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內傷集要》~ 卷六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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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4)

1. 附《素問》濁氣歸心辨訛

讀《素問》,至食氣入胃、濁氣歸心、淫精入脈節,此濁氣歸心,不得其解。因思心者,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如果濁氣歸心,焉得虛靈不昧,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乎。按此心字,必因千百年相傳之書,脾字訛為心字。考《靈樞·陰陽清濁篇》曰:受谷者,濁;受氣者,清。又曰:營者,水穀之清氣也,調和於五臟,灑陳於六腑。

又曰:陰清而陽濁。又曰:諸陰皆清,足太陰獨受其濁。夫腑為陰,藏為陽,既曰諸陰皆清,則心之受清可知;既曰足太陰獨受其濁,則濁氣歸脾之外,更無一臟再受其濁可知。是濁氣歸脾,經文無不印合,竊以為一字之訛,願以質之高明。

白話文:

我讀《素問》,看到「食氣入胃、濁氣歸心、淫精入脈節」這段,其中「濁氣歸心」我實在無法理解。因為我認為心是君主之官,神明之所在。如果濁氣真的歸於心,那心怎麼能保持虛靈不昧,具備萬物之理,應對萬事萬物呢?

我想,這段文字中的「心」字,應該是千百年來傳抄過程中,將「脾」字誤寫為「心」字。

我查閱了《靈樞·陰陽清濁篇》,裡面記載:「受谷者,濁;受氣者,清。」又說:「營者,水穀之清氣也,調和於五臟,灑陳於六腑。」還有「陰清而陽濁」和「諸陰皆清,足太陰獨受其濁」等說法。

我們知道,腑屬陰,藏屬陽。既然「諸陰皆清」,那麼心臟作為陰臟,當然也應該接受清氣。又說「足太陰獨受其濁」,說明只有脾臟獨自承受濁氣,其他臟腑都不再接受濁氣。

所以,「濁氣歸脾」才是符合經文的論述,並非「濁氣歸心」。這只是一字之訛,希望您能指正我的錯誤。

2. 附考正古方權量說

古方自《靈》、《素》至《千金》、《外臺》,所集漢、晉、齊、宋諸名方,凡云一兩者,以今之七分六釐准之;一升者,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。古方權量皆起於律,古律侖容一千二百八十秠黍。《千金》論一撮者,四刀圭也;六十四黍為圭,半之為一刀圭;十撮為一勺,勺即侖也;兩侖為一合,合為升字之誤,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黍也。李時珍沿兩勺為一合之誤,更增十合為一升,則誤以傳誤矣。

幸《千金》及《外臺》原文俱無此五字。可證二百四十黍為一兩者,《千金》云十黍為一銖。《圖翼》謂十黍當作百黍,非也。六銖為一分,四分為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,此則神農之秤也。

白話文:

從《靈》、《素》到《千金》、《外臺》收集的漢、晉、齊、宋等時代的名方,其中提到「一兩」,我們應該按照現在的七分六釐來理解;提到「一升」,則應以現在的六勺七抄來計算。古人計量藥材的單位源自律制,律制中一千二百八十顆黍米為一個基本單位。在《千金》中提到的一撮藥材相當於四個刀圭,四顆黍米為一圭,兩顆則是一個刀圭;六十四顆黍米為一勺,也就是侖;兩侖為一合,合實際上是「升」的誤寫,一升總共有二千五百六十顆黍米。李時珍沿用了兩侖為一合的誤解,並進一步錯誤地將十合定義為一升,這種誤解已經被傳播下去。

幸好,《千金》和《外臺》的原始文本中並未出現這五個字,這可以證明二百四十顆黍米為一兩,而《千金》中提到十顆黍米為一銖。《圖翼》認為十顆黍米應該是百顆黍米,這是不正確的。六銖為一分,四分為一兩,十六兩為一斤,這些計量單位是神農時代使用的。

寸匕者,作匕,正方一寸。錢匕者,以五銖錢為之。皆抄散,取不落為度。古人用散藥,以刀圭抄取之,匕亦刀圭之意也。一刀圭,為三十二黍。方寸匕者,十刀圭也,方一寸匕之,實容三百二十黍,准今一錢。《千金》論錢匕者,以大錢匕抄之。若云半錢匕者,則是一錢抄取半邊耳,並用五銖錢也。

按:五銖錢,與開元錢徑同。一錢匕者,五分六釐也。半錢匕者,准今一分四釐也。一撮者,以三指為度。《千金》論一撮者,四刀圭也,得一百二十八黍,准今四分。

凡丸藥如梧子大者,准藥末一分;如彈丸及雞子黃者,准藥末一錢。《千金》論刀圭者,十分方寸匕之一,准如梧子大也。如彈丸及雞子黃者,以十梧子大准之。

白話文:

古代中醫用刀圭抄取散藥,刀圭又稱匕,有方寸匕和錢匕兩種。方寸匕是正方形,邊長一寸,等於十個刀圭,容量為三百二十黍,相當於現在的一錢。錢匕則是用五銖錢製作,將藥粉抄取,直到不掉落為止。半錢匕就是抄取五銖錢的一半。古人用五銖錢作為度量單位,與現在的開元錢大小相同。一錢匕相當於五分六釐,半錢匕相當於一分四釐。一撮藥粉用三根手指作為度量,相當於四個刀圭,一百二十八黍,約等於現在的四分。丸藥的大小則以梧子、彈丸和雞子黃作為標準,分別相當於藥末的一分、一錢和十個梧子的大小。

宋林億以古三兩為今一兩,古三升為今一升,龐安常亦云然。此誤以漢之權墨為憑者,於古方不相涉也。故張介賓惑於鄭世子之《樂書》,定為古方一兩,今之六錢;古之一升,今之三合三勺者,尤為大謬。李時珍云:古方一兩,今之一錢;古方一升,今之二合半。亦非也。

夫以藥秤藥斤,農軒剏造之法物,孫真人祖述其意,定《千金方》首。今依四分為一兩為定,亦不依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之法。其述古藥斤制度中,即曰今人分藥不復用此。繼此有王刺史者,輯《外臺秘要》,每方必紀其所出。凡六朝所定,四分升合,皆兢兢法守,間有大升大兩,必分別具明。

白話文:

宋代的林億認為古代的三兩等於現代的一兩,古代的三升等於現代的一升,龐安常也持相同觀點。他們犯了以漢代的權衡為依據的錯誤,與古代的藥方無關。因此,張介賓被鄭世子《樂書》誤導,認為古代一兩等於現代的六錢,古代一升等於現代的三合三勺,這是非常大的錯誤。李時珍認為古代一兩等於現代的一錢,古代一升等於現代的二合半,這也是錯誤的。

事實上,藥秤和藥斤是農軒創制的工具,孫真人繼承了這種方法,並在《千金方》中規定了一兩等於四分。現代人並不遵循隋代以三兩為一兩的做法。孫真人描述古代藥斤制度時,也說現在的人分藥不再使用這種方法。之後,王刺史編纂了《外臺秘要》,每個藥方都記載了其來源。所有六朝所規定的四分升合,都嚴格遵守古法,如果有大升大兩,則會明確標註。

今良方具在,顧權量難求。棄若弁髦,強作解事者,從而式斷之,而醫宗之微旨,勢不至墮於地不止。觀東垣方,藥味多而分量輕。又宋時一切作煮散者,每服皆以五錢為例,可知仍不貴多也,蓋慎之也。近世醫者,任意重用為能,反以輕劑為膽小,殊不知重用而獲濟者,幸也;其或不濟而致害者,罪何能逭也。此皆不深考究以窮其理也,仁人志士顧如是乎。

白話文:

如今良方已存在,但如何權衡藥量卻難尋。有人輕視良方,硬要自作主張,隨便斷定藥方,這樣一來,醫學精髓必然會落入塵埃。看看東垣的方子,藥材很多,但用量都很輕。再者,宋代所有煮散藥,每服都以五錢為例,可見仍不重視藥量多寡,而是謹慎為之。近來一些醫生,任意加重藥量,以為能顯示醫術高明,反倒把輕劑當作膽小怕事,殊不知重用藥量而治癒的,只是幸運而已;如果治不好反而造成傷害,又怎麼能逃避罪責呢?這些醫生都不深入研究藥理,實在令人痛心。仁人志士,你們怎麼能容忍這種現象呢?