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痢疾明辨》~ 產後痢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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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後痢 (1)

1. 產後痢

胎前患痢,治不得法,多致傷胎,無論小產、正產,邪未盡而延至產後者,即謂之產後痢。此極重之症也,古人謂之七日死。張路玉以「伏龍肝湯、丸」,用之於濕熱已消,但見稀水、薄糞而無實火者,誠然有效。若濕熱之邪未清,舌紅或黃,唇燥口渴,腹痛,後重窘迫者,均非所宜。

每見醫家治此症,不肯用苦寒藥,宗張氏三禁之論,又據丹溪產後不用白芍之說,不肯用黃芩、白芍,病者煩躁不安,揚手擲足而斃者,深為慘傷。吾鄉戚孟揚先生亦云苦寒宜忌。致局於迂執之見,無法起死回生,又無明師可以折衷,思之至忘寢食,一夕不禁憬然悟曰:仲景為醫中之聖,《傷寒》已得先輩口訣、心法,《金匱》一書,豈不可與《傷寒》心法通之乎,從此用功《金匱》,寤寐神遊,讀至產後熱痢用「白頭翁湯」一條,恍然於苦寒之劑,先聖未嘗禁用,只要辨證清楚耳。

余自庚子年至今,常用「黃連阿膠湯」、「黃芩湯」、「瀉心湯」,皆應手取效,是知濕火下陷,萬不可用溫燥也。又有並非胎前下痢,產後複數日下痢者,亦如上法,切勿用溫燥之劑;均宜明辨六經、表裡、寒熱、陰陽、虛實八字而治之,萬無一失。

陳韶九按:胎前患痢,產後不止,七日必死,此言營虛而邪火熾甚,忌于禁用苦寒,不死何待,醫者不知變通之過也,然亦不可執一,若久而虛滑者,宜朮、附、訶、粟並進,下陷者、升麻兼用。予曾驗過,初謂獨得之秘,不知先生已先得我心矣。

附:醫案

道光庚子七月,壺蘆山人治章嘉鰲令正,懷胎七月,患痢七日即產,產後痢仍不止,舌絳無津,口渴唇燥,裡急後重。徐炳衡邀予診,脈弦數大,煩躁不安,暑邪化燥,加以新產後營血大傷,邪火反熾,議進「黃連阿膠湯」,用荷葉、陳米煎湯代水,一劑、痢少減,又進一劑,痢雖減,舌絳、口渴如故,自汗,身熱益甚,其脈洪大,內有實火也,與西瓜汁,進「玉女煎」,荷、米湯代水煎,服一劑,熱退汗少,再劑諸恙皆痊。

又治祝塘一婦,胎前患痢,裡急後重腹痛,澼出日夜無度,醫進膠、艾、肉果、「四物」,又進杜仲、芩、術等安胎藥,痢更劇,三日而胎殞,產後,易女科,用「生化湯」加荊芥、牛膝、山楂,病者熱甚昏厥,始延予治,脈數滑,舌絳干,內外皆熱而腹痛異常,痛即痢,痢復痛,循環不已,無刻得安,此營血已耗,誤投溫補助火劫陰,而暑、濕、熱三氣未經外達內消,以致如此,危險極矣。

議進「黃連阿膠湯」,諸醫皆曰不可服,後病勢依然,腹痛甚即厥,法在不治,沉思良久,究因邪陷少陰,故口渴,舌絳,心煩,又見厥陰之腹痛下痢,陽明之嘔惡不納,似可與「白頭翁」合用,將「黃連阿膠湯」為主,取白頭翁一味以升清,用白芍、甘草、銀花、地榆、夏枯草、金鈴子、玉桔梗、滑石、荷葉、陳米,一劑、稍安,連進三劑,又用鮮荷葉、枇杷葉、金銀花、鮮稻葉、蘆根、西瓜翠,蒸露、頻進,又頻進西瓜汁;經治第七日,身發白㾦而夾紅疹,痢止,仍進花露、荷、米煎益元散。

白話文:

產後痢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,古人認為發病七天內就會死亡。產前患痢疾,治療方法不當,容易傷及胎兒,無論是早產還是足月生產,如果病邪未盡而延至產後,就稱為產後痢。

張路玉用「伏龍肝湯、丸」治療濕熱已消,只剩稀水便、薄糞,沒有實熱的患者,效果很好。但如果濕熱之邪未清,舌頭紅或黃,嘴唇乾燥口渴,腹痛,裡急後重,則不適合使用此法。

許多醫生治療此症,不敢用苦寒藥物,遵循張氏三禁之論,也根據朱丹溪產後不用白芍的說法,不敢用黃芩、白芍,導致病人煩躁不安,甚至死亡,令人痛心。許多醫者也認為苦寒藥物應當忌用,這種墨守成規的做法,導致無法挽救生命。作者因此苦思冥想,最終從《金匱要略》中找到解決方法,發現仲景先聖並非禁用苦寒藥物,關鍵在於辨證清楚。

作者多年來常用「黃連阿膠湯」、「黃芩湯」、「瀉心湯」治療產後痢,效果顯著,認為濕熱下陷,絕對不能用溫燥藥物。即使產後數日才發病,也不可使用溫燥藥物。治療時必須明辨六經、表裡、寒熱、陰陽、虛實等因素,才能避免錯誤。

陳韶九認為,產前患痢,產後持續不止,七日必死,是因為氣血虛弱,邪火旺盛,忌用苦寒藥物,否則必死無疑。但也不能一味執著,如果久病虛弱,出現滑泄的症狀,則應該用白朮、附子、訶子、粟米等藥物;下陷者,可加入升麻。

作者記載了兩個案例:一個是道光庚子年七月治療的章嘉鰲令正,懷胎七月患痢疾七日後生產,產後痢疾持續,舌頭紅絳無津液,口渴唇燥,裡急後重。作者用「黃連阿膠湯」加荷葉、陳米煎湯代水治療,效果良好。另一個是祝塘一婦,產前患痢疾,裡急後重腹痛,瀉痢不止,其他醫生用溫補藥物治療,結果加重病情,胎兒夭折。產後,其他醫生用溫補藥物治療,病情更加危急。作者用「黃連阿膠湯」加白頭翁等藥物治療,最終痊癒。 總之,治療產後痢疾必須根據病情辨證施治,不可一概而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