍痛歇息,切忌在房中大驚小怪,交頭接耳,咨嗟嘆息,令產母憂疑攪亂以致誤事,倘頭產者更宜寬慰。

房中宜安靜如常,不得當面求神許願,叫天叫地。

穩婆不過要他接收孩兒,余無別用。倘有老成婦女在房,則穩婆亦不必用,今人多雲接穩婆壯膽,不知穩婆原多射利,他不嚇詐混鬧,利不能到手,是接之來壯膽,竟接他來誤事。試看鄉村僻壤,哪有穩婆,再無不生之理,且少壞事者,則知穩婆一途,原無緊要,可用可不必用也。

飲食宜頻頻少與,或雞肚雞蛋等湯更妙。房中宜設火盆,夏月多貯井水,以收熱氣,仍頻換之。

2. 試痛

或問試痛何故。曰:兒到七八個月,手足五官全備,已能動彈,或母腹中火盛,或起居不時,令兒不安,以此大動而痛,名曰試痛。只宜照常穩食安眠一二日,自然安靜。或痛之不止,用保胎藥服一二劑自止,此後近則數日,遠則月餘,甚至再過三四個月才產,人多不知。

輕易臨盆,終日坐立,不令睡倒,或抱腰擦肚,或用手拖,或用藥打,生生將兒逼出,母則九死一生,兒則十胎九夭,慘不可言,世間難產皆此故也。蓋胎不足氣血不全,比方剖卵出雛,裂繭出蛹,豈能活乎!只說小兒難養,誰復根究到此。又有受寒及傷食腹痛者,勿認作試痛,不可不知。

或問何以辨其為試痛,為正生。曰:只看痛法:一陣緊一陣者,正生也。一陣慢一陣或乍緊乍慢者,試痛也。

或問傷食受寒何以辨之。曰:傷食者當臍而痛,手按之更痛,或臍旁有一硬,寒痛多在臍下,綿綿而痛,不增不減,得熱物而稍緩是也。

或曰試痛亦有,恐未必多。曰:甚多。曰:何以見?曰:以今之難產者多也,蓋難產皆因試痛認作正生也。

或問試痛認作正生,其害如此,倘將正生認作試痛,以致過時,不亦有害乎?曰:何害。若果當其時,小兒自會鑽出,縱或過時,不過落在褲中,生在床上而已,有何大害乎!

3. 驗案

前太僕卿霍山張公三君葆華,繼夫人年輕體壯,孕則八個月而產,產必數日,百苦而後生,所生必周而夭。再孕再產再夭,皆同。予謂後當生,宜相聞。明年又八個月,坐草三日不下,忽憶予言,飛輿相召,中途逢驅車者云,迎其父母作永訣計。比余到其家已夜分,診之脈,未離經,人余殘喘,穩婆在旁,問之曰,兒頭已抵產門,不得出耳,予急令安臥,且戒勿擾,與安胎藥。次早主人出,笑而不言。

問之,曰:好了。予曰:昨言兒頭已抵產門,今若何?曰:不見了。予曰:夫人本是試痛,並非正生,妄聽穩婆之言,無故坐草,且誤聽兒頭抵產門之說,夫人過於用力,故此僅餘殘喘。豈有兒抵產門而不生之理,豈有先抵產門而今反倒轉之事,是穩婆誤之也。後此百二十日,計十二個月而生男,謂余為父。

今已長成,始知從前之難產與產而夭者,乃活活逼出,以體壯年輕,幸保母命耳。

在張宅之日,又有邑庠程以學邀至其家,有寵人坐草二日而不生,亦與安胎藥,過十六日而生女。

太學戴時濟與予比鄰契好,先是弟媳一產三男,母子俱殞,一猶在腹。今又婢孕,其腹昂大,頗患之。比產時先令安臥,與加味芎歸湯,每隔半日而產一子,積日半,三子俱生。康熙四十八年安撫葉公。題奏陳氏妻生九日夜不下,一息尚存,聞予有兔腦丸,踵門求藥。余問之,亦曰:兒頭已抵產門不得出,予諭令安臥,再來求藥,強之而後去。

頃復來,與以加味芎歸湯服之,次日生子,母子兩全。按此皆坐草太早,產母用力逼令橫在腹中耳。豈有兒倒懸十日,而尚得生者乎?

昔一婦產兒,手先出不得入,穩婆惡婦藏快刀想割斷,予急叱止之,先令產母安睡,後與大劑芎歸湯服之,徐徐將兒手送入產門,次早生一子,母子皆安,兒右臂紫黑,數月方消。若聽惡穩婆割斷,則兒必死,兒死不能出,母豈能獨生乎?於此可見,穩婆之害人非淺也。

4. 保胎

保胎以絕欲為第一,其次亦宜節欲。蓋欲寡則心清,胎氣靜逸,不特胎安,且易生育,少病而多壽。

保胎又宜小勞為妙,試看鄉間農婦僕婢下人,墮胎甚少,以勞故也。蓋勞則氣血流通,筋骨堅固,胎在腹中習以為常,以後雖有些微閃挫,不至壞事。倘安逸不動,則筋骨柔脆,氣血不行,略有閃挫,隨至隨落,然非胎後方勞,正謂平日不宜安逸耳。若平日安逸,及孕後方勞,適足損胎,何筋骨堅強之有耶?夫敬姜百乘之家也,老而猶績,尋常富貴,年少力強,正宜勤事,豈可暇逸以自病乎?

懷孕三四月後,即宜用布一幅六七寸闊,長短視人肥瘦,纏兩道橫束腰間,直至臨盆之時才解去,若是試痛,仍不宜解。更有二妙,胎未長成,得此則腰膂有力,些須閃挫不致動胎。其一常令腹中窄狹,及到解開,則腹中乍寬,轉身容易,此法最妙,有孕者宜知之。

有孕後睡宜兩邊換睡,不可盡在一邊,要使小兒左右便利,手足慣熟,則產時中道而出,自不難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